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冤枉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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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佳有心想跟文沫聊聊天聯絡聯絡感情,以期盡早消除他留給文沫工於心計的不良印象,但看到她滿臉倦容很是心疼,只得站在旁邊充當一路的護花使者,免得有人來來去去碰到她打擾她休息。

文沫從上車睡到下車,四個小時的補眠聊勝於無。相比較文沫的精神抖擻,崔志佳下車時顯得有些步履蹣跚,沒辦法,誰讓文沫剛睡著是還算老實,後來干脆頭都靠到崔志佳身上去了,怕吵醒她,害得他連換換腿動一下都不敢,四個小時站下來,腿早就麻了,現在每走一步,腳都跟有只小針輕刺一般微疼帶麻的,真是難受啊。崔志佳呲牙咧嘴地走出出站口,坐上車的那一瞬有種再也不想站起來的感覺。

r市第一看守所。文沫和崔志佳坐等犯人李廣忠的到來。在出發之前,文沫一個下午的時間已經看完了她手里的六份卷宗,對這位連環強『奸』殺人犯印象最是深刻。

李廣忠今年37歲,是來r市打工的農民工,因工地住宿條件限制,李廣忠又是節儉慣了的,舍不得花錢租房子,因此他單身一人在本市,妻子孩子都在農村老家沒跟著來,前年年底,本市共發生四起強『奸』殺人案,而李廣忠是在第四起案件現場被警方當場抓獲的,因此雖然李廣忠被抓後一直叫著自己冤枉,當地檢察院還是在大量物證的基礎上提起了公訴,法院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李廣忠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

文沫的疑『惑』就在這里。咱們國家過去審案重口供輕證據,一般不拿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算結案,但最近幾年因為法律的不斷健全,口供雖然仍很重要,卻不再是必需要素了,很多案件因為物證鏈完整,即使沒有人犯口供依然判決其有罪。這個案子乍一看沒什么『毛』病。當地警方的辦案過程可圈可點。但是文沫多年的工作經驗告訴她,事件沒那么簡單。

所謂連環殺人案,嫌疑人在犯案時總會存在相似的共『性』。而李廣忠案從連環『奸』殺的角度來看,疑點便不是一般的多了,只是當地警方沒有偵辦連環殺人案的經驗,分析案情時難免會有紕漏,再加上李廣忠是在案發現場直接被抓的。可謂人贓並獲,任是誰也不會相信他是無辜的。所以,案件便成了鐵證如山,李廣忠承不承認就不重要了。

本案疑點有三。第一、四名被害者都是年輕漂亮的都市白領,可彼此之間卻沒有證據表明她們認識,那么凶手是怎么選擇出他的受害者的呢?據卷宗所寫,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未能發現李廣忠與四位被害者之間有任何聯系。

第二、屍檢結果表現,李廣忠被抓時第四死者已經出現了輕微的屍僵現象,說明死者至少已經死亡一個小時了,那么,一個小時這么長的時候。如果李廣忠是單純的拋屍被抓還說得過去,可事實是,李廣忠被巡邏警察抓到時正在猥褻死者。

第三、前三具屍體凶手都是先『奸』後殺的,死者體內只留下了潤滑劑的痕跡,沒有發現精『液』。說明凶手在強『奸』死者是是戴了避孕套的,這個凶手很謹慎,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而第四名死者體內發現的精『液』dna與李廣忠吻合是不是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呢?比如:李廣忠獨身一人進城務工,做為一名中年已婚男士,『性』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使得他有些心理壓抑,出於其它某種巧合的原因,偶然遇到了已經被凶手拋屍的第四死者,一時鬼『迷』心竅,沒選擇報警,反而『奸』屍了。[]犯罪心理性本善

所以文沫一定要好好與李廣忠聊一聊,看他到底是『性』壓抑的錯誤選擇,還是真的罪有應得。很快,李廣忠被帶到提審室。37歲的他臉上就有了很深的皺紋,說他是四十五朝上絕對沒人不相信,面容瘦削,帶著些病態的蒼白,雙眼布滿了血絲,雙手雙腳都帶著沉重的鐐銬。文沫等他在自己對面坐下,按下錄音筆的錄音鍵,才開始正式的評估:「李廣忠。我叫文沫,這位是崔志佳,我們是犯罪心理學研究室的心理專家,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來對你進行死刑核准的心理測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李廣忠撩起眼角望了他們一眼,點點頭。

「好的,下面我們正式開始。你不要緊張,我們就是隨便聊聊。」李廣忠沒有說話。

文沫很有耐心,李廣忠不說話,她也就一邊繼續仔細看卷宗,一邊時不時跟崔志佳討論討論案情,聲音不大不小,剛好能讓李廣忠聽見,一邊等著他自己開口。

時不時飄過來幾句話到李廣忠耳里,漸漸的,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警察同志,人不是我殺的!你們不能冤枉好人!」李廣忠神『色』激動,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一直跟在他身後當背景板的兩名獄警用力將他按了回去:「坐下!吵什么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