第五十四章搗騰,只做一票(1 / 2)

筆趣閣 www.18xxs.com,最快更新重生打造幸福人生最新章節!

涼涼:對不起,更新晚了~這章是6號的加更。回家後本想碼格子的,結果碼著碼著睡著了,還落了枕……⊙?⊙‖?

謝謝霏筠箐卿的打賞~~\/~

「你想干什么」(do?)跟「你能干什么」(anyoudo?)可有本質的區別。想做的事未必能做,能做的事也未必願意做,現實跟理想總是有差距。想想前世那么多畢業生又有幾個專業跟最終事業對口,找到了自己喜歡感興趣的工作?

十之**不過是混口飯吃罷了。

顧芸初雖說現在滿打滿算也就七周歲,其實自打她重生後,便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將來自己能做什么?

前一世雖說是三流大學畢業,可之後又咬牙自學通過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拿到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有了這本資格證後,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從事法律有關的職業了。比如進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或者參加公務員考試,去法院當法官或者去檢察院當檢控官。

顧芸初之所以會選擇從事法律有關的職業,主要原因也是自家(顧媽媽)吃了暗虧。單純的顧芸初一直很自責若是當初自己懂法律,不就能幫到顧媽媽了么。再加上那段時間電視台一直在熱播律政題材的港劇,顧芸初每每看到電視里那些律師跟檢控方唇槍舌戰,為當事人辯白時的激昂時,不由地情緒激動,正義感十足。

以後,她也要努力當個伸張正義的好律師!於是顧芸初關鍵時刻某個關鍵零部件掉了,沖動了,一頭扎進了法律系的泥坑里。

理想總是美好豐滿的,現實總是殘酷的。上課的第一天,魔都某位非常擅長打經濟型案件的大律師就直接給顧芸初上了一課。打官司其實很簡單,首先你得有人脈,其次你還得有人脈,再來依舊是人脈!人脈是什么?!那就是關系網,那就是得有背景!有後台!

上了幾天課後的顧芸初才知道,天朝屬於大陸法系,香港因為曾經被英國殖民過,所以屬於英美法系。

所謂的英美法系,最明顯的一個特征那便是陪審制度。律師跟檢控官所需要做的事兒就是盡可能的讓陪審團相信自己的當事人(被告人)是無罪的(有罪的)。由陪審團成員商定當事人(被告人)有罪還是無罪,而法官則是根據陪審團給予的裁定結果,做出最後的判斷。若當事人(被告人)有罪,則由法官決定具體量刑,無罪則當庭釋放。至於陪審團的組成人員,則是由從社會上那些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無犯罪案底的成年人中隨機抽取,有可能是社會精英,也有可能是社會底層小老百姓……

而大陸法系,說白了就是法官說了算。而從給顧芸初上課的那些經驗豐富的老師們嘴里得知,之所以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多數時候拿不定判定結果時,下級都會向上級討教一二。除非存在明顯問題,誰會隨意改變自己之前下的結論?

所以……現實就是那么骨感。

顧芸初只覺得前世的那會兒自己單純的可笑,咬牙考出法律職業資格證後,最終卻選擇在一家私營小企業里當端茶打雜小妹,閑暇時在某購物網站開了個不溫不火的小店,兼職賣點雜七雜八的東西,賺點零花錢。

重生後,顧芸初一直在糾結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賺錢,那是必須的。盡管現在還小,滿打滿算不過七周歲,可口袋里已經有了上百萬存款。顧芸初知道她以後還能賺更多的錢,所以……她決定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前世那般只能做能做的事,碌碌無聞地混日子等死!

「其實……」見沈川舅舅陷入沉思,顧芸初慢悠悠地提出兩套方案,她目前比較看好的兩個。只說了一個,就直接把沈川舅舅和顧媽媽給嚇得目瞪口呆。

「嚇?」沈川舅舅的嘴角有明顯地抽搐。

這,這出的什么餿主意?竟然讓他……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黑白電視機都屬於稀罕物,別說提什么彩色電視機了,那得靠關系走後門開票才能買到。像洗衣機、冰箱、錄像機(vcd機這會兒還沒出來)之類的東西的東西都屬於稀罕物,其實就連又笨又重的錄音機都能算稀罕物。

單從結婚時的大件就能看出了,七十年代三大件縫紉機、手表、自行車;八十年代三大件則是黑白電視機、單杠洗衣機外帶收錄機。

所謂的稀罕物,那就是即便你口袋里有錢,也是僧多粥少,得有門道。顧芸初給出的第一個方案,建議沈川舅舅去倒賣家電。南方g省海的另一邊便是東方明珠。

門路顧芸初雖說沒有,可她知道有個人一定有。記得跟自己一道學素描的師兄姐里,有個師哥,他家就有香港那邊的關系,或許可以試試。

顧芸初也是跟那些個師兄姐們混熟了才知道,經常遲到早退難得碰到一回的天才周添一師兄,他老爹周港生其實是南方人,會說一口流利的閩南語。周家原本在當地就是顯赫一時的資本家,抗日那會兒也算是愛國人士,解放初期舉家遷移定居香港。改革開放後,周師兄的老爹逮著機會就回到了大陸做生意,機緣巧合下便認識了周媽媽,倆人相愛結婚生下了周添一。現在周媽媽就辭職在家安心地相夫教子,負責照顧周師兄,而周爸爸則在外頭做生意,三天兩頭往南邊跑。

或許可以試試。

「小滑頭兒,這不是投機倒把么。」沈川舅舅深吸了一口煙,沉思了片刻。

「舅舅又不是沒干過這種事。」顧芸初翻了個白眼。自家老娘顧媽媽不止一次在自己個兒追憶當年,痛訴自家弟弟當年如何如何。

六十年代那會兒的內地,即便是重慶這樣的大城市,物資也是相當的匱乏的。口袋里再有錢也未必能買得到東西。沈外婆就只生了顧媽媽沈川舅舅姐弟倆人,比起家里面五六七八個孩子的,家境別提好多少了。可問題當時物資匱乏啊,幾乎所有的東西都得憑票限量供應,沈外婆為了給自家孩子補營養,每次都是早早的趕去排隊。

每個禮拜,顧媽媽跟沈川舅舅一人兩毛錢的零花錢,至於零食糕點糖果水果之類的,每人每天都限量供應。顧媽媽從小就喜歡吃零食糕點,尤其是糖。沈川舅舅就將他那份零食糕點存起來,等顧媽媽吃完了她那份零食後,便將自己那份倒賣給顧媽媽。

倒賣不說,還每次都分開來賣。桔子一片一片地賣給顧媽媽,糕點也分成幾份賣給顧媽媽。顧媽媽偏偏每次都上鉤……最後,沈川舅舅自然少不了吃一頓竹板紅燒肉,可下一次相類似的情況依舊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