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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可……可是……」好奇怪!她看著他,覺得愈來愈奇怪。她猛地推開他,冷聲問,「你……你在玩什么把戲?」

「我沒有玩!一切都按合法的程序進行。」他說著,洋洋得意的攤開賠償明細表,大聲念著:「你已經同意在簽訂賠償明細表之時與本人完成結婚儀式,所以你就是我的新娘,而你卻還沒有換好衣服站在我眼前。」

天!她驚愕的看著他的笑臉,早已混亂成一片的腦袋當然理不出頭緒。

搶過那張賠償明細表,這時她才看見上頭居然是這么寫著:

md國際模特兒經紀公司委托御理律師事務所仇忌揚律師(以下簡稱甲方)擬定與艾若喬(以下簡稱乙方)賠償合約事宜,雙方同意按以下條款訂立和解契約;乙方需無條件同意甲方訂立以下條款,如乙方未盡事宜,擅自違背任一條款,需付違約金三百萬元,另甲方可迫索一切精神損失賠償。

第一,乙方同意與甲方成立婚姻關系,建立互信互惠的男女關系,永不分離。

第二,乙方同意離開職場,並於兩年內為甲方孕育子嗣,善盡家庭主婦的責任。

第三,乙方同意不隨意破壞與甲才共同使用的家庭用品,毀損一樣物品,不論大小,皆必須以新台幣一千萬元賠償,亦可以一次的親密行為代替罰金。

第四,乙方同意不得拒絕男方任何為愛護、保護乙方的行為。

第五,乙方同意與甲方共有所有資產,不得私藏,更不得有異議。

第六,乙方同意甲方所有一切生活安排,更不得利用所到之處的任何食衣住行相關物品攻擊甲方。

第七,基於甲方對乙方的感情,乙方也必須以同等方式回報,不得有異議。

第八,乙方同意於合約簽訂當日,即二00四年九月二日起,所有條款立即生效,並於當日與甲方完成結婚儀式,今生今世不離不棄甲方。

甲方仇忌揚

乙方艾若喬

她的簽名!的確是她簽的名,她不可能會忘的!可是,這分明是一紙愛情兼婚姻的協議合約書,她居然連看也沒看就……

「有異議嗎?」他很有職業道德的提醒她,「除了要賠償三百萬元,還要賠償精神損失哦!」

「仇忌揚!」她不知該氣還是怒?他居然用這種方式考驗她!

騙了她幾天害她失魂落魄,又讓她哭得斷腸!

可是……她沒有失去他!這個事實讓她開心而雀躍。

「如何?」他忍不住把玩她的頭發,若有所思的說,「短發的造型很適合你,而全世界最適合你,最能包容你的男人只有我,你不嫁我,還有人會要你嗎?」

「你是什么意思啊?」

她悶悶不樂的欲搶回那紙合約書,可他將合約書舉得老高,並且語重心長的提醒她:「你又忘了,這紙合約書記載的條款已經成立,你違背任何一項就必須賠償金錢,所以你搶回去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