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別人的血光,詹姆斯的災(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2907 字 2021-06-30

於是林新一仔細觀察了一下現場,便若有所思地問道:

「這三個歹徒,是你殺的?」

「嗯...」詹姆斯表情也很微妙。

他沒想到林新一能這么快找到這里,就像對方真的能掐會算,可以算出他的方位一樣。

這讓他不免有些驚訝。

但這驚訝也只是一時的,他很快就調整好心理狀態,作出略顯後怕的模樣細細回答道:

「沒、沒錯...他們剛剛是想把我帶到這里干掉。」

「幸虧我在米國的時候經常玩槍,業余時間也愛練練格斗術什么的,才在被殺之前拼死從他們手里搶到了一把槍,幸運地活了下來。」

「這真是太可怕了...」

「上帝啊,下次我再也不來曰本了。」

詹姆斯不忘借著唏噓感嘆,將自己偽裝成一個只是身手不錯的普通米國老頭。

這份偽裝其實也並不牽強。

畢竟這年頭高中生都能當警方救世主,都能一拳一根電線桿,他一個生在籽油米粒煎的中年大叔,會點格斗術和槍法不很合理嗎?

當然合理。

但林新一早就看穿了他的真實身份,他再怎么解釋也是無用的。

「詹姆斯先生。」

「這次真是讓您受罪了。」

「您先到旁邊休息,我現在就通知同事過來。」

林新一不露聲色地安排著詹姆斯在一旁等候。

同時又在腦子里思考著,之後該怎么對付這個討厭的跟蹤者。

最好能給他找個大麻煩,讓他不得不顯出原形,亮出自己背後的勢力。

這還不好向貝爾摩德咨詢。

因為按這千面魔女的性子,她多半會建議他直接下黑手把詹姆斯綁了關到小黑屋里,然後再用學自特高課的手段慢慢對他進行「思想教育」。

可林新一還沒做好徹底墮落成犯罪分子的思想准備,這種過激手段他還使不出來。

「也罷...先不想這些,把今天的案子解決了吧。」

雖然案件已經隨著詹姆斯的正當防衛,三名綁匪的伏誅而幾乎宣告結束了。

但作為鑒識課的法醫,該做的現場勘察和驗屍工作,總是應該做的。

這是必要的調查程序。

於是林新一便暫時放下詹姆斯不管,盡職盡責地做起自己的本職工作,對現場的三具屍體簡單而認真地勘驗起來。

而查著查著...他便發現了什么,也想到了什么。

「要給詹姆斯找點麻煩?」

「這三條人命,不就是一個天大的麻煩嗎?」

林新一神色頓時變得非常微妙。

然後只見他緩緩回過身來,走到詹姆斯面前,又表情嚴肅地說道:

「詹姆斯先生。」

「我懷疑你涉嫌防衛過當,接下來請務必配合我們的案件調查。」

「哈???」

詹姆斯本來以為自己沒事了。

以為自己可以作為無辜的幸存人質,在警視廳的道歉和禮送下安然離開。

沒想到林新一竟然還有臉指控他?

「我這叫防衛過當?」

一個人被三個持槍歹徒圍殺,還踏馬能防衛過當?

對方都掏出槍要殺人了,他不反殺難道站著等死嗎?

這要是在米國,把他們三個轟成肉醬那都算合理合法。

更何況...

「我這次遇到危險完全是因為你們曰本警察!」

「你們竟然還好意思指控我防衛過當?」

這可把他王牌特工的心態都要給氣崩了。

可面對詹姆斯義憤填膺的質問,林新一卻只是公事公辦地回答道:

「一碼歸一碼。」

「我作為執法者,當然得依法辦事。」

「至於警視廳對您造成的困擾,我相信會有人負起責任的。」

反正不是他。

他一個鑒識課管理官,哪用得著幫搜查一課背鍋?

就算最後需要領導出面鞠躬道歉,那也是坑了松本警視、小田切部長、或者更上面的高層領導。

這樣固然很丟臉。

但回顧警視廳過去的「光輝歷史」...

他們搞的冤假錯案加起來都能出一本書了,誰還怕這一次失誤帶來的恥辱?

那些高層領導早就在多年實踐中把自己練成了「鞠躬仙人」,謝起罪來那叫一個輕車熟路。

「詹姆斯先生,我無條件支持你起訴警視廳的失職行為。」

「別說是你了,我自己都想告它。」

詹姆斯:「......」

林新一三言兩語,就把憤怒發難的詹姆斯打得沒了氣焰。

然後他又義正嚴詞地唱起高調:

「讓您身陷險境自然是警視廳的過錯。」

「但另一方面,您也的確涉嫌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殺人。」

一頂頂大帽子扣了下來。

但林新一這真不是在胡說八道。

「我只是在本著警察的原則還原真相。」

「相信我,作為法醫,我不會在我的專業領域冤枉人的。」

詹姆斯的臉更黑了:

胡說八道!

你還不會冤枉人?

秀一和卡邁爾可都差點被你坑成「深海二號」了!

這混蛋可真是不要臉!

詹姆斯在心里憤怒地罵著。

可林新一真沒有說假話。

他說的是「不會在自己的專業領域說胡話」——上次和赤井秀一的交手算諜戰,不算刑偵,更不在他的法醫專業領域之內。

在以法醫身份出場的時候,他是不會用那種捏造證據的下作手段的。

而這一次,林新一也是本著依法辦事的原則,在法律的框架下嚴謹地提出指控:

「你真的涉嫌違法了,詹姆斯先生。」

「以一己之力反殺3名持槍歹徒,這在米國當然是無可置疑的正當防衛。」

「但我大核自有國情在此!」

林新一微微一頓,才語氣微妙地問道:

「詹姆斯先生,你知道曰本是怎么判定『正當防衛』的嗎?」

詹姆斯心中一沉。

他是個曰本通,當然對曰本的法律有所了解。

曰本雖然早就自稱脫亞入歐,如今更是處處奉米國為師為父,但在法律上卻有很大一部分與米國不同,反倒與隔壁的某亞洲大國有些相近。

比如說那糟心的未成年量刑標准。

比如說對「正當防衛」的解釋判斷。

類似昆山龍哥的案子,在曰本也發生過。

而曰本還有一個案例更加經典:

千葉縣西船橋站,一醉酒男性在月台上搭訕一女性並試圖觸碰,該女性在閃躲之際,男性出於慣性跌落月台被列車撞死。

事後該女性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辯護方以正當防衛抗辯,在當時引起一陣軒然大波。

雖然此案法院最終判了正當防衛成立,但曰本對「正當防衛」的判定之嚴苛、謹慎,自此事也可見一斑。

而林新一出於工作需要,業余時間也詳細地向妃英理學習過曰本的法律。

說到正當防衛的話題時,妃阿姨的建議是:

能跑就跑,盡量不要抵抗。

這是來自律師的專業建議。

而當林新一提到她女兒好幾次「正當防衛」把人打進icu的輝煌經歷,妃律師就又義正詞嚴地幫女兒解釋了:

這當然是因為小蘭有個厲害的律師老媽。

咳咳...

這當然是因為她的「正當防衛」都合理合法。

在曰本《最高裁判所刑事判例集》的多數案例中,正當防衛需遵循「條件對等原則」。

也就是人數、武器、體格等條件上的對等。

n打1,持刀砍空手,壯漢打小姑娘,那都不算條件對等,不能看作是正當防衛。

而小蘭她只是一位身高168cm、體重不到100斤的,赤手空拳沒有防身武器的,嬌滴滴的未成年小姑娘。

面對窮凶極惡的成年歹徒,她怎么反抗都不算過分。

因為雙方的條件是不對等的。

「可我和那些歹徒,『條件』也不對等啊!」

聽著林新一的解釋和指控,詹姆斯忍不住辯解道:

「歹徒有3個人,我只有1個。」

「歹徒有槍,我是赤手空拳。」

「歹徒都是壯年男子,而我都已經老得有了白頭發。」

「這還不算正當防衛?!」

「一開始算。」林新一給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回答:「但後來不算。」

他笑得很是不懷好意。

如果是面對一般的受害者,他其實不願意抓這些細節。

畢竟一般受害者在那種萬分危急的情況之下,能奪械反殺、保住性命就不錯了,哪還有功夫考慮怎么防衛才算正當?

如果可以的話,林新一更願意在條件允許的范圍之內,盡可能地在報告上幫受害人說些好話。

但這詹姆斯可不是一般人。

他是職業特工。

是敵人。

這就不能怪林新一依法辦事了。

畢竟法律本來就是這么規定的:

「要知道在不法侵害終止以後,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已經不復存在。」

「所以正當防衛在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向來是一件需要慎重把握的事情。」

「如果掌握不好收手的時機,就很容易導致防衛過當。」

「而我有證據表明:」

「詹姆斯先生,你在擊殺那最後一名歹徒的時候...」

「有防衛過當、甚至故意殺人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