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投名狀(2 / 2)

美夢時代 俊秀才 1093 字 2020-08-06

「蕭公子放心!」常樂嚇得心都在顫抖,連忙道:「我們既然上岸了,就不願意再進去,以後我一定力所能及的保護好遠殷市的安寧。」

「以後誰敢出來為非作歹,那就是和我李明軒作對,我和我的兄弟不會答應他們的!」李明軒也惡狠狠的道。

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算是圖窮匕見了。

蕭奇要的不是他們的錢財,也不是斷他們的財路,但卻要他們對以往的同伴們動刀子,充當官府的走狗,這無疑是道上非常犯忌諱的事兒。

但就如常樂和李明軒說的那樣,他們既然上來了,那就絕對不想要再重新過那種朝不保夕的日子,為此就算對混混們下手,他們也在所不惜。

吳老八和朱和尚,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啊,半黑不白的人,不但對手要算計你,政府更要法辦你,晚上睡覺都不安穩。

現在順從了政府,至少是在官面上就多了一層關系,以後充當民間護衛隊,當官的就算不念兩人的功勞,至少也會考慮兩人的苦勞,對他們繼續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好處。

光明正大的活在陽光下,是每個人的願望,特別是曾經經歷過黑暗的人。

如果真的政府能讓他們以後可以好好的過日子,相信越是錢財多的他們,就越是不會肆無忌憚的做事兒,反而會比一般的商人都還要奉公守法。

「既然兩位這么熱情,那蕭奇就斗膽,代替遠殷市的百萬民眾,謝謝兩位的高義了。」蕭奇笑了笑,「正巧滿書.記想要了解一下,最近是哪些人最活躍,我覺得這是你們立功的最好機會呢。」

常樂與李明軒的臉,霎那間就白了。

好狠啊!

不僅僅是要他們對剩下的小混混管教,還要他們提前就繳納投名狀,幫助警方抓人!

換在古代,這可是最不講義氣的事情吶!

一旦沒有了義氣,那么在江湖上所有的名聲可就毀了吶。

可是,兩人已經是騎虎難下,想要保住目前的權勢和金錢,那就只能一條路走到黑了。

「蕭公子,我們兩兄弟做完事情後,不會鳥盡弓藏吧?」李明軒咬牙問道。

「如果以後不做什么惡事,那當然不可能。」蕭奇平穩的說道:「地下勢力不可能完全消除,與其讓其他野心更大的人上來,不如找你們這兩個已經開始從商的人,這樣也好控制一些……如此的道理,你們懂嗎?」

蕭奇說得很直白,也很無情,說得純粹只是利用一樣。

但兩人還就聽著就覺得心里安穩了下來。

「蕭公子,那其余的話我們就不說了,請蕭市長看我們的表現吧!」常樂和李明軒互望一眼,鄭重的道,「以前混亂的局面,隨著蕭市長的治理,一定會就此消失的!」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