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放開輿論監督(2 / 2)

穿越1879 狼途 2203 字 2022-11-13

對於處在悲痛之中的悲劇角色,在謀求和使用對他們的采訪或照片時,要有同情心。

要認識到,收集和報道信息,有可能引起傷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聞,並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證。

也要認識到,比起公共官員和其他那些尋求權力、影響力、關注的人,私人更有權利控制住純屬於他們自己的信息。只有那些超乎尋常的公眾需求,才能依法觸犯人們的*。

表現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謬誤,去滿足火燒火燎的好奇心。

在確認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時,必須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請正式頒發之前,指認犯罪嫌疑,必須判斷正確。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審權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尋求平衡。

除公眾知情權之外,記者完全沒有責任,去服從任何利益集團。

避免陷入利益集團的沖突,無論是現實的,還是預知的。

永遠不參與任何有可能減損正直或損害公信力的團體和活動。

只要有可能損害新聞公正,拒絕禮物、恩惠、酬金、免費旅行、特殊待遇。

以責任感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氣,堅守這些信條。拒絕商業性言論、誹謗性言論、挑釁或仇恨性言論。

拒絕為廣告主和特殊利益者提供特惠待遇,抵制他們對新聞報道構成的壓力。

如果消息源提供信息,是為了實惠或金錢,要小心對待,杜絕新聞招標。

記者應該澄清和解釋新聞報道,邀請公眾進行對話,探討新聞工作。」

袁世凱看完,不禁鼓掌叫好,笑道:「原來大總統早有准備,俺就放心了。有了這個記者守則,中國記者就可以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

李經述說:「我知道筆桿子對一個民主社會來說很重要,但如果記者無知無恥,就會扭曲整個社會輿論,割裂整個社會的共識。所以記者這個職業必須職業化。讓社會上的有才之人和今年所有大學的新聞學畢業生都參加記者證考試。沒有記者證的人員,一律清除出記者隊伍。」

「確實是這樣。」袁世凱點點頭,問道:「關於中國新聞局局長的人選,大總統可物色好了?」

李經述回答道:「我准備把教育部副總長魯迅調過去,他喜歡寫文章,也算是人盡其才吧。」

袁世凱說:「還是大總統考慮得周全。」

不久,參議院議長容閎在國會提出了《中華帝國新聞自由法》草案,供各位在座的議員審議。

分發完資料,容閎大聲說,「中國的任何公民,都將享有言論自由。但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這些條例中所包含的限制性規定大體包括:反對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士完整的;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泄露國家機密的;宣揚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法律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接著,容閎慷慨陳詞:「言論自由是泰西民主制度的關鍵,也是人格及自主性最必要的方面。保障言論因其有助於政治進程或推進真理強調表達的工具性價值之搜尋。言論自由不僅服務政治的需求,並且服務人類需要自我表達的靈魂之需求。正如法國的大哲學家伏爾泰說,『我反對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說話的權利』,各位議員,拿到草案,你們要認真審議,這關乎中國長久之和平與穩定,乃是千秋萬世之大業。」

袁世凱翻開草案一看,里面很多內容頗為激進,比如允許報紙報道政府官員的一切公務行為乃至私生活,他提出異議:「凡屬個人*,上無損於國家。下無害於社會,報紙即不得攻訐」。

容閎說:「我看屢次怙惡不悛者,不應當在此例。」

「報紙監督官員,他們自己誰來監督?」譚翤同提意見說:「我們應當鼓勵公眾抱怨新聞媒體。對於記者和新聞媒體的不道德行為,也應予以暴光。」

容閎說:「很好,我們有必要制定相關具體條款來規范記者的各種行為。」

如此種種,審議會十分熱鬧,討論了三天,才順利通過相關法案。審議會剛一結束,容閎當即拿著通過的新聞法案去總統府找李經述簽字頒布,容閎過去就一直在推動新聞的立法工作,此時終於達成夙願,感覺民眾的權利又增加不少,心情頗佳。

當時,天空已接近暮色,李經述正在瀛島上釣魚,他坐在島上用艮岳遺石堆砌的假山之上,李經述的兒子李尚民立就在他的身後,向他匯報在廉政局查辦的又一宗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