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2 / 2)

最保暖?店家下意識想起安逸那件不合體的大氅,自以為明白了什么,痛快的應了一聲後,讓自家婆娘看店,自己跑後面庫房,把幾件兒店里最昂貴卻一直賣不出去的存貨拿了出來。

里面有適合文弱公子穿的顏色鮮艷的短毛大氅,還有幾件動物皮做的皮大襖、皮大衣,幾件厚披風……臨出門的時候,店家還順手拿出了一對厚皮靴。

王猛隨手翻了翻那些衣服,看著都不大滿意,最後只挑了一件藏青色的外面是錦緞里面鑲嵌著動物毛皮的厚披風。據店家說,披風里還有一層厚厚的棉花,特別的暖和,是最北邊苦寒之地,大戶人家慣常用來御寒的衣物。

「試試?」王猛問溜了一圈回來的安逸。

「給我的?」安逸看了眼衣服,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上,詫異地問,「難道我裹得還不像球嗎?」

王猛沒料到能聽到他這么說,臉僵了一秒,那店家更是差點兒沒噗嗤一聲笑出來,「如果你不想回到家就生病的話。」

安逸:威脅!這絕對是威脅吧?

「可是,我現在完全不冷啊。而且穿太多,也很累的。」安逸無辜的看著王猛,不甘願的據理力爭道。

王猛皺了皺他那好看的劍眉,伸手拉出安逸藏在長袖中的手,感覺他的手確實熱乎乎的後,這才放棄給他再添一件的打算,「那就把這件披風包上,還有那雙靴子,有他穿的嗎?」

「有有有,不知小哥兒穿多大的?我這就去給你們取去。」本來聽安逸的話,還以為這單生意失敗了的店家,一聽王猛說不但要披風,連皮靴都要一雙,簡直欣喜若狂,頭點的那叫一個利索。在聽了王猛報的數據後,轉頭就想跑,不料卻被安逸出聲給喊住了。

「店家等等,有沒有這個號的?有的話,多拿一雙出來。」說著,安逸把王猛的數據報了出來。

店家:「…………」

店家頓了一下,一手扶著自己差點兒被嚇得跳出來的心臟,對著安逸點了點頭,見倆人沒有別的吩咐後,才帶著欣喜和後怕的笑容,用飄一般的步伐逃也一般的離開了。

尼瑪!就算是加量,也不用這么突然吧。嚇得他還以為生意泡湯了呢。

說實話,也不怪店家緊張。他這店里的衣服質量還是不錯的,絕對的誠心店。就是那幾件兒高檔的衣服,在玉柳鎮實在是不暢銷,進過來都兩年了,還壓箱底兒呢。要不是遇到安逸他們這倆「冤大頭」,只這幾件衣服的進價,就夠店家白干兩三年的,由不得他不在意啊。

披風被打包了,兩雙靴子卻讓安逸和王猛當場換了。

安逸身上的衣服布料雖然不錯,在玉柳鎮也只能算是中位檔次的,鞋子就更是只有普通農家才穿的自家做的棉鞋,他身上也就那件大氅比較名貴,還是王猛。現在有了更舒適更暖和的皮靴,王猛就要求他當場換上,省的逛一路回家再把腳給凍了。

而王猛自己,他的衣服布料名貴是名貴了,樣式卻不突出,倒也不惹人眼。鞋子也是朴素的筒靴,看著名貴,被衣服下擺蓋著,倒也沒人注意。不過,那筒靴是春秋季穿的,冬季可不成,雖然王猛血氣方剛,好熱,常年這么穿也不覺得冷,安逸還是心疼了,硬要他也換上。

於是,等二人從成衣店出來,倆人就穿了一模一樣的鞋子,只有個大小號的差別而已。雖然他們完全不知道後世「情侶套」這個詞的含義,但完全不用想他們穿著跟自己在意的人一樣的鞋子,心里那種舒爽和想要炫耀的*。要不是實在不雅觀,就連一貫穩重的王猛都有種想要把衣服下擺撩起來的沖動了。

一件披風一百五十兩,兩雙鞋一共六十兩,倆人一下子就花了二百一十兩銀子,奢侈的都頂上安家全家十年的開銷了,卻眼睛都不帶眨一眨的。

出了成衣店,二人又進了果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