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目標人物(1 / 2)

「是的,如果你完成了,就能夠得到一筆可觀的鈔票。」

「那是做什么?」單思華緊接著發過去一條。

「做任務。做一個很輕松的任務。」迷霧回了一條。

做任務?單思華一時之間興趣大增,趕緊又補了一條過去:「做什么任務?幫誰做?」

「做跟蹤探查的任務,幫我做。」迷霧回答也很干脆,直接發過來這樣一條信息。

迷霧的回答更加讓單思華吃驚,他遲疑著沒有回答,雙手放在鍵盤上,不知該怎么打字。

見單思華久久沒有回應,迷霧又發來一條信息:「怎么,不敢,還是不相信?」

見迷霧發過來的疑問,單思華略作思考,隨即回過去:「兩樣都有,你可以說得具體一點嗎?」

「可以。如果你不相信,我還可以先打一筆錢給你,做為定金。」迷霧回應了一條。

單思華沉吟片刻,又敲了一條信息過去:「那你憑什么這樣相信我,如果我收了你的錢,不幫你做事情,那你不是虧了?」

「不要說這樣的話,我相信你不會因為一點點的定金失去賺大錢的機會。如果你真的收了我的錢,不幫我做事情,你也跑不掉。」

迷霧回的消息令單思華大吃一驚,想來迷霧也不是危言聳聽,她既然能夠有這么多錢請人做任務,就一定有辦法找出單思華的所在。最關鍵的是,她承諾可以賺一大筆錢。

想到做任務,單思華的腦海里馬上閃過一些敏感的字眼,莫非這個迷霧在現實中有什么仇人,想暗中找人替她報仇。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和做馬仔沒有什么區別。

還記得在南田工業區的時候,李老板就會使出這樣的手段。有誰得罪了他,他當面不會和你做什么,暗中卻讓自己養的馬仔對其進行報復。

問題是,這個迷霧到底是什么樣的人,單思華一無所知。想了想,單思華這樣回應:「說說看,你要我做的任務是什么。首先聲明,違法亂紀的事情,我是不會做的。」

「我要你幫我探查一個人的行蹤,主要是每天下班以後,他去了什么地方,見了什么人,你都要全部記載下來,再告訴我。這樣應該不算什么違法亂紀?」

迷霧的回答令單思華豁然開朗,原來迷霧是要自己充當私人偵探的角色,替她去跟蹤一個人,這樣確實不算違法亂紀。去探查一個人的行蹤,本身就充滿了神秘感,單思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把具體情況說一下,我具體要怎么做!」單思華回了一句。

「好,我先給你一萬塊錢,作為你的活動經費,等你查出什么有價值的線索後,我會把酬勞再給你。」迷霧回應了一句。

三天後的黃昏,單思華的身影出現在了市區的一條大街上。根據迷霧提供的資料,他要探查的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而這家公司,就在這條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