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雷霆破案(1 / 2)

如意小郎君 榮小榮 1722 字 2020-08-03

</br>雖然類似於《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名偵探狄仁傑》、《施公奇案》此類的探案劇,唐寧前世看過不少,但親身經歷電視劇中的劇情,兩輩子都是第一次。

這是一件人命案子,古往今來,涉及到人命的案子,都是不得了的大案。

而且在這件案子上,自己的便宜岳父遇到了麻煩。

唐寧昨天晚上就看完了所有的卷宗,案情其實並不復雜,也沒有多么的曲折離奇。

死者是城外一個小有家產的員外,一個月前,被現死在了自己的家中。

經過了捕快們多日的排查走訪,最終嫌疑被鎖定在死去趙員外的女婿身上。

趙員外膝下無子,和亡妻只有一女,趙員外若是死了,家產自然要被女兒女婿繼承,按照常理來說,趙員外的女婿,這位叫做徐傑的男子,有足夠的殺人動機,但問題是,趙員外死的那天晚上,徐傑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很晚才回去。

案件查到這里,按照以往的慣例,只要對那徐傑嚴刑逼供一番,以這個時代的刑訊手段,除非是心智極堅之輩,若趙員外真是他殺的,用不了多久,人犯便會忍不住招供。

這也正是他那位便宜岳父的麻煩所在。

自從他因為嫁女兒的事情得罪了靈州刺史之後,對方就視他為眼中釘肉中刺,就等著抓他的把柄。

這件案子是在永安縣生的,涉及到人命大案,刺史大人嚴令永縣縣令限期破案,這無可厚非。

同時,朝廷這兩年整治酷吏,嚴令禁止地方縣衙濫用重型,屈打成招,一經現,絕不輕饒。

因此,在審判重案大案的時候,是會有地方百姓站在堂外觀摩的,一旦動用重刑,眾目睽睽之下,違反朝廷禁令,靈州刺史便有了足夠的理由動他。

但若是不用刑,找不到證據,犯人是肯定不會招的,轄下出了人命案子,遲遲抓不到凶手,靈州刺史又有了理由動他。

自己這位岳父,還真是作孽啊……

唐寧嘆了口氣,心中為他的便宜岳父默哀一句,提筆開始記錄。

公堂之上,鍾明禮臉色陰沉無比,看著堂下的男子,問道:「徐傑,你說你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當夜除了你們二人之外,可還有其他人證?」

那男子跪在堂上,面露苦色,高聲道:「回大人,那日小人在王二家喝酒,身邊除了王二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人了。」

鍾明禮看著跪在徐傑身旁的另一人,問道:「王二,徐傑說上月十五的晚上,你們二人在你家中飲酒,他直到子時才離開,可有此事?」

不等王二回答,他便再次提高了聲音,說道:「你想好再說,人命大案,包庇人犯,按同罪論處!」

跪在地上的王二身體哆嗦一下,看了身旁的徐傑一眼,顫聲道:「回大人,小人所言,句句屬實,還望大人明察!」

「好,那你告訴本官,你們那天喝的是什么酒,下酒的是什么菜!」

「喝的是自家釀的米酒,下酒的是二兩豬頭肉……」

……

角落里,唐寧看著跪在堂下的二人,微微搖了搖頭。

他昨天已經通宵看過所有卷宗了,老丈人的這個問題,已經問了無數次,但這徐王二人,顯然事先串供過,根本問不出什么來。

又或者,這徐傑根本就是被冤枉的,如果是這樣,這件案子,可就更棘手了。

他放下筆,揉了揉肚子,感覺有些餓。

這都審了快一個時辰,案情一點兒進展都沒有,飯點都過了……

他不揉還好,這一揉,肚子頓時又出一陣「咕嚕嚕」的聲音。

案情本就進入瓶頸,縣令大人面沉如水,其他人也戰戰兢兢,不敢出一點聲音,唐寧肚子叫的聲響就格外明顯。

鍾明禮的目光望向角落,和唐寧的眸子對上。

自從經歷過上次極致的飢餓之後,唐寧就變的特別怕餓,他有些擔心岳父大人再這么拖下去,會不會連下午飯都錯過?

案情再次陷入僵局,鍾明禮心中本就煩悶,早上不知道吃壞了什么東西,腹中也是一陣翻江倒海,看了看唐寧,說道:「本官出去一會兒,剛才有什么地方沒有記錄,你現在可以再問他們二人。」

說完,便捂著肚子,匆匆離開。

唐寧隨時可以回放記憶,並沒有什么要問的,但還是拿了紙筆,從角落里走出來。

兩邊站著的衙役看著走出來的唐寧,臉上露出古怪之色。

鍾縣令家里的這位書呆子姑爺,他們都有所耳聞,傳言他為人死板,只知道死讀書,整日把自己關在房里,對鍾小姐那樣的美人也視而不見……

又有傳言,鍾家姑爺之所以對鍾小姐如此冷落,是因為早上硬不起來……

唐寧一手拿著一本記錄用的冊子,一手拿筆,走到了徐傑的身前。

「上個月十五,你在王二家喝酒?」他翻開冊子問道。

「是,小人當晚和吳二喝酒,子時才離開。」徐傑點頭道。

「喝的什么酒,吃的什么菜?」

「喝的王二家釀的米酒,下酒的是二兩豬頭肉……」

唐寧拿著紙筆記錄,周圍的衙役百無聊賴,這一番問答,他們已經聽了無數次了。

唐寧看著徐傑,繼續問道:「豬頭肉好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