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0章 是賠是賺?(1 / 2)

馭房有術 鐵鎖 1175 字 2020-08-04

</br>對於對方法務的說辭,張禹輕輕點頭,說道:「責任判定是警方的事情,既然已經判定是我們無當集團占六成責任,那我們無當集團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既然張先生沒有異議,那就最好了。這批古董花瓶總價值為五億八千萬,百分之六十的話,就是三億四千八百萬。只要貴公司出價賠償,咱們兩邊就不必驚動法院了。」法務說道。

「三億四千八百萬沒有問題,畢竟毀了博物館的展品,我們無當集團理應照價賠償。可是」張禹話鋒一轉,說道:「我有個問題想要問問,錢掏出去之後,那些摔毀的瓷器,歸誰所有?」

「這是博物館的東西,也是國家的東西,自然是歸國家了。」法務直接說道。

「你是法律專業的,那我想再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我去商場,不小心碰碎個花瓶,這筆帳怎么算呀?」張禹問道。

「當然是照價賠償了。」法務直截了當。

「那碰碎的花瓶呢,算不算被我買下了?」張禹又問道。

「這」法務頓了一下,明顯被張禹這句話給問住了。但人家終究是律師,嘴皮子可不白給,旋即說道:「這能一樣么,花瓶是商場私人的東西,你承擔了賠償之後,破碎的花瓶自然是你的。可博物館里的花瓶,那是國家的東西,豈能給你?」

「那照你的說法,在法律上國家和私人的東西,那就是兩碼事唄?碰碎了私人的東西,賠償之後可以把東西拿走,碰碎了國家的東西,就只能賠錢,然後東西還不是我的,還得是你們的。鮑律師」張禹看向鮑佳音,「法律條文是這么規定的嗎?」

「法律上沒有這種條文,但法律上明文規定:個人財產與國有財產受到法律平等的保護。」鮑佳音直截了當,「另外,法律上還有規定,賠償的標准應該按照被損害人的實際損失賠償,如果按原價賠償了,被損壞的東西的殘值就應該歸損害方所有。」

張禹馬上說道:「這位法務先生,你也聽到的,你們倆學的應該是一本法律書吧。我這人雖然讀書不多,但也知道照價賠償和維修費用這兩種說法。我現在是照價賠償,可不是維修費用,照價賠償就相當於我把東西給買了。」

法務是替博物館說話,當然不可能認可這個。他剛要再以國家的名義進行反駁,不想不等他開口,副館長韓光潮就先行說道:「張總,對於賠償的事情,這兩天都是糾結於賠償之後,物品歸誰所有。可你要知道,你們雖然承擔六成的責任,照價進行賠償,但我們博物院的運輸車還是要承擔四成責任的。當時我們博物館的運輸車都有警車開道,你們的車還能硬撞上來,給我們博物館造成了多大的損失,又給國家造成了多大損失。你們是大公司,三四個億,或許不在話下,可我們博物院又有幾個錢。即便算上保險,我們博物館還要損失上億,讓我根本沒法跟上面交代。那些瓷器碎片再讓你們拿走一部分,是不是太說不通了。」

這話說的再明白不過,人家擺明就是打算進行瓷器修復,粘連之後,哪怕是價值大打折扣,但終究有個物件,還能交代。

至於說這個四六開的責任,韓光潮應該也是不服的。奈何大馬路也不是你們家開的,無當集團也不是小門小戶,除了鮑佳音這個席法律顧問之外,還有一票律師呢。

交通事故責任,怎么撞上的,誰都有數,明顯是兩輛車過道的時候,誰讓誰慫。但凡有一個踩剎車的,都沒這事。

「韓館長,你的意思我明白。可我公司三個多億扔了出去,說好的照價賠償,結果什么東西也沒看到,是不是也挺說不過去的。」張禹微笑著說道。

「張先生若是這么說,那只有兩條路可走了?」韓光潮正色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