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細節決定命運(2 / 2)

無論是皮爾斯還是詹姆斯都認為,對於那種機器設備只要不違反美國的相關法律,他們都可以幫助購買。如果楊震要的設備違反法律,是美國公司禁止出口的設備,除非得到國會與白宮特別批准,他們無法同意。比如楊震要的某些高精度特殊設備,就必須要有出口許可證。

而且對於出售技術來說,卻是需要相關公司的同意,自己無權做主。他們可以代替楊震采購所需的設備,但無法做主同意轉讓技術。那些東西都是要和這些公司面談,至於人家出售不出售那要看他們的意見。

不僅僅是技術和設備出口的問題,最關鍵的還是合同履行的問題。錢在美國人手中,等自己資料轉讓完畢,這些美國人隨時在無監督的情況之下,可以做大做手腳、以次充好。甚至將資金抽回去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還有技術設備,全新的和二手貨的差別也是很大的。盡管楊震也知道,自己要貨急,新貨肯定不會太多。楊震知道這個時候,美國工業界正在為了滿足英國人以及未來美國自身大量軍需訂貨,而正在急速的擴張產能和進行產業的升級換代。這個時候弄一些實用的二手機器設備並不是太難的事情,在時間上也能滿足自己的需要。

但二手貨和二手貨之間還是有差別的。上個世紀生產古董級別的二手貨,和二三十年代生產的二手貨,還是有天壤之別的。楊震可不想再搞出來一次與前次江北一樣的事情來,運過來的機器設備,居然還是本世紀初他們參加八國聯軍時候,從中國掠奪去的那樣笑話來。

正是由於擔心自己再一次被愚弄,所以楊震堅持要幾個制葯集團向澳門銀行存入五千萬美金的信譽保證金,等合同執行完畢沒有什么太大出格的地方,在歸還美國人。而美國對於這一點,是堅決不同意。

他們同意楊震方面可以出人監督,而且費用可以由他們承擔,但是存入信譽保證金一事,卻是死活都不答應。在這件事情上,雙方的要求所去甚遠,甚至還要在機器設備種類的差別之上。

盡管認為美國人的信譽度多少要比蘇聯人高那么一些,但在楊震看來高也沒有高多少。這個合同能不能執行到位,對於美國人來說雖不是無關緊要,但也無傷大雅。而對於自己來說,卻直接關系著今後的發展與壯大。對於能不能完全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執行,楊震很看重。

對於楊震來說,無奸不商這句話他一直都認為相當有道理。最關鍵的一個對一方幾乎沒有任何制約的合同,能夠完全實施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而且在交易之中,存入信譽保證金這也是國際慣例。

從後世當兵的那一天起,楊震就一直明白細節決定命運這個道理。對於一個企業來說,一份合同的細節更是決定一筆生意能否得利,甚至一個企業興衰的根本。對於一個軍隊、乃至一個國家來說,軍購合同的細節,甚至可以決定一支軍隊在戰場上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