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豆腐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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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葷菜,珀森深深克制了自己想要吃的沖動,可熟悉而陌生的咖喱味道不斷盤旋在鼻尖,很是考驗人的意志力。

珀森覺得這是他從出生到現在受到的最大的挑戰,聞起來真太讓人有食欲了,聞著就想要吃。

咖喱魚頭本來就是在新加坡的印度人研制出來給愛吃魚頭的華夏人吃的,只是後來馬來人和印度人自己也喜歡上了這道菜。

因此正宗的咖喱魚頭里的咖喱帶了些印度本土咖喱的特點,是夏瑪喜歡這道菜的原因。

袁州做這些咖喱味的菜的時候也跟印度的人一樣喜歡用鮮制的咖喱,一般都是營業時間開始之前才現場制作的,這樣的咖喱制作出來,味道才會更加純正濃厚,增加菜的風味。

「漢斯,作為一個英國人你應該是不喜歡吃魚頭的,這道菜我自己一個人就可以吃完了,你正好陪著你叔叔,不然他太孤單了。」夏瑪覺得自己真是個小機靈鬼。

既保住了魚頭又全了跟珀森的情誼,再沒有比這更好的主意了。

漢斯是珀森的親侄子,但是珀森跟他親哥哥很小就被迫分離,一個跟母親一個跟父親,一個在英國長大,一個在印度長大。

信仰,飲食習慣都不相同,距離也很遠,但並不妨礙他們之間的情誼,從漢斯畢業以後一直跟著珀森做事這一點就可以看得出來了,夏瑪說漢斯不喜歡吃魚還是有道理的,仰望星空實在是太有名了,就是夏瑪都知道了。

夏瑪自己是印度當中的奇葩,算是雜食動物,百無禁忌的那種,什么都吃,即使印度人很多都不吃的白牛肉,都吃的很是歡樂,這也為他的廚師之路帶來了不少便利和阻礙。

就個人來說,他是很喜歡自己什么都能吃的胃的,只有嘗試過許許多多的食材才會找出適合的食材做出完美的菜餚。

因為這些種種原因,夏瑪雖然是印度廚師,但他在新加坡更有名一點,餐廳也在新加坡的。

「不用了,夏瑪叔叔,我很喜歡吃魚的,尤其是魚頭,放心我只吃一面就好,剩下的歸叔叔,一人一半剛剛好,剛才我點的菜也是這么分配的,我覺得這樣挺好的。」

俗話說『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夏瑪的理由無懈可擊,但是架不住漢斯不買賬。

加上夏瑪剛剛吃紅燒肉的勁頭簡直不要太足了,吃得著實多,而且他還沒有學會過河拆橋的戲碼,只能默默貢獻了魚一起分享。

完全沒有討到便宜,少吃了一些但是夏瑪還是很豁達的,當然要不是想著珀森他們三道菜絕對吃不完,他可以幫忙多吃一點的話,這件事情用不用凳子解決問題,這就得看手今天的心情了。

夏瑪很少跟許多人一起在廚神小店吃飯,一般都是一個人吃,所以倒是不是很清楚,在面對袁州做的菜時,平時的胃口絕對不能作為參考的,因為沒有很好的參考價值,不過今天生活會交給他一課,不能小看任何人的胃,即使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也不例外。

看似想了很多,其實沒過一會,等到咖喱魚頭被吃的一點不剩,就是料都被吃光了以後,新的菜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