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只是開始(2 / 2)

鄭東籬不敢回答,劉孝悠更不敢回答,誰都沒辦法回答。但是誰都心知肚明。所以,鄭東籬和劉孝悠兩人這會兒又感覺特別丟人,尷尬的站著,手足無措。

鄭東籬真的後悔了,完了,今天過後自己也得名聲掃地了。為這種人辯護本來就是有很大得風險的。結果還特么輸了,輸就輸了。還順同劉孝悠,一起被扣上了一個無恥之徒的帽子。

鄭東籬欲哭無淚。只得尷尬的無聲站立。

他們偃息旗鼓,而李澤的反擊才真正的開始了。

站了起來,李澤沉聲道:「法官大人,我想進行最後的辯護。」

法官點頭應允。

李澤當即離開被告的座位,站在了法庭的中央。他討厭站在被告的位置上,來說本來該是原告才說的話,這會兒主動權可是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如果還站在被告的位置上,真是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自降身份。

「我為被告辯護,告劉孝悠侵犯人身權、誣告陷害、誹謗、敲詐勒索。」

李澤沉著臉說完,場中喧嘩無比,怎么告劉孝悠這么多?他這些好像並沒有做啊。怎么卻要告他?

而經過了太多的事情,所有人又都知道李澤絕對不是一個無的放矢的人,所以雖然疑惑雖然驚愕,但卻沒有不相信。李澤說會告,那肯定是有證據的。

鄭東籬聞言,先是一愣,仔細琢磨了一下李澤所說的四條罪名,之後臉色狂變,汗如雨下,整個人站在場中,身子如同篩糠一般的顫抖。

劉孝悠不怎么懂法,他聽見李澤這樣說,心中只是嗤笑一聲,告我?開什么玩笑,我哪里有錯了?我只是語言過激,恩,我只要咬死這一點,你就拿我沒辦法,還想告我?

可是當劉孝悠轉頭看見鄭東籬的臉色時,心里卻突突突的狂跳了幾下。媽呀,不會吧,鄭律師嚇成了這幅模樣,該不會真的會成立吧……

法官也愣了愣,然後仔細琢磨了一下李澤所說的四項罪名,臉色都是一變,心中暗叫苦也,為劉孝悠暗叫苦也。你攤上事兒了,你攤上大事兒了,李澤今天是奔著整死你的目的來的啊,你完了。

「請被告人辯護人進行辯護。」

法官說。

李澤看著劉孝悠冷笑了一聲,心里暗道:告我?老子長這么大還是第一次進法庭,第一次成為被告呢。好,既然我躺著都能中槍,既然你想踩我,那你今天就嘗試一下墮入深淵的感覺吧。共和國的法律,並不是玩笑!

「其一,劉孝悠侵犯被告人身權。華夏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民法通則第五章第四節第九十九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禁止他人用於其他用途。第六章第三節,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利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且賠償損失。」

「劉孝悠在文章《論當今社會之浮躁青年》之中,不止一次提出被告人李澤的姓名,並且是在被告人不知情,以及對被告人不利的情況下。對被告人造成了較大的影響,被告人理由要求劉孝悠進行道歉,消除影響,並且賠償損失。」

「介於被告人李澤非普通公民,因微博粉絲八百多萬,屬於公眾人物,所以劉孝悠的侵犯人身權情節嚴重。受害人李澤有權爭取劉孝悠賠償不少於十萬元名譽損失費。依照華夏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民法通則,侵犯人身權成立。」

說完,李澤看了眼鄭東籬和劉孝悠,冷眼輕笑了一聲。只是十萬么?呵呵,別急,這只是開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