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5章 快來給代王投資吧!(求訂閱)(1 / 2)

搶救大明朝 大羅羅 1427 字 2020-07-29

在朱慈烺送給瑪麗.曼奇尼的宅子里面,今天晚上正是通明。一棟西洋小樓之內,一席便宴,正是賓主盡歡之時。

曼奇尼的宅子原本叫龐家花園,是龐天壽的宅子,位置有點皮僻靜,而且緊挨著老山宮,是個金屋藏嬌的好去處,所以被朱慈烺收購來送給曼奇尼了。曼奇尼住進來後,朱皇帝又不斷花錢擴建,將宅院的占地擴了一倍,還建了一棟西洋小樓。這棟西洋小樓建成後,朱慈烺在老山的時候,約有四分之一的夜晚是在這里度過的。

當然了,朱慈烺在曼奇尼這里過夜的主要原因還是為了工作......當皇帝真的很辛苦啊,根本就沒什么上班下班的概念,白天忙完了,晚上有時候還繼續為國為民操勞,真是太辛苦了。

而朱皇帝在曼奇尼的宅邸內過夜的時候,通常會安排一些非常私密的會客——和那些一天十二個時辰都被人盯得死死的先帝們不同,朱慈烺一直都有自己「私人時間」,去進行一些不便公開的活動。最早是通過寇白門的「會所」和一些江南士林的敗類接觸,進行抹黑造謠活動......什么摸金王爺,什么倒斗攝政,什么討胡虜檄的大簽名活動,都是通過這個渠道整出來的。

後來宮廷遷到了老山,寇白門的「會所」也關了張,她本人也被召入宮廷當了女官,朱皇帝就暫時喪失了「私密渠道」,只好通過皇家商會的掌櫃們去執行一些特殊任務,總是覺得不方便。

在曼奇尼到來並且請求成為皇家情婦後,朱慈烺就把曼奇尼的宅邸當成了一個「灰色空間」。不僅用來會見在野的士林名流,也用來進行一些不方便在宮中進行的商務活動——商務活動難免要簽訂合同,而合同糾紛又不可能完全避免,產生糾紛後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有時候又是最佳的辦法。

所以朱慈烺就不能用皇帝的身份去簽合同了,要不然產生糾紛怎么訴訟啊?大明皇帝狀告某某?還是某某人狀告大明皇帝?這不得把紀坤那個大理寺卿為難死?

因此朱皇帝就需要一個假身份和一個能代替他上庭的代理人了,所以他就在曼奇尼宅邸中用「皇家商會襄理朱耀飛」的名義和人簽約,同時讓瑪麗.曼奇尼充當合同的「擔保人」。

在「朱耀飛」不能履約的情況下,合同的另一方可以選擇起訴瑪麗.曼奇尼,又瑪麗.曼奇尼承擔一切法律上的後果......如果「朱耀飛」需要起訴,也會讓瑪麗.曼奇尼出面提告。

這樣大理寺和地方的判官所就能依法進行裁判了。

而今天被「朱耀飛」請來曼奇尼宅邸的都不是外人,而是代王朱慈炯,戶部尚書鄭芝龍,工部尚書沈廷揚,還有一個剛剛從上海被人拎回來的福王朱慈炋。

朱慈烺,不,而是「朱耀飛」請鄭芝龍、沈廷揚、朱慈炋來曼奇尼宅邸的目的,則是為了替代王朱慈炯拉風險投資。

朱慈烺是好哥哥啊,好哥哥當然不會挖個大坑把弟弟推下去就不管了,這樣就是不是好哥哥了。好哥哥一定會為坑里面的弟弟准備一把鐵鍬,讓他自己開挖階梯往上爬的。

而把鄭芝龍、沈廷揚、朱慈炋都請來,當然是為了籌錢給好弟弟朱慈炯「買鐵鍬」了。

能把朱慈炯從西北的大坑里挖出來的,可不是一般的「鐵鍬」,那可是非常昂貴的「鐵鍬」,怎么都得籌個幾百萬兩,指望大明朝廷是不行的,而且也不合適,因為能把朱慈炯挖出來的,是一個商業項目。

雖然朱慈烺跟弟弟保證過,只有朝廷能拿得出來,他一定沒有二話,但是朝廷困難啊!

不信讓他自己去找鄭芝龍問一問,真沒什么錢......既然朝廷沒有錢,就只能讓私人來掏錢了,所以就有了今晚的聚會。

「今晚上,沒有什么君君臣臣,只有生意,只有買賣......我請一官大哥公,沈總舵主,小福王,你們要是覺得代王在西北的買賣沒有前途,也不必給我朱耀飛面子,一文錢不投也沒關系,知道了嗎?」

正在說丑話的是化名朱耀飛的朱慈烺,丑話要說在前面......風險投資嘛,當然是有風險的,虧得血本無歸也別來找朱皇帝兜底!

「對對對,臣,我知道,我知道的,風險自負,自負的!」一臉疲倦的朱慈炋第一個開口表態——他這個「包租王」這幾天可累著了!在崇禎上皇找他的那天,他是從傳旨的太監口中打聽到太上皇的目的(當然是給了信息費的),才連夜開溜去上海「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