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受害者到施暴者(2 / 2)

就在那人打算抓第四個女孩時,文沫要的資料也都到位了。看著桌上堆得滿滿的住房資料,文沫不禁再次感慨天朝龐大國家機器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偉大舉措。

x市所有遠離人群能做為嫌疑人老巢的獨立住宅和廢棄廠房資料全在這里了,幾人埋首其間,對照房屋所有人查找符合條件的嫌疑人。

商銘有些不解:「為什么一定要是房屋所有人?與這空房子有關系的不行嗎?比如我家親戚的房,我借來住幾天,誰都不知道,不是更安全?」

文沫搖搖頭,為他解『惑』:「不會的,從張倩被誘拐的現場我們可以分析出,嫌疑人逃離現場時不是是一味地『亂』跑,而是在不知道學校老師馬上報警的情況下就地替換車牌瞞天過海,混淆警方的視線。這說明嫌疑人本身非常謹慎。如果使用別人名下的房產做為他囚禁孩子們的場所,他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離開嗎?又或者那個所謂的『別人』萬一心血來『潮』下去了房子看他怎么辦?他不可能會容忍這種情況發生,所以他一定會用自己的房子,他一定是所有人。」

「不但如此,這所房屋一定會有正常手續。不管房子在哪,總會有被人發現的時候,在別人的地盤上私自『亂』建的建築總是不那么保險的,我敢肯定,我們要找的那個人一定在桌子的資料中。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可以稍微放寬點要求,只查找既是房屋所有人,年齡在30到50之間,又有家庭成員死亡的可疑人員,這個家庭成員不再僅限於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侄子外甥女都算在內。」

那人靜靜地點燃一支煙,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沉思,無論怎么想,他都不可能保證全身而退,這中間的變數太大,最大的不確定就是旁邊不相關人員的反應。他現在在x市可以算是過街老鼠了,在他下手的時候,一旦旁邊無關人員發現不對,上前阻止,事情就會一發不可收拾,他一個四十多歲的人跟小女孩說話風險還是相當大的,極容易在這種敏感時刻被人當成怪叔叔。

田士強玩了半天游戲,肚子餓得咕咕叫,於是下來找吃的。那人被驚動了,看到田士強的時候他眼前一亮,對啊,他怎么沒想到啊,他跟小女孩說話拉扯很奇怪,但是小男孩不一樣啊,如果讓田士強跟他一起去,幫他帶小女孩上車,他不就安全了嘛,而且一旦出現變故,田士強是可以舍棄的,他自己就能不引起別人注意地安全離開了。

那么,田士強可以信任嗎?他決定要考驗考驗他。

於是這天的中午,那人帶著田士強一起去了市區,找了家環境不錯的餐廳吃午飯,期間他故意制造機會讓田士強逃跑,自己剛暗中觀察,讓他欣喜的是,田士強絲毫沒有想跑的意圖。

太好了,機會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