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接花移木(中)(2 / 2)

寒門梟士 高月 1519 字 10个月前

蔣大道點點頭,問張鈞保次子張穆道:「行凶之地是在李氏族人的土地上,經本縣tiáo查,李延虎並沒有侵犯到張家的利益,你父親為什么要帶人行凶殺人?」

張穆心中窩了一肚子火,自己父親明明被人害死,現在卻成了殺人凶犯,簡直沒有天理,但知縣問話,他又不得不回答,他分辨道:「我父親已經和李文貴達成購買土地契約,那片土地歸我父親所有,但李延虎等人卻無理阻攔,雙方發生械斗,並非是有意殺人,是在械斗誤傷,請知縣明鑒!」

「李文貴何在?」

李文貴連忙走出來,躬身施禮,「小人在!」

宋朝審案一般是站跪悉便,沒有規定必須跪下聽審,一般鄉民畏懼官威,往往會跪下伸冤,官員也悉聽尊便,不會刻意阻攔,只有嫌疑犯在認罪時才必須跪下聽判。

所以見官不跪在宋朝是一種常識,李文貴和張穆這種稍有身份的鄉紳都不會輕易下跪。

蔣大道當然認識李文貴,還在一起喝過幾次酒,但現在不是敘交情之時,他瞥了李文貴,冷冷問道:「剛才張穆說,他父親和你達成了土地買賣契約,可有這回事?」

李文貴取出契約,呈給知縣道:「確實有這回事,這是契約,請縣君過目。」

衙役接過契約,要遞給蔣大道,蔣大道翻了翻,卻遞給了幕僚莫俊,莫俊附耳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眉頭一皺,「李文貴,小紅林那片土地並不是在你的名下,你有什么權利賣它?」

這就是這個案子關鍵,買賣是否合法?

李文貴連忙道:「啟稟縣君,那片土地是家族所有,小人目前是李氏家族的族長,有權處置那片土地!」

旁邊莫俊道:「大宋律法中從來沒有土地歸家族所有這種條令,只掛在具體某人的名下,我看過土地登記,那片土地應該是李文佑所有,和你無關。

當然,鄉村會有某些約定成俗,可就算如你所言,那片土地是家族土地,你作為族長想賣掉他,要么你先將土地先轉到自己名下,要么拿出全體族人委托你買賣土地的委托狀,這兩樣東西只要任意拿出一樣,都可以酌情處理,你可有?」

李文貴心中暗罵,自己逢年過節也給莫俊送禮,怎么到關鍵時刻卻不幫自己,難道是被.....李延慶那個小王八蛋用重金收買了嗎?

越想越有可能,他縱然想拿出兩倍的好處,現在也不是時候,他只得目視莫俊,躊躇片刻道:「小人正在辦理,還沒有完成!」

「啪!」蔣大道重重一拍桌子,「既然沒有任何證明你有權處理那片土地,那本縣就可以宣布,你們這份買賣契約無效。」

說到這,蔣大道向張穆一瞪眼,「那么李延虎之死就是你父親帶人行凶殺人了!」

張穆嚇了一跳,慌忙解釋道:「我父親沒有想殺人,只是當時發生械斗,情況很亂,又是在夜間,我父親制止不住,是那些年輕人擅自所為,和我父親無關!」

他這樣一說,旁邊跪著的十幾名張家子弟頓時大叫起來,「明明是你父親花錢讓我們去搶土地,把對方往死里打也是他下的令,現在你卻把責任推到我們頭上,你還要不要臉?」

「不要吵!」

蔣大道大吼一聲,眾人頓時安靜下來,十幾名張家子弟恨恨地瞪著張穆,張鈞保明明說出人命他來承擔,現在可好,他兒子竟推得干干凈凈,令十幾名張家子弟怒不可遏。

這時,莫俊又低聲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點點頭便道:「既然被告已死,此案就成了無主之案,作為從犯,十五名參與打人的張姓子弟每人杖一百,服苦役一年,另外張鈞保家人需賠償李延虎家人三百貫錢,作為撫恤和喪葬費,此案就此了結,原告李延慶可有異議?」

李延慶上前躬身道:「李延慶沒有異議!」

他給李大印使了個眼sè,李大印連忙磕頭道:「小民李大印願接受判決,也沒有異議!」

十幾名張家子弟氣得xiōng膛都要炸開了,指著張穆跺腳痛罵,張穆卻一聲不吭,等這十幾人被押走,他才上前磕頭道:「我父親並沒有行凶殺人,但縣君既然已經判決,我們願意賠償,但我父親昨晚被人害死,也懇請縣君tiáo查此案,還我父親一個公道!」

蔣大道一陣頭痛,作為知縣,有上千雙眼睛盯著,不管又不行,他只得勉qiáng問道:「你父親是怎么死的?」

「我父親昨晚被人用箭射死,現場有衙役可以作證!」

蔣大道一愣,怎么會有衙役在場,他感覺這里面有點問題,便立刻問道:「現在衙役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