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六章 鹽鹼地畝產千斤,不切實際(1 / 2)

景泰十年八月初九,是鄉試的時間,就是考取舉人的時間,而這段時間朝中為了這塊最肥美的蛋糕,爭論不休。

在洪武,大明南北兩京鄉試的主考官規定用翰林官,各省則教官、耆儒兼用。

這完全是因為翰林朝中都不夠用,連楊士奇都是察舉制的受益者,洪武年間哪有那么多的翰林,京師都不夠用。

什么叫耆儒?

由布政司和按察司會同巡按御史,在本省教官中,推舉五十歲以下、三十歲以上,『平日精通文學、持身謙謹者』充任。

什么程度算是精通?什么程度算是持身?

要知道考官大約等同於秋闈的裁判,而裁判的標准模湖不清,這給科場舞弊提供了充足的條件。

在永樂年間,隨著人口的恢復和人才積累,文皇帝朱棣下旨,各省考官罷用耆儒,改用南北互斥的翰林,前往各省任提學官。

但是在正統二年,年僅十歲的朱祁鎮下旨,復洪武舊制,各省仍用耆儒。

一直到景泰元年,朱祁玉再改,恢復了永樂舊制,各省用翰林院的翰林充任提學官,遵循南北互斥的基本原則,罷用耆儒。

這是為朱祁玉推行的吏治改革,踐行『宰相必起於州部,勐將必發於卒伍』做出的政策上的改制。

在永樂年間,朱棣改制時,胡濙大喊陛下英明,在正統年間改制時,胡濙仍然喊陛下英明,在景泰年間改制時,胡濙仍然大喊陛下英明。

賀章彈劾胡濙的罪名是什么?

是胡濙反復無常,無德之尤竊居高位。胡濙辯白不了,承認自己無德。

胡濙是朱祁玉忠誠的走狗嗎?

胡濙是大明皇帝忠誠的走狗,但只要朱祁玉還活著,就還是大明皇帝,胡濙就是朱祁玉忠誠的臣工。

朱祁玉手里握著兩本奏疏,第一本奏疏,是翰林院事、翰林院文林郎宋敞上奏,請旨復洪武舊制,各地改耆儒為考官,理由是離京辛苦。

宋敞給的理由明明白白,在宋敞或者翰林院的翰林眼中,出京前往地方任提學官,擔任考官,完完全全是一件辛苦的差事,畢竟天高路遠,比如雲貴川黔等蠻荒之地,哪里是這群高貴的翰林們應該踏足的卑賤之地?

第二份奏疏,則是刑部主事、翰林院文選郎陳敬宗上書,說大明慣例: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故此庶吉士號稱「儲相」。

陳敬宗請旨設選館制,就是明確考取庶吉士的方式,在殿試之後,再增加翰林院試,遴選年輕而才華出眾者入翰林院,為國儲才。

這兩份奏疏顯然和朱祁玉的吏治改革的原則相違背,但是這些翰林院的翰林們,就這么堂而皇之的說了出來,還舉了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則是:北宋時期,永興軍路華州華陰人張元,在北宋殿試被當殿黜落,張元遂叛宋投夏。

好水川之戰中,黜落進士張元,輔左西夏國主李元昊大破宋軍,陣斬宋軍一萬,遂在界上寺牆壁題詩一首:

「夏竦何曾聳,韓琦未足奇。滿川龍虎輦,猶自說兵機。」

第二個例子則是大明叛臣,此時的康國公王復,在直言犯諫之後,被罷免,叛逃大明歸附瓦剌,甚至還從京師請到了大明冊封的聖旨,獲得了康國公的封號。

陳敬宗就差明明白白的說,我們都是有才能的人,陛下快給我們優待,否則我們叛逃之後,豈不是成為大明的心腹大患?

朱祁玉握著奏疏,一時間有些恍忽,他剛剛南巡歸來,這一趟兩年六個月,舟車勞頓,為了大明奔波勞累,而襄王朱瞻墡在朱祁玉回京當天就前往大寧衛,鎮守王化韃靼。

「臉呢?讀書人的臉呢?這么明明白白的寫到奏疏中,平日標榜的清高呢?」朱祁玉將兩本奏疏一扔,兩手一攤說道:「這路數不對。」

「他們應該先讓詩社筆正們制造風力,把他們的模樣塑造成為國為民鞠躬盡瘁的楷模,而後讓大善人們積極配合,綁定歷史熱門名臣,弄出一個當代諸葛、房、杜,最後再搞幾個祥瑞,捧著祥瑞,到承天門獻瑞,而後要求待遇嗎?」

朱祁玉說的這個路數,也不是他胡編亂造,在正統三年,楊士奇就搞過這么一出,曰:逮事四朝為時耆碩,德望相亞明稱賢相;稱房、杜持眾美效之君,輔贊彌縫而藏諸用;最後搞了個白鹿的祥瑞,抬到了承天門,最後得晉少師。

興安作為內相這奏疏他自然看過,他笑著說道:「這鬧大了,腦袋就掉了。上份奏疏,不痛不癢。有棗沒棗打三竿,打到了自然好,打不到也就打不到了。」

「這二人年事已高,已經到了古稀之年,宋敞是永樂五年的進士,這陳敬宗是永樂二年的進士,他們請旨惹怒了陛下,頂多罷免,陛下還能把兩鬢斑白的儒學士送到煤井司?」

現在大明最忌諱的就是把事情鬧大,因為必然觸怒陛下。

平日里朝臣們一個個都跟鵪鶉一樣,縮著脖子,生怕惹著陛下,哪里敢把事情鬧大了去?

這也就是陛下回京了,翰林院這些離退休的老臣們,才能出來叨叨幾句,朱祁玉南巡的時候,從來沒收到過這種奏疏。

「最近京師風力極大,街頭巷尾皆在議論這空氣是不是有質量,汲水三丈到底是不是因為大氣壓強之事,此時上奏,多少有點讓朕提高庶吉士待遇,庶吉士們給朕個面子,大家各退一步的意思。」朱祁玉將兩份奏疏扔進了垃圾桶里,留中不發,他說的是另外一種可能。

朱祁玉拿起了另外一本奏疏,確信的說道:「跟朕講條件,朕給他們的,他們不想要也得要!朕不想給的,想都不要想!」

這一本奏疏,是刑部尚書俞士悅的奏疏,在奏疏中,俞士悅說了一件桉子。

湖廣武昌府崇陽縣陸水泛濫,一女子不慎落水,青山鎮村民王錘擅泅,見有人溺水,奮不顧身跳入水中,從陸水河中將這女子救起,引得時人稱贊。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壞就壞在,這女子身份上。

此女子是崇陽范氏的嫡女,當天出門參加詩社集會。

范氏女的堂兄很快就狀告縣衙,稱王錘泅水時候脫衣不雅,污人清白,請崇陽縣衙拿人法辦,依「無夫奸杖八十」論。

范氏是當地的遮奢豪戶,當然請得起最好的訴棍,王錘一個普通農戶,自然不能力敵,挨八十杖不死也得退層皮。

王錘是青山農庄的農戶,青山農庄的掌令官一聽此事,皆是義憤填膺,遂前往崇陽詢問始末,確信是救人脫衣之後,青山農庄便不肯放人了,通過通政司直接上奏到了通政使王文的手中。

王文將此桉移轉刑部,刑部問責湖廣按察司,涉及升官考成的頭等大事,湖廣按察司自然不敢怠慢,據實以稟。

王錘為何脫衣?

陸水河大漲,河水湍急無比,這種時候跳下去救人,再穿著衣服累贅,人沒救到,還把自己個賠進去了,王錘脫了衣服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憑白污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