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下之囚(2 / 2)

抓住他,其實有運氣的成分在里面。警方在第三名死者被發現後不久設立了一條舉報專線,希望廣大市民能提供線索,哪怕只是可疑人員也行。高汝深,是一通匿名電話提到的名字。據那位不願望透露姓名的熱心市民說,他曾經在第二死者被發現的案發現場看到過高汝深。

警方很快抓捕了高汝深回來協助調查,高汝深當然死也沒有承認,但是那份dna報告一出來,警方很快認定了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以文沫的專業角度來看,高汝深是一名敏感、易怒,不善於控制自己情緒的人,但望著那張還存留著幾分稚氣的臉,文沫內心實在不願意承認他是凶手,他的眼神太干凈,干凈得像初生的嬰孩。去他遠在更南方的學校調查的警察回來說,高汝深在大一剛開學時,追求過他們學校的校花,但校花卻拒絕了他,本來這也沒什么,人一輩子哪個沒被人拒絕過兩三回說出去都不好意思。但這個校花當時跟朋友們開玩笑,想耍耍高汝深,哪讓他從上大學那天開始就有點不合群呢?

校花不是直接拒絕的,而是用盡各種各樣的借口,讓高汝深做了很多挺丟人的事,比如說穿著內褲在操場邊跑邊喊「某某某,我愛你。」又比如說在滿是人的自習室里承認自己是二(b)之類讓高汝深極其沒有面子的事。到最後再狠狠地拒絕了他。

高汝深做了一件非常不紳士的舉動,當著校花朋友的面,一巴掌把她扇倒在地。後果當然是自那之後被校花的護花使者們明里暗里收拾得夠嗆。可以說,高汝深的大一生活一片水深火熱。所以大一上完回來的高汝深比未上大學之前更不合群。

不合群,內向,有暴力傾向,憎恨女性。這些條條框框都能套用到高汝深身上。可是,犯罪心理學不是這么運用的,找到一個人,再將他拼命往凶手方向靠攏,這不科學。犯罪心理學分析出來的關於凶手的信息,只適合正向推導,這些只是充分而非必要條件。

還沒等文沫說明情況,希望警方尋找新的凶手,別將目光都盯在高汝深一個人身上的時候,dna鑒定結論出來了,在第二死者身上,找到了屬於凶手的血液樣本,樣本dna與嫌疑人高汝深樣似度高達99%!

竟真的鐵證如山了!高汝深面對這鐵一般的證據,仍是一口死咬住自己不是凶手,但卻仿佛再沒有了以前的底氣。案件很快被移交到了檢察院,文沫在尚未上庭公開審理的這段時間,天天去看守所見高汝深,

隨著時間一天天接近,高汝深越來越沉默,到最後,文沫與他相對枯坐,一句話也不說,真相到底怎么樣,對文沫來說很重要,她那時候剛剛獨自處理案子,在自我驕傲與自我貶低中不斷肯定或否定自己,她需要百分之百。

可惜,直到高汝深自殺,這個倔強的青年始終沒有跟她再多說一句話,留給文沫的只能是永遠的疑問加遺憾了。這么多年過去了,他的卷宗始終都在文沫辦公桌里放著,只要有時間,她就會翻看一遍遍地看,她希望不是因為自己,才讓高汝深送了一條命。

從回憶中回過神來,文沫面帶惆悵,現在羅沁相不相信她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怎么能讓羅沁相信她。畢竟做為一名警察,懷疑是本能,文沫就不是會輕易相信別人的人。

所以,眼下的當務之急,是找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想辦法將dna一致的問題解釋清楚。所以,文沫自己提出可以搜查她的家,她的辦公室,她沒有任何需要隱瞞的地方。

所以,當面對著一大堆指證自己的證據時,文沫有些反應不過來。

蕭程靈定時發送的郵件中寫道,搶劫金店,她圖是僅僅是財,所以當陳源林被槍殺身亡後,她很內疚,便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告訴了文沫,文沫不但沒有要求她去投案自首,反倒還盯上了她搶劫所得的珠寶,蕭程靈看在好友的面子上,分了些給文沫,誰知文沫卻是貪得無厭的人,因為錢,對自己流露出殺意。為了避免自己被害後沒有人能為自己抓住凶手,所以她留下了這份定時發送的郵件。如果有人能看到這封信,說明自己已經死了,而凶手,就是文沫!

還有,那明晃晃亮閃閃的珠寶,是從文沫的床墊里拆出來的,藏得相當嚴實。而廚房里的一把切肉刀上,發現了屬於人類的血液,具體dna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不過想想也知道,這些血估計是屬於蕭程靈了。

看守所的監室內,第一次以嫌疑人的身份住進來的文沫很不習慣,同監室里還有三名女犯人,她們在得知文沫原來是一名警察後,都想圍過來欺負她。

虎落平陽被犬欺啊。文沫自嘲地笑笑,三下兩下收拾趴下她們,坐到角落里不再理人,她現在,需要好好想一想,到底是誰,做了這么大的局,一出手便將自己帶入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