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聊三塊錢的再去碼字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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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且說正事。

關於現實里nba發生的那點事你們也知道,本來這本書去年我在和幾個書友聊時,一直在猶豫開與不開之間。

因為上一個單章說過,籃球文這不能寫,那不能寫,首先撇開現實不談,光是要構架一本20個賽季的漫長小說就很難。

因為作為作者,阿悄得避雷,得想辦法規避毒點。

關於安排鄧肯去凱爾特人這個想法,其實我早已布下了伏筆。

畢竟現在馬刺和馬賽克,可謂是兩大雷區......我不想爭辯,也不想費時費力替某些人洗白,但是在我看來,我還是一如既往地喜歡鄧肯,因為科比也好,鄧肯也罷,真的都是阿悄的青春。

所以,你們也知道,一旦要寫20個賽季,那就避不開要把某支球隊當作背景板,甚至要讓某支球隊來做反派。

可是我不希望在我書里,鄧肯成為反派。

因為如果你看過他的自傳或者看過他的一些片子,你就知道,他本就是一個性格很「可愛」的人,要這樣人來做反派,說句實話,作為鄧肯蜜的我,不樂意,也不高興。

因此開書時,細綱上就規劃好了,所以再次強調,阿悄沒有在常規賽亂跳過的比賽,甚至我跳過的比賽可能都是伏筆。

贏籃網敗掘金,是為了改變選秀大會,因為籃網是我研究過,唯一能從馬刺那兒搶走狀元簽,甚至能被凱爾特人忽悠走狀元簽的球隊。

因此還是那句話,我的每句話都可能是伏筆,也有可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