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5章 什么?大清沒了! 三(求訂閱)(1 / 2)

搶救大明朝 大羅羅 1364 字 2020-07-29

「皇太叔令旨,斬首一級,賞土地50畝!斬首兩級,加賞包衣奴才一戶......」

清軍這邊,這個時候已經整隊完畢,各個牛錄的章京正在宣布賞格。

多鐸所部的獎勵方式比較隨意,不像朱皇帝那邊,已經有了嚴格的規章制度——嚴格的制度是需要強大的財力做保證的,要不然也實現不了啊!

所以每次打仗之前,都需要發布一下獎勵的標准。

而多鐸手頭沒什么錢,當然就發不出獎金,而且也不能給下面的人太多的官爵。官爵沒有俸祿,也沒實職,那就是空頭的,給出去管什么用?不過多鐸有的是土地!關外人少地多,土地要多少都有。

所以土地一直是多鐸獎勵部下的標的。

不過,大清國的土地是「皇有的」,授出的只是使用權。土地的使用權只可以繼承,不能以繼承之外的其他形式轉讓,而且繼承人必須是男性。因為有資格得到授田的人都是可以承擔兵役的旗丁!

授給旗丁的土地,只需要繳納很少的田租,但是得到授田的旗丁本人或是他的兒子必須承擔相應的兵役——多鐸這里的兵役可不僅是出個人那么簡單,還得負擔行裝、甲械、馬匹和一定數量的口糧。

這可是一大筆開銷啊!雖然多鐸會根據戰爭規模的大小,持續時間的長短和自己的財政狀況給予下面一定的補助(稱行裝銀),但是十補九不足是肯定的。不足的部分,就得通過經營土地獲得了。

而經營土地就需要勞動力了!

所以光給土地,下面的人也沒勁兒......沒有勞動力啊!開墾50畝土地得費多少氣力?沒有人去勞動,就是一塊荒地。

因此多鐸給下面的第二個獎勵標的就是包衣奴才,或者說是農奴,或者說是佃戶。

在多鐸這邊,包衣奴才和佃戶其實是一回事兒......因為多鐸為了擴充兵源,放開了招募旗人,只要是自願出關並且願意給多太叔當兵的,都是旗人了。所以旗人大爺的成色也不大足了。

而不願意當兵,也不願意承擔鑲綠旗稅銀和工匠役的(出關的商人和工匠都被劃入了鑲綠旗),那就只有租種土地了——他們這些人在編制上就是包衣奴才了。

租誰家的土地,就是誰家的包衣,包衣奴才的義務就是納租,理論上,妻女是不用去伺候主子的......此外,地租多少也不是「主子」說了算,而是多鐸的小朝廷規定的,不能太高,要不然沒有人願意出關奴才了。也不能太低,要不然主子就虧了。

另外,包衣奴才不一定是「私有」的,也有「公有」包衣,也就是租種公地,向多鐸的官府交租。

總的來說,關外包衣的生活還是過得去的,只是沒有自由(除了鑲綠,其他的旗人也沒自由),「主奴關系」(其實就是承租土地的關系)一旦確立,就只有兩種方式可以合法解除,一是死亡(包衣如果還有兒子,那兒子接著當包衣);二是軍功晉升。

包衣也可以從軍當兵,也可以獲得立功。立功之後,也一樣能得到土地和包衣。而包衣在得到包衣後,就會被頂替。也就是由自己得到的包衣頂替自己去給主子種地,而自己就是旗人老爺了。

所以一些當了幾年包衣,攢下了一點家業,又想再進一步的青壯農民也願意從軍一搏。

因而多鐸的軍中也有不少包衣戰兵。

此外,還有許多包衣奴才在軍中充當輜重兵或輔兵的。前者一般是「公有包衣」,出陣可以免租。後者多是老滿洲馬甲的「私有包衣」,馬甲兵的排場大,沒有包衣伺候就太累了。

而輜重兵和輔兵有了軍功一樣可以授田授包衣......即便沒有什么大功,只要多鐸大軍在關內的收益不錯,他們也能分到一些財物。

說穿了,大清皇太叔多鐸也是個把軍隊和戰爭當成買賣來干的「生意人軍閥」,要不還能怎么玩?

「章京老爺,咱們現在也沒打進南蠻子的地盤,要上哪兒去捉包衣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