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軍婚保護法(1 / 2)

為了保護此次干部集中打報告結婚之後家庭的穩定,楊震在與李延平緊急商議之後,還責令政治部,立即拿出一部軍婚保護法來。以保護軍人的家庭穩定,以及將軍屬和烈屬的待遇明確下來。

這個想法不是楊震一時的心血來潮,此次會戰結束之後一幕悲劇給他提了一個醒。部隊干部很難做到長期在家,兩地分居的情況應該是絕大多數。找一個部隊的戀人還好說一些,大家都有軍紀管著,也都是軍人相互理解。

但部隊的女兵畢竟是有限,狼多肉少的環境,讓很多干部都是將眼睛盯上了地方的女青年。而且很多干部因為部隊的特殊環境,也不是很想在部隊找。可如果家屬是地方上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保護,那就很難避免悲劇再一次的發生。

那幕悲劇就是一個在參軍之前便已經結婚的營長,因為在會戰結束後部隊撤回駐地休整,正巧要路過自己的家鄉。便請假提前走了一步,想回家探望一下妻子,想著享受哪怕是一天的天倫之樂也好。

對於剛剛經歷過生死考驗的人來說,沒有什么比家的溫暖,更能讓人體會到放松。一個溫馨的家庭,可以有效的讓干部放松在戰場上緊綳的神經。但是在這個營長走之前,無論是批他假的上級,還是嚷嚷著要見嫂子的下級,誰都沒有想到這次假期會引發一幕悲劇。

當這個興匆匆往家趕的營長趕到家的時候,已經是將近午夜時間。原本想要與妻子溫存一番的他,卻沒有想到正好將他的妻子和某位情人堵在了屋子里面。這種事情換了一般的老百姓,只要是一個男人誰都受不了,更何況從剛剛從血與火考驗戰場上下來的軍人?

這個營長探家的時候,因為是隨著部隊回撤,身上的槍還帶著。而沒有按照規定,在探家的時候交給營里保存。看到自己妻子和別的男人睡在一起,這個火冒三丈無法忍受的營長直接開了槍。結果悲劇就這么發生了,幾槍下去兩條人命就這么沒有了。

而這個營長在開槍打死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夫之後,一是可能他自己也知道不管原因是什么,但自己擅自開槍殺了人,尤其對方還是普通老百姓,回部隊肯定難以逃過嚴厲的軍法制裁。

那個人無論做出什么罪大惡極的事情,但是他只是一個老百姓,不是正在燒殺搶掠的日軍。以部隊對非戰時槍支使用極其嚴格管理規定,他這么做絕對不會逃過最嚴厲的軍法審判。盡管事出有因,可軍法就是軍法。

第二點也可能是出了這件事情,也感覺到自己的臉都丟光了。今後在鄉親和戰友面前,實在無法抬起頭來。這件事情換了誰身上,恐怕都是作為一個男人的恥辱。在加上對於可能受到的紀律制裁帶來的心生恐懼。他便調轉槍口,又給了自己腦袋一槍。

事情發生之快就連陪他回家,此時正在相鄰的村長家里面吃飯的通訊員,都沒有反應過來。當聽到槍聲的通訊員幾步跑到自己營長家里面,卻只是看到了坐在凳子上,盡管天靈蓋都被子彈掀開,但卻依舊死不瞑目的營長,以及床上的那對野鴛鴦,三具還在流血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