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2章 戰爭稅(2 / 2)

唐朝好地主 木子藍色 2046 字 2022-11-22

成本細算起來,一件更優質的胸板甲,成本還不到過去一套防御力反不足板甲的鐵甲的一成成本。

從開采鐵礦到冶鐵煉鋼,到軋鋼鍛打成型,規模化,批量化的生產,水力鍛錘的使用,讓各個環節的效率都提升了無數倍。

最終成本大大降低,尤其是產能大大提升。

誰又能想到,由兩片鋼板,加上兩塊牛皮內襯,加幾條牛皮帶組成的一套步兵胸甲,其實成本低的驚人?

軍器臨鎧局胸甲司的核算成本,是每套只有五貫錢。

差不多相當於一頭公牛的價格了。

這樣的一套在軍器監看來相當簡陋的只能防護前胸後背的輕步兵甲,出售到羅馬或法蘭克,價格確實是五十索里達起步的,那是相當於二十五頭公牛的價格。

但羅馬皇帝希拉克略還跟揀了天大便宜一樣,希望能夠盡量多買些,錢不夠,還希望大華的銀行能夠借款給他們買軍械。

價格如此懸殊,關鍵還在於鐵這東西,在大華如今不算值錢,雖然朝廷控制的很嚴,但這些年鐵產量是年年攀高。鐵產量多,鋼產量也同樣多。

羅馬人還在用百鍛得鋼的老辦法,可大唐卻能一爐一爐的得到大量鋼液了,一爐就能得到幾千斤鋼液。

鋼產量能讓羅馬皇帝妒忌死。

大華有充足的鋼鐵產量以生產軍械,甚至還有能力全力生產鋼鐵的農具、炊具等。

佛山鐵廠一個月的鐵產量,能當的上羅馬帝國一年的鐵產量還有多。甚至連廣州鐵鍋廠一年生產鐵鍋消耗的鐵,都比羅馬一年用來生產軍械的還多。

戰爭打的是綜合國力,確實一點都沒錯。

鐵甲、鋼刀,還有那數百斤甚至數千斤重的鑄鐵大炮。

大華的炮兵,甚至都能奢侈的用鐵鑄成的鐵彈做為炮彈,而羅馬人還在用石彈。

大華的軍器監各局,能夠輕輕松松的一年生產幾十萬套的鎧甲,甚至大華六十萬官軍,所有裝備都是朝廷置辦的。

而羅馬人,卻還是靠著騎士們自備裝備作戰。

一把優質的橫刀,不過才二百錢的出廠價。

一支長矛,才八十文錢。

一套全身騎士板甲,也不過才二十貫錢成本。

這些,都是外人不敢想象的。

這也,也是大華得以縱橫所向無敵的資本。

可這些,羅馬人也好、阿拉伯人也罷,他們只能羨慕的流口水。因為他們沒有大華這么先進的技術,一個武器產業,可不簡單。

從采煤到煉焦,從挖鐵礦石到冶鐵到煉鋼、軋鋼再到武器制造加工,這里面是國家級的巨大工業體系。

過去,這個體系是由張超一點一點的建立起來的,如今冶鐵煉鋼這塊的關鍵技術依然是掌握在皇家手里,而朝廷有先進的軍械生產體系。

羅馬人想要復制,根本不可能,這可不是挖走一個兩個工匠就有用的。

·······

「太子殿下的艦隊已經到過了漢口,駛入長江了。」

馬周向張超稟報。

「陛下,有一件事情,最近許多胡商都在打聽軍械的事情,看樣子好多人想要販賣軍械。」

朝廷現在有軍械出口,是賣給羅馬和法蘭克、阿克蘇姆等盟國。

都是大單,散貨還沒賣過。

對阿拉伯人更是嚴格封鎖武器出口。

不過好東西總會引人注意的,這次太子出兵,算是一次武器展示了。

許多胡商也多少打聽到了一些消息,比如大華軍械成本要比羅馬等國便宜的多。

東方帝國的好東西很多,絲綢、瓷器、茶葉、蔗糖,甚至是紙張,還有船只等等,但這些武器也明顯是好東西啊。

這么精良的武器,那是絕不愁賣的,隨便拉到哪去,都能賣出個好價錢。特別是那些蠻族人的地盤,他們最缺的就是好武器,自己加工制造能力不足,只能通過采買補充。

這么好的中原軍械,若是拿去跟蠻子們交易,換回黃金白銀寶石甚至是奴隸等,那絕對能大賺一筆。

「胡商想買軍械是個好事啊,我們如今軍方的裝備換裝的也都差不多了,目前正是產能過剩,開工不足,好多軍械廠都改接了一些民用的農具、炊具等在做呢。」

「還有,我們換裝下來的許多舊軍械,也都堆在倉庫里面呢。」

「派人組織下這些胡商溝通溝通,他們想買軍械當然沒問題,先把我們換裝下來的舊軍械推薦給他們。能賣多少賣多少,價格方面要把持住就好。若是他們想要新式裝備,也可以,但這個價格就要賣高些。」

軍器監這么大的產業,如果產能過剩,也不能就此裁汰,軍工體系還是非常重要的。

若是通過做軍械出口,做外貿易訂單,既能維持這個軍工體系,又能夠獲得利潤,那當然沒理由不做的。

至於說,武器出口會不會威脅到大華,其實距離就是最好的安全保障。

什么羅馬啊、法蘭克啊,離中原那是太遙遠了,就算賣給他們再多,他們也不可能有本事打到東方來。

至於說,軍械出口,難免會有些軍械流出到阿拉伯啊,甚至是真臘啊、驃國、狼牙修、室利佛逝、阿拉干、戒日、獅子國、新羅、百濟、東瀛等這些大唐的敵國手里。

可張超還是那句話,這種小規模的流入,是不會引起什么太大的質變的。

大華士兵裝備一件胸甲,成本才五貫。賣出去,至少五十貫,而百濟這些敵國可能買到手,得花費六十貫。

這樣高昂的成本,他們又能買的起多少呢?

「陛下,那諸侯們想購買軍械?」

「諸侯要買當然也賣,價格方面,可以比出口價格稍低一些,但諸侯購買的軍械都需要做登記備案,他們購買的軍械數量,不得超過所擁兵額裝備量太多。」

諸侯是有生產軍械的權力的,但卻只能自用,不得對外販賣。

因此多數諸侯其實自己生產不了,又無別外能買,只能在朝廷這里購買裝備。而那些有能力有技術可生產裝備的,但鐵又是朝廷專營,他們還得在朝廷這里購買鐵料鋼料,依然要受限於朝廷。

朝廷通過提高鋼鐵材料價格,甚至是直接提高軍械的出售價格,就能很大程度上控制諸侯軍隊的規模和裝備的優劣。

而朝廷甚至還能通過對諸侯出售裝備,再賺一筆,相當於征了諸侯一大筆戰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