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遇見他才是最重要的,給他留下印象。
君念恩從別墅區出來,打了個的士,坐車坐了一個小時才抵達目的地。
這邊地帶雖然屬於繁華區域,但是卻很亂,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流浪漢乞討的人。
紐約街頭的人很雜,世界各國的人都有,黑人,白人,亞洲人。
在這邊打車很貴,花了她好幾十美元,當她一瘸一拐下來的時候,竟覺得自己有些可笑。
花那么多錢專門過來乞討,那個臭男人還真是讓她費心了。
她來到了上次見過他的地方,然後找了一個角落,靠邊坐了下來。
而就在她的不遠處,還有這一個頭發亂糟糟的老頭,他像是一個長期的流浪漢,身上衣服破敗,行動不便。
一開始君念恩看見他還有些慌,想著自己是不是要離他遠一些,因為聽說他們也是有自己的幫派的,不能隨意的去搶別人的地盤。
可是自己遠離了這一邊,怕就不好遇見那個臭男人了,所以她找個盡量距離那老頭遠的角落坐下。
君念恩出來的急,什么都沒准備,坐在地面上的時候,冰冰涼的,又硬又冷。
夜里的溫度愈發的寒,涼意首先就從腳底侵襲。
光是靠了一會兒,渾身就忍不住冷的輕顫,發抖。
「阿嚏……!」
一陣涼風襲來,君念恩突然打了一個噴嚏。
該死,她這樣下去肯定會感冒了。
她的目光默默的看向了不遠處的那流浪汗,他裹著破破爛爛的衣服躺在一個破舊的被褥上,身前用一些裝著自己行李的袋子擋在自己身前。
君念恩收回目光的時候,微微嘆息了一口氣,空中立刻出現白sè的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