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八章 黃鍾律管 (更新完畢)(1 / 2)

「這是……黃鍾律管?」

聞訊趕來的熊嘉正細細端詳了一陣這兩件長短不一玉管,臉上浮現出一絲驚訝之色。

海昏侯墓之中出土的文物之中,實際上不僅僅有兩堵編鍾,以及一堵鐵編磬,還出土了完整的琴、瑟、排簫,形象地再現了西漢列侯的用樂制度。

從這一整套樂器以及出土簡牘上記載的文獻中基本可以確認,海昏侯劉賀不僅僅是喜好音樂,簡直可以稱之為「音樂發燒友」。

他不但收藏樂器,還自己制造樂器。

而黃鍾律管就更加奇特了,它不僅能演奏出美妙的音樂來,而且還是兩千多年前漢代法定的計量基准器。

古代把樂律定為五聲,即宮、商、角、徵([zhi])、羽,五聲之中還包含了十二律。

而這十二律,就是用十二根長短不同的律管來表示,這十二根律管可以吹出十二個不同的音高。

這第一律就稱作「黃鍾」,律管九寸長。

在漢代的尺度中,以黃鍾律管的九寸長度,作為法定律尺。

熊嘉正解釋道,以黃鍾律管為准,可以建立統一的音律體系,因為黃鍾之律奠定了五聲的基礎。

正是這種以黃鍾律管為基准器而建立起來的科學、完整、嚴密的音律體系,使華夏古代流傳下來的許多樂器,至今都能演奏出古今中外的優美曲調甚至是交響樂曲。

黃鍾律管不僅是樂器音律的調音器,而且還是重要的量器。

漢代的量器分為龠([yuè])、合、升、斗、斛。

《漢書·律歷志》說,漢代的量器「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谷秬([ju])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准其槩([gài])。」又說,「龠者,黃鍾律之實也」。

這意思是說,用黃鍾律管的管腔作為當時最小的量器單位——龠,選用北方黑色谷子,用1200粒可以裝滿一律管,或者用井水裝滿一律管,其容量就是一龠。

《漢書·律歷志》又說,「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

據測算,漢代的一龠為現代的10毫升,一合為20毫升,一升為200毫升,一斗為2000毫升,一斛為20000毫升。

在農耕社會中,量器非常重要,關系到國計民生。

實際上,在海昏侯墓中,就出土了形形色色的各種量器。

比如主槨室內的一件子母量器,一大一小套在一起,學名應該叫作「漆橢量」,與漢代朝廷頒發的標准量器並無二致。

再比如另外一件出土文物「昌邑籍田鼎」,其實它也是一件標准的量器。這件量器器身上的銘文為「昌邑籍田銅鼎,容十斗,重四十八斤,第二」。

按照漢代的規定,十斗為一斛,這個「昌邑籍田鼎」就是標准的一斛。

「黃鍾律管實際上一直都只存在於史書之中,真正的實物還沒看到過,如果這真的是黃鍾律管的話,那這兩件玉管非但不可能是三級文物,而是真正的國寶級文物了。」

哪怕這段時間里看多了各種各樣的重要文物,熊嘉正此刻依然有些激動,他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