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110章 京城大學(1 / 2)

這種力量,這種速度,這種威能,全部都遠遠超出了小王的想象。請大家(……)

他可是特種部隊的兩屆兵王,去年還參加了南美的獵人學校,在全世界十幾個國家的特種兵中,通過最殘酷的魔鬼訓練,從危險重重的亞馬遜雨林里,活著走了出來。

但是,陸崢剛才那一拳,卻給了他一種強烈的無力感。

那種感覺,就好像一只貓咪,遇到了真正的猛虎,兩者完全不是一個檔次,在任何方面都沒法比。

「你現在,還想保護我嗎?」陸崢冷冷問道。

他是在用直接的方式,讓小王明白,什么叫做差距!

小王這才回過神來,不服氣的說道:「剛才沒注意,被您偷襲了。其實,我最強的不是身手,而是我的槍法。功夫再高,一槍撂倒!老大,您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肯定不會輸!」

小王對自己的槍法非常有自信,就算是在高速移動中開槍,他也能做到指哪打哪,百發百中。

他的槍法,是某集團軍中,都是排名前三的,曾經有很多位首長,搶著要他做自己的保鏢。

軍人真正的厲害之處,不是身手,不是拳法腿功,而是他們的槍法。

像小王這種級別的特種兵王,對於武道高手的存在,是有所了解的。

所謂是「功夫再好,一槍撂倒」!

軍中很多特種兵,都對外面的高手有所偏見,從心底里瞧不起他們。

小王作為特種兵王,同樣不會把普通的武道高手放在眼里。

因為,在他的手里有槍,而且還是最好的特制手槍,搭配上他的頂級槍法,在三百米內,幾乎可以做到百分百的一槍爆頭。

一個人的速度再快,能快過子彈嗎?

一個人的拳頭再硬,能硬過子彈嗎?

只要手上有槍,不管遇到什么高手,小王都不會放在眼里。

「你說的是這東西嗎?」

不知何時,陸崢的手上突然多出了一把手槍。

連小王自己都沒有注意到,貼身帶著的配槍,居然莫名其妙的到了他的手上。

「老、老大,您是什么時候拿走槍的?」小王頓時就被嚇得臉色蒼白。

配槍對於軍人來說,是堪稱生命般的存在,在軍中,丟槍可是大罪,是要受到嚴重處罰的。如果有人拿著他的槍去殺人,連他都得一起上軍事法庭。

更可怕的是,陸崢能在不知不覺中,就偷走他的配槍,自然也能在不知不覺中,就把他直接殺了。

有這等恐怖的身手在,如果陸崢想要動殺心的話,小王恐怕連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怎么?還想繼續嗎?」陸崢淡淡的問道。

小王連忙擺了擺手,尷尬的笑著說道:「不玩了,不玩了。老大,您太強了,強得變態啊!您要是去參加兵王爭霸賽,十個打您一個都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