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證據(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2903 字 2021-06-12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凶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凶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么?」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么?」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里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並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只有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閑著沒事,再把血給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贊賞的目光。

然後又問道:「還有呢?你還想到什么了?」

「這...」橫溝參悟一陣糾結:

以他與毛利大叔五五開的推理能力,能看到這第二層已經夠吃力的了。

實在是看不出更多東西了。

「其實你已經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緊不慢地揭曉謎底:

「這蚊子就是證據。」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時被荒卷義市打死了,那荒卷義市手腕上沾著的這滴血里,便同樣會有蚊子自身的體液。」

「只要我們能在凶手的車里找到這只蚊子的屍體,就能用車內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對比,以此證明死者上過凶手的車!」

他給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橫溝參悟順著林新一的思路認真思考片刻,最終卻只是皺著眉頭問道:

「不對啊,林先生。」

「我們現在只知道,荒卷義市生前打死過一只蚊子。」

「誰知道他是在車上被蚊子咬到的,還是在上車之前、或者下車之後,在海水浴場、或者酒店停車場里,被蚊子咬到的?」

橫溝參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車上遭遇這只蚊子的。

「我當然不『肯定』。」

「這只是猜想,一種大膽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嚴謹地糾正用詞,然後才解釋道:

「人體對蚊蟲叮咬的反應程度,其實取決於免疫系統對蚊蟲毒素的適應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類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統還不認識毒素,就完全不會作出反應。」

「而被同一類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統默認這種毒素傷害不到人體,就只會稍作反應,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現一些不起眼的小紅點。」

「而像死者這種,手腕腫起一個大紅疙瘩的反應表現...」

「正是處於免疫系統對此類毒素的初步適應階段。」

「這時免疫系統已然接觸過此類蚊蟲毒素,能對其進行識別,並做出激烈反應。」

「於是在被蚊蟲叮咬之後,人體會即時出現腫脹,並伴有周圍的紅腫,且在20分鍾之內達到頂峰。」

「在20分鍾之後,腫包會變癢、變硬、變小,然後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來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這些知識的真正用處便是:

他可以通過觀察死者的腫包形態,模糊推斷出死者被蚊蟲叮咬到的時間。

就像現在的荒卷義市...

他手腕上的包腫得很厲害,周圍還有大片紅腫。

這一看就知道,荒卷義市是在死前20分鍾之內,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從海水浴場開車過來,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鍾。

所以荒卷義市肯定不會是在上車之前,在海水浴場那邊被蚊子咬到的。

那么...會是下車之後,在停車場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時候荒卷義市已經被劫持到了停車場。」

「凶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義市干掉,再塞進我的車里。」

「你覺得凶手會讓他自己下車活動...不...應該說,會讓他活著下車么?」

這停車場雖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眾場合。

而且到處都是汽車、柱子,這些可以當藏身處和掩體的東西。

林新一將自己代入凶手的角色。

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在車里就秘密地把荒卷義市干掉,免得對方下車後冒險逃跑。

「還有,橫溝,你注意到了么——」

「這個腫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橫溝參悟仔細打量著屍體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體一點。」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釋道:

「我們是在驗屍的時候,將死者的袖口翻開之後,才看到這個腫包的。」

「也就是說,這個蚊蟲叮咬形成腫包的位置,是在荒卷義市袖口的遮蓋范圍之內。」

「什么意思?」橫溝參悟還是沒聽明白。

「蚊子可沒有扒人衣服的本領。」

「它們一般只會叮咬人類沒有衣物遮蓋、裸露在外的肌膚。」

說著,林新一再度將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體:

荒卷義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長袖t恤。

因為他身材過於魁梧,所以即使是這件大號的長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緊身衣一樣緊致。

那袖口始終緊緊地貼在他手腕上。

單憑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鑽不進去的。

可屍體手腕上,那顆蚊蟲叮咬形成的腫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蓋部位之內。

「這說明什么?」

橫溝參悟訥訥地問道:

「死者曾經自己把袖口卷起來過?」

「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還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頓,又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你試著把死者的手臂,抬起來看看?」

「好...」橫溝參悟不明所以地試了一試:

只見隨著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緊緊遮住整個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後拉扯、滑落,使得小半個手腕都露了出來。

「隨著體位的變化,衣物和身體的相對位置,也會很自然地發生變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會向後拉扯,使得原本能夠被衣袖遮蓋住的手腕暴露出來。」

「這...」橫溝參悟仍是不解:「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尋機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有誰會把手臂抬高了,讓手腕從袖口露出來,又保持這么久不動呢?」

「當然有人會。」

林新一微笑著答道:

「你開車的時候,手難道不會放在方向盤上么?」

橫溝參悟一陣遲疑,又驟然反應過來:

「原來如此!」

「人在開車的時候,手放在方向盤上,袖口也會自然地向後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測...」

「我猜凶手在海邊劫持了荒卷義市之後,為了方便看住這個獵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後排持械威脅,讓荒卷義市負責開車。」

「而他就是在這個時候,讓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後被車上的蚊子給咬到的。」

「如果情況真是這樣...」

林新一聲音里也悄然多了幾分期待:

「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車上,找到那只被荒卷義市打死的蚊子!」

到時候無論是比對蚊子的dna,還是比對蚊子體內人血的dna,都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曾經上過那輛車。

而且還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是在腫包剛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鍾之內,在那輛車上面。

這就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厲害了!」

橫溝參悟還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觸這樣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緒不禁激動。

「不過...」

他激動之余,才突然想起來:

「蚊子的dna也能用來比對嗎?」

「還有從蚊子體內提取人血加以鑒定...這也可以?」

「當然可以。」

林新一無視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臉上掛滿了學術大師的自信笑容:

「也就兩篇論文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