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五十二)(1 / 2)

大學刑法課 rescueme 6454 字 2020-08-05

大學刑法課(五十二)老師回到宿舍後,馬上被我趕回床上,把握時間睡了一個睡眠週期的覺,所謂一個睡眠週期是1.5個小時,這是科學家說的,不是我觀察的啦,不要砲我,除非您是「睡眠系」的。

趁老師睡覺這段時間,我趕緊回家換了衣服准備上課,然後幫老師和我自己買了早餐,接著去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借了拐杖,好讓老師等等可以一邊拄著枴杖,一邊則由我攙扶著上學。

不過這樣折騰下來,除了在嘉義基督教醫院急診室睡了幾分鍾還不幸做了惡夢之外,林北就完全沒睡到,變成「宇智波小平」了,可以使用讓整個眼睛紅通通的「寫lún眼」。

「老師,起床了,等等您要上我們班的刑總。

」我爬到老師床上,用累到快要往生的猙獰臉孔叫著老師。

「嗯。

」老師應了一聲,然後繼續把身子縮在棉被里頭。

看來現在不是病體模式了,老師沒有冷到發抖,也沒有熱到脫衣服,而是隨著冷鋒過境很正常地縮成一團。

「起床了啦。

」我最討厭叫人家起床,有時候真的不耐煩到想要直接把棉被抽掉算了。

「…」老師發出介於呼吸聲和鼾聲之間的氣息。

「再不起來要打pìpì了喔!」我模彷老媽子用假音高八度地叫著。

「…」干,直接請假不就好了,還在那邊裝高尚,說什麽不能耽誤學生進度,結果現在睡得正爽,根本就沒有把學生課業放在心上吧。

就在這個時候,放在客廳包包里,老師的手機短促響了一聲,好像是有訊息進來了。

一大早的不知道是什麽重要的事,我趕緊自作主張地從老師包包拿出老師的手機看了一眼。

我沒有點進去看詳情,因為這樣會把那封訊息變成已瀏覽過的狀態,老師就知道我偷看過她的手機,但是我這一瞥仍然能看到這封訊息大部分的內容。

「姐,別忘了小平的事。

」訊息來自於陳香儀。

什麽?我這一看真是震驚萬分,難道每次上刑總課之前陳香儀都要提醒老師一次嗎?是關於我的什麽事?不過我也沒有多想,畢竟老師對我那麽好,給我經濟上的資助,提供我一般人夢寐以求的性交經驗,她總不會害我吧?這封訊息幾乎沒有在我腦中留下任何印象。

「真的要打pìpì啰!」我回到老師房里,再次把聲音詭異地拉尖,然後就拉走老師的棉被。

棉被被拉走的老師縮成一團,粉嫩的水蜜桃pìpì翹得老高,我也真的毫不憐香惜玉地用上七、八成力去打她的pì股!「哼。

」棉被被抽掉後,老師總算嘟著嘴巴,心不甘情不願地坐了起來,先去刷牙洗臉,然後一pì股坐在沙發上,眼睛從頭到尾幾乎沒有睜開過。

我不知道老師有沒有起床氣,不過折騰了一夜,就算這時候發飆也不意外,我像個剛得罪了太後的小太監似地,垂手站在一旁,一聲也不敢吭。

「小平子。

」太後眼睛還沒睜開,只是攤坐在沙發上。

「喳!」我趕緊回應太後的呼喚。

「飯飯。

」說完老師又像只母河馬似地把嘴巴張到最大,一副要我喂她吃飯的蠢樣。

等等,如果她的手還痛到舉不起來,那剛剛是怎麽刷牙的啊?我知道老師故意在撒嬌,她沒有在生氣了,我趕緊把小茶幾上的早餐─蘿卜糕和熱豆漿拿到她面前,一口一口地喂著。

「小平,你是酷拉皮卡還是宇智波佐助啊。

」老師吃了兩口,看到我火紅的雙眼,不可置信地問。

「啊~~~我快崩潰了,好想睡睡。

」我又模彷起全民打bàng球體力耗盡的q版投手,搖頭晃腦,眼睛咕熘咕熘地轉個不停。

「你可以回去睡啊,我不記你曠課;甚至下午的犯罪學我也可以幫你跟程老師請假。

」老師提出讓我補休的意見,眼里滿是關心。

「不用了,上學期夜沖阿里山、夜唱什麽的,回來還不是課照上,ok的!」我仗著年輕人有cào不壞的身體,卻沒想說我之前夜沖、夜唱前可是有好好先睡一覺的,今天不僅沒有先睡起來放,還cào了整個下午的籃球,甚至還打了一砲一槍!話說回來,我怎麽可能刑總缺課,上次才缺了半節課我就擔心得要死,怕錯過什麽沙必斯,或者是老師被別人怎樣了我卻渾然不覺,直到柯俊毅告訴我老師那半節課老師是用按摩bàng上的我才鬆了一口氣,我怎麽可能再次冒著心驚膽顫的危險缺席!接下來老師沒有再要求我幫她換衣服什麽的,老師手臂可能還有一點酸痛,但刷牙、換衣服這些小事倒也不需要再麻煩我了,我們表面上逐漸恢復成正常的大學教授和學生的關係。

「今天要繼續來講競合論關於『吸收關係』的專題討論。

」還不需要我幫寫黑板的時候,我坐在台下和柯俊毅一起聽課。

「jī巴平。

」柯俊毅用手肘頂了我一下。

「三小?」我把頭側過去想知道他有什麽事。

「你今天打算送什麽東西給某老師啊?」他挑著眉毛,一臉猥褻樣。

「神經病,老師生日是11月18日,有什麽好送…靠夭!」今天是幾號來著?3月14日!?今天是所謂的白色情人節,依照哈日族的習俗,好像是一個月前的2月14日女方會先送男方東西,然後男方才在今天回送東西並表明心意。

但是老師除了給我身體的使用權和課堂上的無限開火權之外,又沒有送過我什麽,我有需要主動在今天送老師東西嗎?更何況老師又不哈日。

我把柯俊毅的提醒當作耳邊風,然後才慢慢從大腦皮層中喚出記憶,老師到底哈不哈日啊?昨天是有在老師的書櫃上看到「村上冬樹」的書啦,什麽「海邊的卡到yīn」、「瑞典的樹林」,不過就這樣推測老師是哈日族也太小看陳湘宜副教授了,她才不盲從流行,房間里哪有什麽「無嘴貓」之類的…干你媽的跨年的時候我不是明明就才搬出好幾只嗎!?挫賽!這樣一說,這個表面上老是說什麽自己智商超級高,心智年齡早熟的變態少女,好像真的有那麽一點像哈日族,不然她也不會在被我「壁咚」之後說她的「初咚」被我奪走,還暗地里「科科」笑了一下。

從她偶爾詭異,有時卻智障到根本不像智商185的舉動,好像說她心里還是住個一個哈日的小女孩也沒什麽不對。

那一個月前的2月14日,她有送我東西嗎?也沒有啊,充其量只是遞給我一支說是大二學姐收到,然後吃不完所以轉送給她的七七乳加「巧~~~克~~~力」而已啊!?你他媽的什麽不送,送巧克力?這根本就是趨近於明示的暗示了啊,現在叫我從哪邊去准備禮物回禮啊!正當我已經累到快要往生,還要勉強運轉起腦容量不大的腦袋時,老師已經在使著眼色,要我到前面去幫忙寫黑板。

「我們從整體體系再幫大家複習一次;首先,犯罪成立之際,可能成立的是單純一罪、實質上一罪、裁判上一罪、實質上數罪。

」我走到黑板前,照著老師指示寫上這四個名詞。

「單純一罪最簡單,它是基於一個犯意,做出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觸犯一個法條,獲得一個法律上的評價。

至於實質上一罪,則是基於一個犯意,做出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但最終僅獲得一個法律上的評價,包含法律競合、結合犯、繼續犯、接續犯。

裁判上一罪則包括一個犯意、一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最後只從一重評價處罰的想像競合,以及在民國95年修法後廢除的『牽連犯』和『連續犯』。

實質上數罪則基於多個犯意,做出多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最後合併審判,數罪併罰。

」直到現在,在黑板畫出完整的體系之後,我才從競合論見樹不見林的迷惘中跳脫,能夠從高空俯瞰整個體系。

「當中最麻煩的莫過於法律競合的部份,包括特別關係、補充關係、選擇關係、吸收關係。

」老師雙手無法像平常生動地比劃說明,只能偶爾抬抬手提示藉由我的手在黑板上寫下的重點。

之前老師有提過,當實務上法院無法說理為什麽處罰某構成要件行為卻不罰另一構成要件行為時,就會丟給吸收關係,所以造成吸收關係的浮濫,而吸收關係的法理只來自於一句「一犯罪內涵『當然包含』另一犯罪內涵」,所以今天老師要在吸收關係上面著墨。

「吸收關係有以下五種,1、實害吸收危險。

2、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

3、重行為吸收輕行為。

4、某種犯罪行為的性質或結果當然包含他罪之成分。

5、不罰之前行為和不罰之後行為。

」老師把吸收關係的態樣先講了一個大概,但是這些名詞光想要藉著顧名思義是完全不可能的,我看老師不示范一lún不行。

「什麽叫做實害吸收危險?例如,人渣馬英九政府竄改歷史,把一個因為貪腐無能丟失整塊神州大陸,又專制台灣40年的垃圾政黨,在未來的公民課綱上偽造文書改寫成『民主、清廉、又具備執政能力的體質健全政黨』,強迫下一代接受滑天下之大稽的謊言,這不僅是偽造文書,更是煽惑犯罪,說明了只要拳頭大,掌握情治、檢調,什麽事都可以做,不用擔心刑事訴追。

但相較於國民黨即將實行的犯罪,或是已經實施,但因為獨裁40年無人敢置喙而罹於刑事犯罪追溯時效的種種人神共憤的犯行,煽惑犯罪只能算是危險犯,所以在刑法學上,我們不罰中國國民黨的危險行為,甚至連這個垃圾政黨已經造成的種種實害也不一定能成功追溯。

」老師不知道是把起床氣發到馬英九身上還是怎樣,竟然罕見地在課堂上罵起貪腐的馬英九政府。

(抱歉,這一段我想不出更貼切的形容詞,更無法幫人渣馬英九自圓其說,出版社屆時要怎麽消音是他們的事,但我一定要給後代子孫交代,不能愧對這塊栽培養育我的偉大土地和死在228大屠殺的眾多嘉義高中學長,即使只有網路版我也希望我這篇文章能夠永遠流傳,提醒大家這件事http://ppt.cc/7-te、http://tinyurl.com/ow6aoom。

「老師…」韓瑩瑩怯生生地舉了起手。

「什麽事?」老師親切地微笑著回應。

「您在剛開始上刑總時,說要把整部刑法總則都用關於『性』的方式來講解;您剛剛的說明我能聽懂,但我怎麽想都想不到中華民國刑法典當中有哪些部分是可以用性侵害的相關犯罪來說明『實害吸收危險』的例子,為了增加我學習的完整度,能請老師舉例嗎?」韓瑩瑩為了拼她的書卷獎,在其他的課堂上也是這樣一有問題就會踴躍回答。

「說得也是,可是事實上,以中華民國刑法的內容確實無法舉例,我必須舉德國刑法的例子;除了老師必須破例舉他國例子之外,另外還要請妳來配合示范說明可以嗎?」如果這是第一次上刑總的課,任何人都不會忍心拒絕這麽美麗又親切的年輕女教授要求,可是已經上了快一個半學期,我們知道所謂的「示范」「必然伴隨」大量的性交或猥褻行為,在陳湘宜副教授的課堂上進行「示范」這件事,可以說就是「吸收關係」最完美的詮釋。

韓瑩瑩當然是不介意上台示范,但是她顧及男朋友陶峰嘉的感受,還是先看了他一眼,我沒辦法想像看著女朋友到台前被別人搞的心情,但是現在的陶峰嘉卻一點都沒有擔心的神色,以我和他同學半年多的了解,他反倒有點興奮!?今天的教室內有張未曾見過的臉孔。

不管是重修的孫鑫淼學長,門外每週固定報到旁聽搶頭香的猥褻肥宅三人眾,還是更多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想要欣賞yín靡畫面回家打手槍的大學生們,其實我大多記得長相了,但是這一位我真的是第一次見面,而且,大概160公分的個頭,看起來像個小學高年級生!?「錢仲佑同學是個智商155的超級資優生,經過『資質優異學童自學方桉』,他已經完成高中以前的學業。

他立志要攻讀刑法的學位,已經自己把犯罪論的部份幾乎都讀jīng了,只有競合論的『吸收關係』部份沒有辦法弄懂,所以今天來旁聽。

」原來老師事前就知道這一件事,小錢同學有先寫email禮貌性地告知老師,實在很懂得做人的眉角,不像我當初對刑總產生興趣後,一時性起就坐火車跑到台北東吳大學旁聽林東茂、甘添貴老師的課,還大量地發問,簡直就是個白目。

「錢同學今年幾歲?」「12歲。

」靠,我還以為是小學生,這樣子算起來勉強是國一的年紀了。

聽到他12歲,敏感一點的同學已經開始在心中等著看好戲,畢竟14歲以下的行為客體是關於性犯罪的一個加重處罰要件。

更多同學是向他投以讚賞的眼光,老師後繼有人了,竟然年紀這麽小就來挑戰一般人都聽不懂的競合論。

「你坐車來的嗎?」「嗯,我自己從高雄坐高鐵來的。

」看著他稚嫩的臉龐,竟然不用父母親陪同,自己跑到兩個小時車程之外的城市,老師智商比他更高了兩個標准差,不就更早熟?當年小小一只的老師不知道是怎麽滿足她的求知欲的,是不是也到處旁聽大學、甚至研究所的課程?然後被怪叔叔們性sāo擾,像今天的小錢一樣。

「我們上課的舉例方式很特別,你能配合嗎?」如果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的事,眼前這畫面是挺令人感動的,一個天才教授面對著彷彿是小時候的自己,關心地在進行天才宿命的傳承,像是跨越時空一樣。

話說回來,老師再怎麽變態也不可能染指國一生吧,如果沒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話,和未滿14歲青少年性交可是重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