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刀快了(2 / 2)

貞觀俗人 木子藍色 1636 字 2020-09-24

李世民一人在那里白話了大半天。

最後得出一個結論來。

上次刀快殺了盧祖尚,這次刀快又差點殺了張蘊古,因此問題都出在死刑的執行程序上面,為了避免再出現這樣的錯誤。

「自今日起,如有死罪,雖令即決,仍三覆奏乃行刑!」

就算以後是皇帝親自下令斬立決,執法部門也必須反復上奏請示三次,得到最終核准後才能執行。

原本京兆府不受逐級審判的約束,能夠直接判決行刑,現在也必須要實行三覆奏,京兆府依然可以不受逐級約束,但京兆府內也還是要實行三覆奏程序。

「嚴格按照律法定罪是關鍵,依法判案是目標,至於皇帝雖掌握最高司法權力,但也要受到制約,以避免冤案。」

長孫無忌馬上跟進,提出了一個漏洞,「陛下仁慈,但也須防有司上奏速度太快,萬一他們連續請示上奏三次,則根本達不到糾正定罪的效果,臣以為,自今後,在京諸司奏決死囚,要五次復奏。地方州縣行刑要三次復奏。復奏的速度不能太快,必須隔天進行,五復奏行刑前一天復奏兩次,當天復奏三次。三復奏行刑前一天復奏一次,當天復奏兩次。」

「只有犯下十惡不赦的大罪,才可復奏一次即行刑。」

李世民對這個補漏很滿意,長孫無忌總能跟上自己的節奏,「再加一條,處決人犯當天,尚食勿進酒肉,內教坊及太常不舉樂。」

「有司執法,須以律文為准繩,判案失之出入者,同罰。有司若有不待復奏而下而決者,流兩千里。」

李世民再三強調,審判必須依照法律標准量刑,過輕和過重,都要給予同樣的處罰,而不是說過經重罰,過重不罰,免的導致法官們因此用重刑。

而敢不經五復奏三復奏就處決死人的,直接流放兩千里。

即使皇帝批准了執行刑,也必須等詔書達到三天後再執行,否則依然要處以流放兩千里的刑罰。

「太子有何建議?」皇帝主動詢問承乾。

承乾心想幸好來前早有准備,得到了老師的指點,於是便按秦琅先前指點過的話答道,「兒臣建議,重大案件,由三司推事。」

「哦?」

「遇重大案件,由刑部尚書、大理寺卿和御史大夫共同審理,也可稱為三司會審。兩漢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三個司法機關稱三法司。我唐也可如此!」

李世民對這個建議很滿意,「太子所言甚是,不過三司主官事務繁重,朕看凡鞠大獄,以刑部侍郎與治書侍御史、大理寺少卿為三司使,三司會審。」

皇帝對太子的建議非常滿意,雖然他最後還微調了一下,可依然對太子能有此良言而刮目相看。

皇帝再次重申了大唐的司法制度,以大理寺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審理中央百官犯罪與京師徒刑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刑部為中央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審核大理寺流刑以上和州縣徒刑以上的案件,發現可疑,流徒以下案駁令原審判機關重審,或徑行復判。死刑案則發還大理寺重審。

御史台則做為中央最高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動,也參與某些重大疑難案件的審判,並可受理行政訴訟案件。

至於京兆府屬於地方行政和司法機關,擁有對所轄地的追捕權、拘押權以及審判權和執行權,其司法地位與大理寺相當,也受刑部審核和御史台監督。

皇帝對於承乾表現極為滿意,下旨,賜皇太子黃金千兩,並將京郊長樂坡邊的望春宮賜予太子承乾,又賜承乾書萬卷,於東宮建觀文閣,設觀文閣學士以侍讀太子。

皇帝甚至還愛烏及烏,下旨給予東宮官員們錢帛賞賜,以表揚他們輔佐太子有功。

「詔令劉德威為大理寺卿,韓仲良為御史大夫。」

韓仲良是武德朝的大理寺卿,後任過民部尚書、刑部尚書,再任秦州都督等職,馬周和孫伏伽辭職,李世民只能暫時另選他人。

彭城縣公劉德威武將出身,本也是關隴將門,其母鮮卑族名門,河南元氏出身,劉德威娶妻滎陽鄭氏,大業末隨裴仁基征討,後跟秦瓊等一起投瓦崗李密,再後來一起歸唐,李淵特將宗室平壽縣主賜給他為繼室,打仗水平倒一般,比起如今隴右一戰揚名的兒子劉審禮差遠了,當年輔佐李元吉鎮守並州,結果就兵敗被俘,後來好不容易逃回來,結果因為盡陳敵之虛實,反倒是立了一功。

此後便轉為文職,歷任過大理寺少卿,刑部侍郎等職,這次李世民將他提為大理寺卿,倒也算是合適。

不過劉德威和韓仲良二人,卻都沒加參預政事銜,故此不入政事堂,比起馬周、孫伏伽地位差遠了。

經過此事,雖然馬孫二人辭職去相,不過殿上人都很清楚,這二位用不了多久估計就能復出,而且只怕會更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