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該死(2 / 2)

這是說梁雨芸自食其果的意思嗎?做為一名在校大學生,梁雨芸的社會關系不算復雜,除了顧寶佳沒有什么對頭,而顧寶佳死了,那么,誰才是最恨梁雨芸的人呢?[]犯罪心理性本善

答案當然是顧寶佳的父母了。當警方出現在顧寶佳父母家門前時,兩位剛剛經歷喪女之痛的中年人一夜華發生,看著倒像是六十多歲的人了。他們爭相承認自己才是雇人打死了梁雨芸的凶手!

一個人,怎么可能是被兩個人分別打死的?況且他們誰也說不清楚梁雨芸到底死在哪里。等等...打死?范明揚哭笑不得地勸著兩位:梁雨芸死於受到強烈的刺激腎上腺素急劇分泌導致的腦溢血,通俗點說,她其實是嚇死的。

顧家爸媽聽到范明揚的話都沉默下來,下一刻,顧媽媽撲在丈夫的懷里泣不成聲:「報應啊,現世報啊,她害了我女兒,果然老天爺懲罰她了,她該死啊,她該死!」說著,顧媽媽停止了哭泣,從電視櫃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張紙,遞給范明揚:「這是那個小賤人寫的認罪書,你們看看吧。她都承認了,死的一點也不冤。」

這是一份一百來字的書信,紙上字跡凌『亂』,看來書寫的人當時很是害怕,筆跡顫抖,上面大體意思是說自己承認自己發了貼子說了謊話,害死了顧寶佳。最後落款梁雨芸。

顧爸爸癱坐在沙發上,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事情的全過程:在顧寶佳死後,顧媽媽整日以淚洗面,茶飯不思,眼看著消瘦下去,顧爸爸也是內心郁結,有火沒出撒,就想出找人收拾收拾梁雨芸、『逼』她認罪的主意。說干就干,顧爸爸花了五千塊找了幾個混混跟著他去找梁雨芸。他們一直盯著她直到她落單,五個混混一擁而上將梁雨芸打暈拖到了他們看好的一個沒什么人的地下停車場。在停車場里將梁雨芸一頓好打,並讓她自己寫下了這封認罪書。

本來顧爸爸是打算拿著這封認罪書直接去公安局的,但想著顧媽媽一個人在家他放心不下,就先回了家,拿給顧媽媽看。顧媽媽看了以後雖然高興知道了真相,卻擔心這樣取得的證供警方不會采納,想著再收集收集證據。因此便沒著急報警。可是他們還沒找到別的證據時,就傳來了梁雨芸已經死了三天的消息。算算日子,就在顧爸爸把她打了一頓的第二天就死了。顧爸爸怕是自己下手太重不小心打死了梁雨芸,雖然也算替女兒報了仇,但終究沒勇氣去自首。

梁雨芸身上青紫傷痕有了解釋,卻仍然找不到殺害她的凶手。警方只以故意傷害罪抓捕了顧爸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