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娟一看,是支票。
臉上立即堆滿了笑,歡歡喜喜的接過,但是,馬上又變了色。
「十萬?」
她不敢相信,「才十萬?」
才十萬?
翁千歌冷笑,「你是生了我,但是,你有養過我,為我花過一分錢嗎?」
一天都沒有養過的女兒,給她十萬,她還嫌少。
「哼!」
顧娟一聽,立即變得疾言厲色。
「說話別這么難聽,你念過書,我沒文化,是沒錯。」
「可是,我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我是咨詢過的,不論我有沒有養過你,只要你是我生的,你就得養我!」
「呵。」
翁千歌輕笑,「打聽的還不少,沒錯,我是必須要養你。」
她語調淡淡的。
「按照法律規定,我每個月只需要支付你基本的生活就可以,這十萬塊,夠好幾年的費用了。」
什么?
顧娟一聽,神色幾變,又馬上換上了笑臉。
「別啊,媽只是跟你開玩笑而已,你看你這孩子,怎么還當真了呢?」
翁千歌冷笑著,沒說話。
「千歌。」
眼看著硬的不行,顧娟就來軟的。
拉著翁千歌,「女兒,你再想想辦法啊,這十萬塊,哪里夠呢?你也知道,我那位,挪用公款,我要是不想辦法,他就只能……」
「那是你的事。」
翁千歌聽不下去了,打斷她。
「法律規定,我有贍養你的義務,但你的男朋友,和我一點關系都沒有,我沒有義務幫他還債!」
除了這十萬,她多一分錢也不會出的。
她很清楚,這十萬給了顧娟,就是肉包子打狗。
更重要的是,她還要生活,還有jason要養。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