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八章(1 / 2)

對於獨占鱉頭的三大房地產犯下如此大的錯誤,叫人有些不可理解——

這就是我的疑惑,我把我的這個疑惑對琳琳講了——

但琳琳接下來的一番話卻出乎了我的意料——

這事兒要從一年前說起,也就是在林嘯天第一次發病住院時說起,那時候鵬程地產內部就出現了一陣騷動,好在那次林嘯天把發病的消息封鎖了,假若媒體報道出去,恐怕會造成鵬程地產的股票下跌——

那時候鵬程地產內部就開始人心不定了,各大股東雖然表面上沒表現出什么,但各懷心思——

鵬程地產的分布情況是,第二大股東就是廖思遠,他是林嘯天的朋友,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除了林家所占的百分之五十,廖思遠持有公司股份最多。剩下的值得一提的股東就是阿波羅基金的百分之十的股份,還有十年前鵬程地產合並嘉佳地產時嘉佳地產高官們所持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十的股份是眾多小股東所持有的小額股份的總和——

眾所周知,林家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決定了鵬程地產就是一個家族企業,擁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但廖思遠曾經是嘉佳地產的董事長,鵬程地產十年前合並嘉佳地產的同時,林嘯天按合同給了廖思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承諾給原嘉佳地產高官們百分之十的股份,而且事後就兌現了!

那些原嘉佳地產跟隨廖思遠入住鵬程地產的高官們都是他的心腹,也就是說廖思遠在鵬程地產的話語權絕不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而應該加上他那些心腹們所持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就是說廖思遠的實際話語權是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按理說即使廖思遠在公司擁有百分之三十的話語權,他也無力跟林家的百分之五十的絕對控股權相抗衡!林家和廖家相差的距離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是天和地的距離——

但是廖思遠這個人的能力不再林嘯天之下,就算差,也不必林嘯天差多少。當年是為了顧全大局才同意跟鵬程地產合並,他曾私下里對林嘯天暗示過要提高自己的股份占有額,他想增加百分之五的公司股份——

他的理由是十年前,他完全可以選擇跟肖家或者歐陽家合並,如果選擇他們合並,他的股份持有率肯定會超過百分之三十!而且他認為正是因為嘉佳地產選擇跟鵬程地產合並,才確保了鵬程地產在濱海地產界的龍頭地位!

但不知為什么,林嘯天並沒有答應廖思遠的要求——

可能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廖思遠一直耿耿於懷,從一年前林嘯天初次發病,他就開始暗地游說公司各大股東,以提高自己在股東大會上的話語權,甚至是跟林家抗衡——

林嘯天腦溢血病倒後,廖思遠終於暴露出了他的本性,他游說公司各大股東說絕不能把他們的命運前途寄托在一個小女孩身上!

這個理由頗具煽動力,再加上林嘯天在位時,對那些小股東的剝削,廖思遠的煽動性言論無疑是火上添油!

擁有絕對控股權的林家和廖家第一次較勁,就是在沿河商業街這個超級項目上,琳琳不同意參與這個項目,她認為這不是一個幾千萬的小項目,這是一個耗資十幾個億的大項目,而且她認為有風險,不可行,至少暫時不可行!

但廖思遠卻力挺這個項目,他認為林嘯天的病倒,已經讓鵬程地產股票持續下跌,這個時候需要做一個大項目來提升股民們對鵬程地產的信心!而且他認為這個項目沒有問題,多項風險評估已經顯示這是個穩賺的好項目!

當時的股東大會上,琳琳雖然擁有百分之五十的絕對控股優勢和話語權,她一票就能否決。盡管如此,她還是感到力不從心,因為竟然公司其它股東都是站在廖思遠那一邊!

再加上琳琳剛上位,信心不足,而且在人心不穩的情況下,她不能把其它股東都一並得罪了!所以最後在這個項目上她做出了妥協,同意了廖思遠的意見。這樣林家才參與了同肖家和歐家合作這個沿河商業街的超級項目——

結果大家都已經知道了,這個超級項目最後擱淺,正如琳琳當初所擔心的那樣——

自那次股東大會之後,琳琳感覺到世態炎涼,以前林嘯天在位時,廖思遠是家里的常客,她們姐妹倆尊稱他為廖叔叔,她本以為她繼承鵬程地產董事長職位後,她這個廖叔叔一定會幫她!

誰知他竟然拆台!

這個超級商業街的項目給她上了最沉重的一課,也讓公司其它股東上了最沉重的一刻!直到項目失敗後,其它股東還開始怪罪廖思遠,說當初應該聽從琳琳的意見,不應該盲目參與沿河商業街這個超級項目——

否則也不會導致鵬程地產這么慘重的損失,這關系到他們最切身的利益!

劉琳琳後來心想這事兒有利有弊,鵬程地產雖然蒙受了損失,同時卻也堅定了各大股東對她的信心!後來廖思遠專程登門謝罪,懇請琳琳原諒他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