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瘋人日記與哥譚(1 / 2)

xx年,7月17日,夜,小雨。————哥譚西區廢棄的倉庫房內

順手處理了一個不長眼睛的敗類,心情終於緩解了一些,從離開阿克漢姆開始,我就有些不太穩定,雖然我不是心理醫生,但畢竟是個醫生,自己的手因為什么而抖個不停還是能感覺出來。

哥譚,這片凝聚罪惡和無辜者鮮血的土地。這是他的城市,他在這里出生,在這里成長,在這里經歷痛苦,忍受磨難。他打倒了一批又一批的罪犯,扔出去的錢可以重建一座新的城市,可他還是堅守在這里。他為這城市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

很難說我對這座城市的感覺,我在此重生,被阿爾弗雷德收養,親眼看著他由一個沉寂在幸存者愧疚中的羸弱貴族少爺,變成一個擁有最堅定的意志力,戰斗在黑夜中的英雄。

如果當年的悲劇沒有發生,這個世界根本就不會有蝙蝠俠。他不會走上那條艱難的殉道之路,也就不會死在那種地方。

我陪伴在他身邊,不是為了看他被黑暗折磨的夜不能眠傷痕累累,我留在韋恩庄園,也不是為了一次次的把他抱上手術台處理那些猙獰著罪惡氣息的傷口。

我跨出了那一步的底線,不是為了讓他用那種沉痛的表情看著我,然後告訴我,從今往後阿克漢姆才是我該待的地方。我從那瘋狂的牢籠走出來,更不是為了看到阿爾弗雷德聽他死訊時瞬間蒼老悲戚的面容。

我沒能救他,我沒能幫他改變哥譚,我沒能照顧好阿爾弗雷德,我甚至沒辦法再去送他一束玫瑰。可是我又一次走出了阿克漢姆,他已經死了,我必須找到能夠完成他夙願的方法。

哥譚必須掙脫黑暗,就算要我親手粉碎這座城市,我也要讓它在重組的時候再無一絲陰霾。

我會嘗試新的方法,哥譚這座城市對於死亡已經習以為常。他選擇的路是對的,恐懼才是最鋒利的武器,只有活著的人才會害怕。他沒能把這把利刃揮舞到極致,他有太多無法沉寂在絕對黑暗中的原則和本質。但是我和他不一樣,我可以讓這把利刃發出血光。

就像我剛剛用手術刀切掉了那個混混的半條腿,無論他平日習慣怎樣耀武揚威的欺凌弱小,不管他是吸毒還是個賭蟲,從今天開始,他再也沒辦法自己站起來,永遠比別人矮半截,會讓他明白一些事情。對於那種人,不給予點血的教訓是無法讓他們牢記什么事該做什么事不能做的。

他驚恐的不敢置信的表情讓我愉悅,是什么理由讓他這種蛀蟲覺得自己不會受到報應?是什么讓那些垃圾心安理得的在這個城市為惡?這個城市的主體已經被黑暗侵染,如果不能狠下心切除整個毒瘤,哥譚將永無寧日。

我的方法是對的,那個毒蟲還活著,但他不會繼續為惡,也可以作為例子震懾其他人。至於他之後怎么活著?哈,這個世界上活的艱苦的人何止千千萬萬,如果所有遭遇「不幸」的人都墮落成罪犯,人類的文明早已崩毀。

好了,我已經冷靜下來,別再啰嗦你的哲理了。說點正事吧,要找到那幾個年輕人並沒有想象中困難,他們已經脫離了原本的組織,正躲在那個被他們叫成「小兔子」的擁有亞空間傳送艙的基地內觀察世界,這對我來說真是再好不過的時機。

自從到了這個世界,我對一切空間能量都變得十分的敏感,似乎我本人已經變成了空間能量的一部分。發現這點是因為我一直開著鏡子看著這個世界的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一舉一動。

而他的直覺和警戒心都遠遠超出常人,在我第一次看他超過一分鍾之後,他就察覺到有人在用某種方法監視他。這讓他在當天就動用了所有能用的方法資源檢查他周圍的異常數據,可惜無論是魔法還是科技,都沒有發現我的存在。

我甚至在他檢查的時候冒險接近過他,我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想法。想不明白我究竟是想讓他發現我,還是希望這新的能力真的能避免一切探查手段。

結果在我沒准備好的時候就已經出現,如果不主動觸碰任何人,我似乎變成了可以存在於任何地方,又哪里都不存在的特殊生命。這讓我有些莫名的心痛,不過當時我只是用新能力找到了那幾個年輕人的據點。

現在想來,這個世界和我原本所在的地方畢竟不是同一個世界,他已經被傳成了虛構的幻影,至死都有人懷疑他的存在。我沒辦法保護他的名聲,現在我獨自在另外一個世界,成了這種若有若無的存在,真不知道這是對我的懲罰,還是輪回宿命的又一個起點。

我的突然出現讓他們很吃驚,不過看他們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完全沒有害怕。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我的手術刀開始殺人的時候,他們還不知道被關在哪個組織里接受改造。這么不成熟,難怪我那個世界的他們最終不但全部敗在超人手里,還被廢去了超能力。

那甚至都沒用得到他出馬,雖然他確實關注了整件事情。他當然關注了,他不關注,我怎么會記得這件事。

英雄、正義和真理?他們堅持著人類所能擁有的最崇高的信念,可是他們忘記了,這個世界有太多無法容納光明的時候。在茫茫塵海中有太多的正義與崇高隕落,他的光明就是其中之一。

……好吧,我們放棄這個話題,看著眼前的這個他,想著另外一個他的感覺太奇怪了,我當然知道,我也覺得很奇怪。

所以來說說那四個年輕人吧,他們的能力水平究竟怎么樣不關我的事,調教他們的工作交給盧瑟就行了,我只是想給那個外星人添點麻煩,真要是傷了他這個世界的蝙蝠俠估計不會放過我。

好吧,我知道他現在已經不會放我了,不過我還不准備對抗整個正義聯盟,所以只要把這幾個人帶到盧瑟面前,相信他們會在我的暗示下想出有趣的主意。

用語言蠱惑幾個欲成大事心有所想的年輕人真是太簡單了,他們原本就想要挑一個合適的機會出現在世人眼前。我只是告訴他們,他們還有更好的選擇,一個和現有的英雄完全不同的,又符合他們的理念的選擇。他們就有恃無恐的表示願意和我一起去見見那個出了名的狂人總統。

我都不知道該說他們是無知,還是無畏了,哎。

我那個世界的萊克斯盧瑟一直想組建一支特殊的,由超能力者構成的直屬於他的部門,在他還是一個商人的時候,他就總想著收買或者研究出幾個能用的手下,可惜他沒有成功。蝙蝠俠把他列為重點關注對象,他有什么陰謀都別想得逞。

這個世界的盧瑟肯定也有這種想法,因為我把這幾個人送到他面前的時候,他雖然表現的十分不滿,但是看他眼中的野心就知道,他已經想好怎么利用那幾個年輕人了。

萊克斯盧瑟有個聰明的腦袋,無論怎么樣我必須得承認這點,他能和超人對立這么多年依然活得風光無限,還當上了總統。如果沒有超人他必然就是這個時代里最耀眼的那一顆星。所以他敵視超人我一點都不奇怪,天才總是有些怪脾氣,盧瑟會覺得超人搶了原本應該屬於他的榮光,簡直太正常了。

如果超人是個地球人,是個普通人類,也許盧瑟還不會走到現在這一步,天才都是有著常人難以理解的驕傲和自尊心。輸給「同類」他會憤怒會不滿,會想要打敗他,證明自己更強,但是他不會極端,不會迷失本質。

輸給一個外星人簡直就是在和盧瑟自認為「最出色的地球人」的自尊心叫囂了,他會變成現在這樣我並不覺得出乎預料。

大都會總是出現想要打敗超人的狂人,這就和哥譚總是有想要打敗蝙蝠俠的神經病一樣,有英雄的地方一定有反派。

對付超人的種子已經埋下,一個月的時間會結出什么樣的果實全看盧瑟那顆光溜溜的腦袋對於輿論的掌控是不是也和陰謀一樣順手了。我不准備在超人的事情上繼續消耗時間和心力,但想要直接插入哥譚的事物,也沒有我想的那樣容易。

如果直接殺光所有我看著像是蛀蟲的家伙,哥譚最終大概會成為一座鬼城。我那個世界的哥譚已經腐朽到骨子里,這個世界的哥譚情況好了不少,但還是盤踞著各種毒瘤。

我可以從最小的零散的那些開始清理,恐懼是需要時間沉淀才能緩緩加深的東西。我並不是在走蝙蝠俠走過的路,他當年從最弱的毒販混混開始清理也不過就是把人送到醫院,或者嚇的好幾天睡不著覺。我可是准備讓這一路血流成河,他不會再原諒我了,

可是就算知道所有的蝙蝠俠都不會同意我這樣做。我還是這樣決定了,這個世界的布魯斯也會如他一樣么?

——zo

zo坐在地上,身後靠著樹干,一條腿隨意的伸直,一腿支起,一只手拿著筆記本隨意的搭在膝蓋上,一只手捏的墨綠色的鋼筆靈巧的在指尖轉動,他仰著頭,出神的盯著霧氣彌漫的韋恩庄園。

哥譚的天氣一直如此,多雨多雲多霧,總是陰陰暗暗灰灰沉沉的,總是有大片的雲層,白天遮擋住陽光,晚上也不讓星光順暢的灑下來,濕漉漉的霧氣讓人渾身不舒服,總是像被重工業污染過度的廢區一樣昏暗。但事實上,生活在哥譚的人都知道,這里的重工業並不多,城市的建設也不差,可老天就是喜歡給這里添點特別的陰影。

xx年,7月27日,早,大霧。————韋恩庄園後山的樹林里

不知不覺來到這個世界已經十三天,我的行動也都有了初步的效果。先來說說盧瑟那邊的吧,一會兒再給你吐槽的機會,不然你說起來就沒完沒了,如果我被你吵的忘記了要寫的事情,我絕對切開你的腦袋。

事實證明盧瑟確實是有一副好口才,也確實善於玩弄陰謀和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