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犯罪側寫(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1566 字 2020-10-31

這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說是意外有些解釋不通。

可要是有人熟悉這里的地形,故意把游客挾持到這里,再用左輪手槍加以恐嚇的話...

那受害者就一定會慌不擇路地沖上土坡,墜入懸崖,以「意外」的方式死去。

「事實真會如此驚悚么?」

林新一表情無比凝重:

他不能隨便下結論。

畢竟資料不夠翔實,線索不過有力,他的懷疑就只能停留在毫無根據的懷疑。

不過,假設這個懷疑成立。

假設真存在那么一個用「意外」來作案的凶手。

「讓我試著做一下他的犯罪者側寫...」

林新一開始默默地進行思考:

首先,對方一定對景區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

不然他不會知道這么偏僻的地方有處容易讓人失足的懸崖,也想不到這種利用土坡和懸崖來制造意外的殺人手法。

緊接著,通過上一點,可以大致推測凶手的身份:

a.常年來金剛山旅行的登山客

b.景區工作人員

c.當地派出所警察

d.附近居民

林新一腦海里冒出了這四個選項。

范圍實在太大,線索實在太少,一時間很難從這四個選項里選出一個答案。

但是,聯系到那疑似凶手的神秘人,「持有左輪手槍」這一重要線索:

「當地派出所的警察?」

林新一下意識地選了c。

因為曰本警察目前配備的制式警槍,就是「新南部m60」左輪手槍。

但僅僅因為這樣,就判斷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過想當然。

畢竟,經歷過水水晶的恐怖襲擊之後...

現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來機槍坦克直升機,林新一都不會覺得奇怪的。

一把左輪槍而已,普通人想想辦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調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霧。

而就在這時...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輪手槍,朝爬樹追擊他的熊開了一槍。」

「子彈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無論如何都會留有彈孔等痕跡。」

「而棕熊中槍之後,卻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血跡。」

「這是為什么?」

關鍵時刻,林新一想到了這個之前沒有得到解答的謎團。

而這個謎團,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為那顆子彈威力不夠。」

「那彈頭雖然讓棕熊受了傷,也留在了棕熊的身體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沒有擊穿棕熊的『生物護甲』。」

「而如果棕熊僅僅是『破了點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極為有限。」

「這點血剛一流出來就會被毛發吸收,傷口也會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會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於慣性思維,覺得那頭熊既然挨了槍子,就該大量出血才對。

但現場找不到血跡,卻很可能是因為那頭熊受的傷太輕,流的血太少。

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

但和多數人潛意識想象的不一樣,不是所有槍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槍就能讓野生動物遭受重創。

部分槍的威力極小,根本無法對棕熊這種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殺傷。

比如說,1.8j,也算是槍。

又比如說,警用手槍。

為了盡量不在行動中造成傷亡,警用手槍的威力普遍被設計得較小。

說到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時接觸過的,國產05型警用左輪手槍。

這把槍江湖人稱「善良之槍」。

曾有警察以此槍近距離射擊匪徒,子彈盡數被匪徒的羽絨服擋下。

還有警察試以此槍射殺發瘋公牛,前後射擊四十多槍未果。

公牛表示:「你給爺刮痧呢?」

當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轉輪手槍,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時見過的「善良之槍」大上許多。

但這個「大」字只是相對而言。

同為警用手槍,新南部m60轉輪手槍的威力其實也十分拉胯。

用來殺人還勉強行,想用來殺熊,那基本是痴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體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稱是生物坦克裝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輪,那即便是抵近射擊,也絕對不會對棕熊造成什么重傷。

棕熊只會受到輕傷,然後被槍擊嚇得負傷逃走。

而因為受傷太輕,出血太少,所以才沒有在現場留下血跡。

「似乎一切都能解釋得通了...」

這些線索在林新一的腦海中連成一線。

那個大膽的猜測變得愈發清晰:

「凶手,難道是一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