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願意跟我結婚嗎(2 / 2)

劉啟月不高興了,斜著眼睛沖陶永傑喊道:「陶鎮長,你說話要負責任,我怎么就成了流氓無賴了?怎么就傷風敗俗不知羞恥了?」

陶永傑的聲音更大了:「劉啟月,看起來你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難怪有人說你上學的時候就是這個德性,同時跟好多女孩不清不楚的,現在人家女孩子都幡然醒悟了,沒有一個人願意搭理你了,所以你就假借辦文學社的名譽去勾引那些喜愛文學的女孩子,你這是利用她們的單純和善良來達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

劉啟月氣急了,他怎么都沒有想到,自己在陶永傑的心目中是這樣一種形象,自己上高中的時候被別人利用,談了一場根本沒影的戀愛,一直到現在,他連一句話都沒有跟張明月說過。

想起這些,劉啟月心里就後悔不已。

劉啟月的狗脾氣上來了,沖著陶永傑喊道:「陶鎮長,既然你這么說,那我真得去談一次戀愛了,不僅要談戀愛,我還要結婚,我就是要讓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不知羞恥,到底是不是別有用心。」

劉啟月突然間有了勇氣,他要當著張明月的面,告訴她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劉啟月一口氣跑到了自己原來就讀的高中,拉著正在復讀即將要考大學的張明月說:「你願意跟我結婚嗎?就現在。」

張明月一陣眩暈之後,激動地沖劉啟月點了點頭。

劉啟月和張明月也是被幸福給沖昏頭了,當時就手拉手來到了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處就在鎮政府大院里,鎮民政助理老楊看了看劉啟月的戶口本,上面的年齡是二十歲,老楊吸溜了一下嘴,沒好意思說什么,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必須分別達到二十二歲和二十歲才能結婚,劉啟月差了兩歲。

畢竟是同事,老楊准備給劉啟月開綠燈。

開始登記的時候,老楊又看了看張明月的戶口本,皺著的眉頭一下子就舒展開來:「行,你們已經達到了結婚的條件。」

張明月比劉啟月大兩歲,剛好二十二,婚姻法雖然強調男女雙方必須分別達到二十二歲和二十歲,卻沒有規定男方必須達到二十二,女方二十二歲,應該也符合要求。

老楊眉開眼笑地給他們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這下可把張明月的父母和高中的老師給氣壞了——張明月這一年學習非常努力,考上大學一點問題也沒有。

這一紙婚姻,一下子就斷送了張明月的大好前程。

可張明月並不後悔。

鄭華敏知道劉啟月結婚的消息之後,緊咬著他的年齡不放,她找到陶永傑,說劉啟月身為國家干部,未到法定年齡就結婚,是嚴重違紀行為,鎮政府必須對他做出相應的處分。

陶永傑正看劉啟月不順眼呢,當即就下達了處分決定——給了劉啟月一個行政記大過處分。

民政助理老楊也跟著劉啟月背了一個行政警告處分。

為了這件事,劉啟月心里很內疚,覺得自己對不起老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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