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1 / 2)

琳琳抬手輕輕攏了一下黑亮的秀發,看著我說:「這句話的大意是指泉水干涸後,兩條魚未能及時離開,終受困於陸地的小窪,為了生存,兩條小魚相互吐沫來潤濕對方。這樣的情景也許令人感動,但是,這樣的生存環境並不是正常的,甚至是無奈的。對於魚兒而言,最理想的情況是,海水終於漫上來,兩條魚也終於要回到屬於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他們,相忘於江湖。在自己最適宜的地方,快樂的生活,忘記對方,也忘記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我沒有馬上發表自己的觀點,琳琳的解釋顯然跟那個女網友「忘憂草」的解釋基本相同——

但是,我不得不說,她們都是誤讀了庄子,曲解了庄子原本的寫作意圖——

琳琳以為我沒聽明白,她對這句話進行了更為具體的闡述——

她說「相濡以沫」有時是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無奈。「相濡以沫」或許令人感動,而「相忘於江湖」則是一種境界,或許更需要坦盪、淡泊的心境吧?能夠放棄,能夠忘記,也是一種幸福。

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一些人。[m ]愛的時候,把朝朝暮暮當做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當做被愛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幸福終老。然後一切消失了,然後我們終於明白,天長地久是一件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種多么玄妙多么脆弱的東西。也許愛情與幸福無關,也許這一生最終的幸福與心底最深處的那個人無關,也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會牽住誰的手,一生細水長流地把風景看透。

其實承諾並沒有什么,不見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歸宿。我們學著看淡,學著不強求,學著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歲月的煙塵企及不到的地方。只是,只是為什么在某個落雨的黃昏,在某個寂寂的夜里,你還是隱隱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們曾經那樣愛過一個人,我們曾經以為ta就是是幸福的原因。可現在回頭想想我們的過去。那曾經以為的相濡以沫是什么?海水總要漫上來,兩條魚也終於要回到屬於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它們要相忘於江湖。是啊,紅顏彈指老,剎那芳華逝,與其天涯思君,戀戀不舍,莫若相忘於江湖。

世間也許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愛的情感,一種是相濡以沫,一種是相忘於江湖。這兩種都是愛的情感——

我一邊抽煙,一邊認真聽著琳琳的闡述,等她差不多講完了,我才抬眼看著她,笑了笑——

我摸了一下鼻子道:「能夠忘記的魚,或許是最快樂的。而如果有其中一條魚不能忘記呢?那怎么辦?——」

大概沒想到我會這么問,琳琳看著我,一時無語,有點尷尬——

我看著她,接著道:「而且,魚和人不同,人是有豐富情感的高級動物。潮水來了,兩條魚都重新回到了大海中,它們可以忘記對方,在海水里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人不一樣,人的記憶力遠遠超過只有八秒鍾記憶的魚。所以,人,永遠也做不到魚那樣很快就忘記了曾經相濡以沫的人。」

琳琳俯首,抬手,又輕輕攏了一下如雲的秀發——

以前「忘憂草」對我解釋庄子這句話的意思時,我雖然知道她誤解了庄子的意思,但我沒有辯解,因為除非中文系的書呆子們,誰會那么較真地去細究古人的一句話呢!

但是我今天必須要講出這句話最正確的解釋,講出最接近於庄子原意的解釋——

我又點了一支香煙,看著琳琳笑笑道:「琳琳,請原諒我不能接受你對庄子這句話的解釋,你可以認為我太過較真,你也可以認為我欺負你不是中文系出身的,但我今天很想告訴你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什么!——」

琳琳抬臉看我一眼,輕聲說:「你講,銘銘………」

我道:「如果你要明白這句話的真正含義,首先你應該了解《庄子·大宗師》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