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就好。」
「非常喜歡。」
「你很喜歡小帆帆?」
「是啊,想見他。」葉佳期加了個「委屈」的表情。
過了很久,那頭回復——
「小帆帆是我從福利院收養的,葉小姐要是喜歡的話,我可以變更收養關系。」
「什么意思?我不是很懂。」
葉佳期沒有領養過孩子,對這些,自然不太懂。
而且,她一向都是個法盲。
「可以將小帆帆的收養權轉讓給葉小姐。」
「不不,葉先生,你不喜歡小帆帆了嗎?你不要拋棄小帆帆。」
雖然她很喜歡小帆帆,但她的能力肯定不及葉先生,她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
小帆帆跟著她,會吃苦的。
「我也舍不得。」
「是啊,小帆帆那么可愛,葉先生,他跟著你會好點。」葉佳期連忙道。
「小孩子有個母親,會好點。」
「葉先生,這個不急,您以後……會結婚的吧?」
「我是不婚族。」
葉佳期愣了愣,一時間不知道該怎么回。
「葉小姐,還有一種辦法,可以將收養關系變更為……共同收養。」
「是嗎?」葉佳期像是看到了希望,「我不太懂的,葉先生,您能跟我解釋一下嗎?」
「不復雜,去公證處變更即可。以後,小帆帆就是我們共同收養的孩子,各盡義務。」
「可以這樣?」葉佳期還是不懂。
「可以,不影響葉小姐以後的婚姻,但葉小姐需要對小帆帆盡義務。葉小姐你認真考慮一下,畢竟我不婚,葉小姐還是要結婚的,是吧?」
葉佳期懂葉先生的意思。
他是怕她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就把小帆帆忘了。
或者是,怕她以後結了婚,她的老公不允許她再對小帆帆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