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以一稅十(1 / 2)

貞觀俗人 木子藍色 1662 字 2020-06-05

上午秦琅的地稅,說能夠為朝廷每年增收千萬石以上糧食,而現在他舉著個鹽瓶,說以後一年能為朝廷增收一千萬貫的稅。

這口氣真是太大了。

戴胄忍不了了,他直接放下筷子站起來。

「就算按先前翼國公推測,如今天下有兩千萬人口,這一年增稅千萬貫,豈不意味著每人增加半貫的稅?一家按四口算,豈不是一家要增兩貫的稅?兩貫稅,你知道這是多么重的一筆負擔嗎?能令多少人破家?」

「戴參政,你說的是平均,事實上鹽的消耗,並不是按平均來算的,雖然人人都要吃鹽,可除了每日烹煮用鹽外,還有其它不少鹽消耗,比如腌菜、比如牲畜用等。」

「再者,鹽征稅,但也不是說那么簡單的,可以將鹽按不同產地、不同品質,分設品級,然後課以不同的稅,百姓們食用的普通鹽,價格低稅也低,比如這青鹽,肯定品質好價更高,稅也更高!」

秦琅要征鹽稅,反對者有之,但也並不是很意外。

畢竟鹽政鹽稅,歷史很悠久。

早在春秋之時,為了適應爭霸的軍費所需,齊國相管仲就開創了官山海的政策,將山林海澤的資源收歸國有,食鹽和礦產便首當其沖,他開創了中國最早的鹽政,此時的鹽政是部份專賣制,既民間產鹽為主,官方產鹽為輔,但所間的食鹽必須全部賣給官府,然後由官府統一銷售,鹽稅便直接包含在鹽價里面。

齊國也以鹽鐵之利,富國強兵,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位霸主。

此後秦國的民間制鹽,官方征稅,再到兩漢的鹽鐵專賣。而到魏晉南北朝時,魏晉是鹽專賣,東晉和南北朝則是征稅制。

直到隋結束南北朝,一統天下,結束了三百年的紛亂混戰後,重新開創大一統天下,卻實行的是無專賣,也無鹽稅的新政。

直到如今唐朝也是沿襲。

歷史上,從隋朝開國直到唐開元年間,有著長達一百三十多年的鹽無專賣亦無稅的時期。

百姓不用吃高價鹽,也不會有什么鋌而走險的私鹽販子。

從隋初到現在,也有四十余年的歷史了,現在秦琅說要重開鹽政,這無疑是個大變革。

戴胄其實說的也沒錯,不管秦琅的鹽政怎么變,都不會脫離鹽專賣或鹽征稅這兩塊,而這些都會導致鹽價上漲,最後其實就是把這鹽稅嫁接到了百姓的頭上,會成為百姓新的負擔。

李世民卻為那動達百萬千萬貫的巨額數字吸引。

「懷良,說說你的食鹽新政?」

秦琅的鹽政,其實就是中唐以後成熟的鹽政,即民制、官收、官賣、商運、商銷五大環節,這樣能節省政府開支,又利用鹽商渠道擴大銷路。

就場專賣是寓稅於價的政策,民間制鹽,官府收購,再將鹽稅計入鹽價賣給鹽商,鹽商交錢領鹽之後,自由運銷,過路州縣不得征稅。

這樣既能保證鹽稅,又能節減官府的開支。

在秦琅的這個計劃里,先是要由朝廷清查各地的鹽場,由官府對各個鹽場頒授牌照,授給制鹽許可證,然後才能有資格采鹽制鹽,他們所產的鹽,只能賣給官府,禁止私售。

然後再由官府把收來的鹽賣給鹽商,讓他們去銷售。

把制鹽和賣鹽隔離開來,將鹽稅直接加在鹽價里面,鹽賣給鹽商,就已經提前征收到了稅。

為了防止鹽商抬高鹽價,影響民生,秦琅打算如常平倉的糧食一樣,在常平倉里增設常平鹽,邊遠地區食鹽供應緊張,官倉直接平價售鹽,抑制鹽價。另外在國家交通要道設置鹽倉,哪里缺鹽,就將鹽往哪里調,另外還要設立走私緝查,打擊私鹽販子。

這樣一來的話,朝廷對鹽的各個階段都有控制權,最終既保證鹽稅的征收,也能防止百姓吃的鹽價格過高。

「鹽稅幾何?」房玄齡問。

「就以最普通的海鹽來說,在災前與米價是一比五,最高能達到一比十。」

最穩定繁盛的開皇盛世之時,斗米往往只要二十錢左右,那時普通的鹽甚至才要十文一斗,比米價還便宜一半。而到了大業時,米價節節攀升,鹽價則緩慢上漲。

眼下因為是災年,糧食價格已經非正常水平,長安現在半米是四百錢,鹽價現在是每斗百錢。

鹽比米便宜的多,但這種比例非正常情況下。

只要不是飢年,鹽始終是要比米貴的。

「陛下,其實鹽的開采曬制成本不高,一斗十錢,已經能包含開采曬制和運銷的所有成本在內,甚至還包含了不少利潤。」

秦琅打算對鹽業全面整頓,首先就是把鹽場收歸國有,那些商人想要再生產鹽,先要向朝廷申請承包鹽場,然後還要取得牌照,拿到經營許可證。朝廷對他們的鹽場,按產量征收承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