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1 / 2)

失去記憶並不一定是壞事,至少這能讓我更加珍惜這來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發生過什么對我來說也許並不是很重要,因為我完全沒有興趣去回想關於以前發生的一切。現在,我還記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這個自稱方凜的青年,這就夠了。

除了一頭紅毛和時不時隱隱作痛的身體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還是很順應人意的:我恢復得不錯,只是皮外傷,沒有傷及內臟;方凜並沒有對我表現出很想趕我走的意思。

說實話,雖然這並不影響生活,但失去記憶的我確實無處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線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著自身的長處謀生,問題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達那里。

方凜是個好人,他不求回報地讓我蹭吃蹭喝了一個星期,本來說的過兩天就要回去,到現在也沒有付諸行動。

再怎么死皮賴臉,我也要離開了,畢竟我們只是陌路相逢的兩個人,如果不是他撿到了受傷的我,我們本應毫不相干。

「多謝你這幾天的收留,再見。」說出這句話之後,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我突然聽見「叮」的一聲,方凜好像並沒有聽見,我以為我耳鳴了,接下來我的面前卻出現了一個類似網游中任務面板的東西。

卧槽。為了不嚇到方凜這個好人,我把這兩個字生生吞了回去,後來方凜對我說,「當時你要走的時候欲言又止是想跟我說什么來著?你該不會那時候就看上我了吧。」

這真是個美麗的誤會。

任務面板上真的有一個任務,格式是這樣的。

支線任務——和「方凜」回家。

任務獎勵:百分之十的記憶。

失敗懲罰:被一百個壯漢輪x。

我對任務獎勵並沒有抱有懷疑,因為在眼前出現任務面板什么的已經夠玄幻了,這東西能幫我恢復記憶也不是沒有可能,雖然恢不恢復記憶對我來說無所謂,但是我對那個失敗的懲罰非常有所謂。

卧槽被一百個壯漢輪x,我是不是穿到什么奇怪性向的小說里了?

然後我被自己的反應驚了一下,奇怪性向是什么玩意兒?我失憶前經常看奇怪性向的小說?不然我怎么會知道這玩意兒。

這東西有點超出我的承受范圍,所以那時候我忽略了方凜上面的雙引號,不然以我的智商,如果注意到了這個,早就該猜出答案了,也不至於釀出苦果。

看了看方凜,他並沒有別的反應,看來這個任務面板只有我能看到。當下,我有些犯愁,告別的話都說出來了,怎么死皮賴臉繼續求收留?還要跟著他回家,我跟他沒熟到這種程度啊。

就在我想豁出去的時候,方凜說道,「你不是失憶了嗎,現在出去說不定被不法分子拐賣了,畢竟你這張臉可是和我一樣的帥氣。既然你什么都想不起來了,不如我帶你去皇城。」

雖然我覺得方凜是個好人,但人如果好到接近於聖父的程度,就不得不去懷疑一下他是不是別有所圖。我覺得他說的那個拐賣含義挺深,說不定他真的想把我賣掉。

我又看了看任務懲罰上面寫的被一百個壯漢輪x,再想想被拐賣的後果會不會比這個慘,然後決定就算被拐賣也要避免被一百個壯漢輪x。

希望這人真的是個好人,至少先帶我去一趟他家再把我賣掉。我不要被一百個壯漢輪x[t_t]。

見我點頭答應,方凜愉快的笑了起來。據他後來說,當我說出離開的時候,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沖動,有一個聲音在他耳邊說:「你絕對不能放他走,不然你會後悔一輩子。」當時我覺得那或許就是命中注定我倆要在一起,後來的後來才知道,這一切都他媽是劇情的力量。

方凜買了第二天的機票,我們在酒店又休息了一晚。從撿到我那天一直到帶我回家那天,方凜沒有換過雙人間,我們睡在標准間的一張床上,明明床很大可我每天早晨醒來都會看到方凜在地下趴著睡得正香。

我才不會承認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級棒,我是傳說中的睡美人!

卧槽我真是傻逼,趕緊恢復高冷的心態,不然就變成逗比了。

我面無表情地經歷了以上心理活動。

下了飛機,我呼吸著皇城的空氣,突然覺得就連霧霾都是那么的親切。毋庸置疑,我失憶之前肯定在這里生活過,並且生活的不錯。

方凜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幾套換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沒有,一星期里換的衣服都是方凜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們並沒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凜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發店,我把紅毛染回了黑色,方凜把頭發染成了紅色。

方凜對著鏡子頻頻稱贊自己,順帶勸我把頭發再染成紅色,我裝作沒聽到他說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來我也能這么帥,簡直帥出了水平。離焰你干嘛把頭發染黑了啊,紅的多好看。」

方凜在帶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對我說著這句話,隱約給我一種勸青樓頭牌接客的感覺。

我覺得我失憶前一定是個很喪病的人,一點節操都沒有,才會想出這種比喻來。

方凜並不是獨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覺得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說不出他為什么給我這種感覺。

父母對我特別熱情,顯然是把我當成了方凜,還不停對方凜說,「你和阿凜長得真像,當我們干兒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