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合同細則、召集經銷商集資(1 / 2)

接下來的日子,江逸晨與丁雨晴開始與漁業局進行接洽,商談海島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問題。合同是標准文本,一些原則性的條款自不必說,沒有什么好談的。後面關於島嶼建設的具體規定也是相當繁多和苛刻。

比如對島上建築物的規模、數量、位置進行限制,建築物的高度一般不過十米,且不擋住山脊線。沙灘上禁止建造永久性建築,建築物和設施應與沙灘保持五十米以上距離。

對采挖土石的限制,原有植被的保護,禁止對海島自然形態造成重大改變;

嚴格控制外來游客數量;不允許在沙灘上燒烤;

不許向沙灘直排廢水、亂扔廢棄物,垃圾需進行專門處理;

海島上的道路設施盡量與雨水收集相結合,采用透水路面;

環島路道路寬度不過三米,主要供電動車通行;

島上全部道路只允許通電動車、自行車等無污染交通工具;

開過程中,要盡量少噪聲,避免對野生動物的驚擾;

碼頭施工時要選擇適當工期,避開周邊海域生物產卵季節;

鼓勵島上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等清潔能源,污染島嶼環境的柴油電之類只作為輔助和備用電源。

一大堆的條款,讓江逸晨看得頭疼。經過洽談爭取,有些地方得到了適度放寬,但整體上並沒多少讓步。

不過想想,這些規定倒都是出於生態保護的需要,嚴就嚴一些吧,於是只能照單接受了。

在這期間,按照程序,海洋與漁業局下屬的「海域和海島管理處」還要派出相關工作人員到雲沙島進行實地調查,並對島上的現狀進行記錄備案。

江逸晨做為准島主,自然也需要考察一番。於是就不麻煩出動漁政船只了。說明情況之後,駕駛藍箭63帶上兩名工作人員,一起前往雲沙島。

上島後,幾人四處巡視,拍照、做各種記錄。

這里面出了個小插曲,就是當工作人員看見海島西面泥灘上壘砌的池子,以及山上開墾的幾小塊坡地的時候,對正在干活兒的來順兒和喜子進行了質詢。

來順兒二人裝傻充愣,說自己是海邊某漁村的,海里打不著魚,家里也分不到灘塗,窮得快揭不開鍋了。見這里沒人,就上來種點兒菜、養點兒蟶子、泥螺啥的,討個生活糊口而已。

其實這種沿海農民、漁民非法占用無人島的行為,在近年來很常見,養雞、放牛羊、種庄稼、養魚蝦,干什么的都有。而近海島嶼眾多,人員經費又有限,相關部門也無法隨時隨地進行全面監管。

有時候即便當時把人轟走了,但監管人員終究不能常駐島上,等你一旦離開人家又殺回來,玩游擊戰術。此類情況屢禁不止,叫人頭疼。

鑒於來順兒二人並沒有對雲沙島的地形地貌和植被等造成實質上的損害,於是工作人員只是對他們提出了口頭警告,以及將相關政策法規告知,並勒令他們盡快離島。

江逸晨裝作不認識,連忙上前和稀泥,說不打緊,自己承包島嶼之後,也想弄幾塊菜地自給自足,這下可有現成的了。因為對島上的很多情況尚不熟悉,還要向兩位小伙子請教一些經驗呢。

張鳳蘭這邊,則抓緊時間開展籌款工作。

她迅召集十幾位經銷商老板,在秀水巷九號院開個現場會。為防止他們相互之間商議串聯,所以並沒有提前將會議具體內容告知。

另外由於沒有能夠同時容納這么多人活動的房間,會場只好設在院子中央,擺上十幾張折疊椅子,露天舉行。

會議的接待規格一般般,每人只提供一杯白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