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氏二字,放眼本市,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除了庄氏旗下有龐大的產業鏈外,大至人們所住的房子,小至一根牙刷可能都與庄氏有關,重點是,庄氏每年都會撥出大量資金進行慈善。
這一點,人人皆知。
加上庄臣一直潔身自好,勤奮上進,做出的業績大家都有目共睹。
不像別的富二代,不是炫富就是泡妞,給人不務正業的感覺。
於是,人們折服於庄臣的身份,庄臣的地位,以及庄臣給人的印象。
當喜歡一個人,尊敬一個人,潛意識便會覺得,這個人喜歡的東西,一定是好東西。
大概大家就是秉著這種想法,所以才會對她改觀。
加上那晚的庄臣頤指氣使,說以後誰再欺負她就是跟庄臣作對,而庄氏的法務團隊惡名在外,這下,恐怕更加沒有人敢頂風作案敢說她半句不是。
不然,在庄氏法務團隊雷厲風行的手腕,一定會順著網線,把背後的鍵盤俠揪出來。
「老婆,我錢包去哪了。」庄臣站在二樓,問。
司雪梨回頭。
庄臣已經換上西裝服,但是領子高高豎起,領帶只是搭在脖子上,還沒有完全整理好。
形象隨意且狼藉。
哎。
她的老公也就光鮮亮麗了那么一個晚上。
剩下無數的夜晚,他還是那個洗澡不關門,整日穿著居家服在家里浪盪,連胡須也不剃的男人。
「在左側床頭櫃第一個抽屜里。」司雪梨駕輕就熟回答。
最近晚上庄臣都是醉醺醺回來的。
雖說不至於斷片,但也喝高了。
司雪梨一直在照顧他。
因為他突然搞了求婚那一出,現在全世界都知道他娶老婆,而且孩子也快出生,所以籍著祝福的名義,順帶拉緊關系,總是拉他去喝酒。
庄臣雖然不喜歡應酬。
但偏偏躲不過眾人的祝福。
只要對方一說祝福他成家,祝福他快要再當爸爸,庄臣就一定會喝。
就好像一個刀槍不入的超人,突然有了軟肋,輕易就被人騙跑了。
庄臣進房間搗鼓一會後,拿著錢包下樓,直奔餐桌:「老婆,你幫我系領帶。」
司雪梨放下喝粥的勺子,站起來,轉身,面對庄臣。
同時抬手給他系領帶,問:「今晚又要去喝酒?」
「還不知道。」庄臣手沒閑著,大掌貼著雪梨又大了一點的肚子,輕輕的撫摸。
「少喝點。」司雪梨惦記他的眼睛。
之前庄臣就是酗酒酗到眼疾復發,好不容易眼睛有好轉,結果他又去喝酒了。
「嗯,」庄臣雙手捧著雪梨的臉,在她額頭上輕輕印下一個吻,見兩個孩子還在餐桌:「你們不用去上學?」
「……」庄霆翻白眼。
媽咪不記得他可以理解。
庄臣這什么狗腦袋,竟然也忘了。
小寶超級無奈,只好轉身,再一次回答:「爹地,你怎么跟媽咪一樣,都忘記我和哥哥今天放暑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