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2 / 2)

當初縣公安局的警察沒能查出屍源一個最關鍵的因素就在於信息不通暢,他們尋找失蹤人口時,僅限於黃市各下轄縣區,再遠的地方,他們鞭長莫及。凶手將死者扔進下水道,這一招可幫了他不少忙。被水泡過的屍體會在死後四十八小時腫脹呈現巨人觀,換句通俗的說法,那之後的屍體,估計連他親媽來了都認不出來,十多年前,dna鑒定那是只有幾座大城市才能進行的昂貴鑒定手段,不可能來一個認領屍體的就做一回dna鑒定。

拋開這些不管,文沫一門心思看起了審訊記錄。王勇自被逮捕之後,警方一共對他進行了三次審訊,李響岳的大名簽在每一份審訊記錄之後。

從記錄來看,王勇肯定要審訊時吃了不小的苦。那時候警方辦案手法簡單粗暴,只要認定了王勇肯定是凶手,而且他還據不交代,挨打那就不必說了。以下是文沫認為口供有可疑的地方:

問:「你一共殺了幾個人?」

答:「6個。」

問:「為什么要殺人?」

王勇沒有回答,當天的審訊到此為止。

下一次提審。

問:「殺人的第一現場在哪?」

答:「就在我家的衛生間里。」現場勘查也證明了王勇說的是真話,他家的衛生間內,確實發現了大量人類血跡曾經存在過的痕跡,但這些血跡是否屬於六位死者,警方無法判斷,六位死者血型一致,都是o型血,不通過dna鑒定無法區別,而王勇已經交代殺人事實,警方便沒有再為死者進一步做鑒定。

看到這,文沫驀得想起,合市的那六位死者,警方只做了dna檢驗,卻並沒有先檢驗血型。現在辦案,一般都會做dna鑒定,血型檢測反而被人遺忘了,難道說血型一致也是凶手選擇受害者一個條件嗎?

趙棟接到文沫的電話,立刻通知鑒證人員,結果很快出來:這六名死者的血型也是一致的,卻不是o型,而是b型。這也算是一個發現吧,雖然現在還不知道有什么用。

審訊記錄記載,王勇承認自己殺了六個人,卻對為什么殺人諱莫如深,文沫從頭到尾看下來,最後停在了王勇在執行死刑前與李響岳會面的那份記錄上。

記錄上清楚地寫著,當時王勇說過,殺人不是他的本意,他不是真正的凶手,他還不想死。李響岳因為他的這句話糾結了十五年,生怕自己抓錯了人,可是文沫沒有參與這件案子的偵破,更能站在客觀的角度看問題。王勇的意思,不是說他沒有殺人,相反,文沫也認同當初李響岳的觀點,王勇就是凶手,但是,他卻不是唯一的凶手。

說明白點,王勇的生平簡介文沫也看了,他於1963年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父親王起忠在一家軸承廠上班,在王勇十三歲時因一起生產事故意外去世,母親魏相宜,家庭婦女。王起忠去世時,王勇還太小,沒有辦法頂替他父親的職位接著上班,所以軸承廠給他們家發了相當於王起忠十年工資的補償金,答應等王勇夠十八歲了,就來軸承廠上班。魏相宜很快收拾好家里的東西,帶著兒子搬出了軸承廠的宿舍樓,回到了她的農村老家,自那之後,只剩下他們母子相依為命,等王勇十六歲時,軸承廠因為效益問題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批破產倒閉的企業之一。王勇失去了鐵飯碗工作,又因為沒能考上中專開始四處打零工過活。

直到案發時,王勇年已36歲,卻仍然單身,原因不明。

認識王勇的人,都說他是個脾氣暴躁卻頭腦簡單的人,不聰明,沒那么多花花腸子,一眼就能讓人看清到底在想些什么。

這樣的人,怎么可能連殺六人,都讓警方找不到呢?如果不是後來王勇上了警方的雷達,才露出馬腳,天知道他還會再殺幾個人。他的背後,一定有人!

難道王勇背後之人,就是現在合市出現的殺人凶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