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2 / 2)

雖然霍建峰走的心不甘情不願,但他現在畢竟還沒跟韓明秀結婚,要是在韓明秀家留宿會遭人非議的……

第二天,霍建峰和張赫一大早就來到了孫敖屯,張赫借了韓明秀的自行車,去了一趟鎮上的糧店,拿著戰友們給他湊的糧票,要換二百斤細糧,准備晚上交給孫茂文家當聘禮。

另外,那三百塊錢也早就准備好了。

當初韓明秀把信寫過去後,連長和政委聽說了這件事,就發動大伙紛紛解囊,你五塊他八塊的湊,加上張赫這幾年當兵的積蓄,終於湊夠了三百塊錢,張赫這才有底氣跟霍建峰來到這里。

張赫走後,韓明秀和霍建峰一起去看望大舅和大舅媽。

眼瞅著就過年了,她還沒給大舅和大舅媽送年禮呢,正好霍建峰也想去看大舅媽,倆人正好一起去。

韓明秀給大舅和大舅媽准備的年禮很是粗暴簡單:就是家里養的雞鴨鵝每樣各兩只,另外還有一百個雞蛋和一百個鴨蛋。

其實,韓明秀的空間里有不少好東西,只是沒有理由和借口往出拿,所以只能撿家里最實際的東西孝敬大舅和大舅媽了。

有霍建峰在,這老些東西不需要韓明秀自己拿了,霍建峰背著她平時背的那個背簍,把雞蛋和鴨蛋都裝在了背簍里面,還放了稻草,免得被凍了或者是磕破了。

那六只雞鴨鵝被霍建峰扯腿兒拎在了手里,一手三只,韓明秀則空著手,輕手利腳的往司家窪子走去。

剛走出屯子的時候,正好遇到了韓明燕。

韓明燕學校放寒假了,她已經回來有一陣子了。這兩年,她在屯子里比較低調,每次回來時都深居簡出,韓明秀輕易也碰不到她。

看到韓明秀和霍建峰有說有笑地走在一起,一向高冷的韓明燕竟然站住了腳步,等他們走過來時,她才揚起燦爛的笑臉,說:「秀兒,好久不見了,我正想上你家去看看你呢,不想就遇到你了。」

說完,又笑面如花地看著霍建峰,款款地說:「你好,你就是秀兒的男朋友吧,我是秀兒的堂姐,很高興認識你。」

她落落大方地伸出手,一副很知性很坦盪的樣子。

她也相信,自己的這副陽光向上的形象,一定會給霍建峰留下深刻的印象!

韓明燕覺得,自己作為一個高學歷的高中生,肯定會比韓明秀這個只念了一學期初中的農村女人更有魅力,霍建峰這種在外面闖盪久了的男人,一定會發現自己與眾不同的一面來。

她都想好了,只要霍建峰對她表現出一絲一毫的興趣,她就一定好好地跟他眉來眼去一番,倒不是她對他有什么企圖,純粹是為了借此事來氣這個死丫頭片子。

誰叫她敢跟自己作對,敢當著那么多人的面讓自己下不來台了!

想當初,她也不過是想忽悠忽悠霍建峰這個傻大兵,借著仰慕他、敬佩他的借口,在他那兒騙點錢出來,好供自己上學。並沒有想要把他從韓明秀的手里搶下來怎地,偏偏那個死丫頭得理不饒人,竟然當著全屯子老娘們的面兒揭了自己的老底,害得自己到現在還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她真是恨死她了,恨不能將她一下子掐死才好呢。

韓明燕向霍建峰伸出手,歪著頭,一副俏皮而又單純的樣子。

若是不知道的,一定會以為她是一個單純漂亮又開朗的女子,也一定會被她這人畜無害的微笑給蒙騙住。

然而,霍建峰就是霍建峰,一個認准了一條道就要跑到黑的男人,既然他已經認准了韓明秀,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其她的女子了。

看到韓明燕如此友好地向她伸出了手,還巧笑嫣然地望著他,他的眼中並沒有起半分的波瀾,甚至心里也沒有激起半分的情緒,只是瓮聲瓮氣地說:「抱歉,我拎著雞鴨呢,倒不出手來……」

韓明秀「噗」的一聲,沒忍住,一下子笑出聲來。

韓明燕尷尬地四下望了望,見沒人看見這一幕,急忙縮回手,狠狠的瞪了韓明秀一眼,接著,又皮笑肉不笑地說:「聽說秀兒你要結婚了,這可真好呀,結了婚以後就有人保護你了,那些流氓光棍什么的就再也不敢打你的主意了……」

這句話,不可謂不惡毒,要是霍建峰不了解韓明秀的品行,聽到這樣的言辭,肯定會以為韓明秀被什么流氓光棍欺負過,心中肯定會對她存有芥蒂。

不過,霍建峰了解韓明秀的為人,韓明秀在信中也寫過潘水泡子那幾個無賴晚上上她家撬門,被保鏢咬了送進派出所的事兒。

所以聽到韓明燕的這番挑撥,他並沒有往心里去,只是冷颼颼地看了她一眼,那一眼似有警告之意。

韓明燕哆嗦了一下:這個人,這是啥眼神兒啊?咋這么嚇人呢,跟要捏死她似的,看得她後脊梁骨都冒冷汗了。

算了,還是別跟他們一般見識了,都是些沒多大出息的鄉巴佬,跟他們一樣的都掉價。

韓明燕傲然的抬起頭,轉身走了。

哼,走著瞧吧,等她考上大學,有大出息的那天,指定好好的收拾他們!

「損色!」

韓明秀沖著那道矯揉造作的背影罵了一句,也不管她能不能聽著,聽著了才好呢,省得她沒事兒總往自己跟前蹦噠找存在感

韓明燕確實聽見了,只是現在還不敢把韓明秀怎么樣,只好把這個仇記在心里,等著以後再一起收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