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奇遇造惡人(2 / 2)

蓋世雙諧 三天兩覺 1825 字 2020-08-05

就這么一個人,某天他運氣到了,便也趕上了一回「主角待遇」。

那日,洪威接了個活兒,幫人跑腿,為了省些路費,他離開大路抄了條近道,結果就失足摔落了山崖。

沒想到,他不但沒摔死,還在山谷底下找著一個曾有高人居住過的山洞——武功秘笈,有;天材地寶,也有。

洪威在那谷底住了五年,練了五年的絕世武功,吃了五年的天材地寶,臨走之前還不忘把此地毀了個干凈,防止將來會有別人也得了這奇遇。

洪威出山的時候,剛好是永泰十八年的秋天,也就是洛陽的少年英雄會前後。

剛出江湖時,他的膽子也不大,雖然他自己感覺自己的武功應該挺高的,但畢竟在這之前他從未跟人交過手,心中終歸是有些畏懼和不安。

因此,那段時間他也沒敢做什么特別出格的事,只是偶爾和一些江湖雜魚起個沖突什么的。

但後來……隨著他和別人交手次數的增多,他對自己的實力定位越來越清楚了,於是,他的膽量也是水漲船高。

很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事,現在他可以去做,而且做完了還不怕被人找麻煩。

當一個凡人得到了力量後,你覺得他會怎樣?

他會繼續當一個凡人,並用他的力量去服務這個社會?

是的,我正在拿彼得·帕克舉例……以及,仔細想想,能做出那種選擇的人,其實就不能叫凡人了,因為他在精神上也是個「英雄」。

真正的凡人、俗人……得到力量後想到的第一件事,必然是為自己謀私利——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這力量讓自己過得更好。

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姑且還能堅守底線,但還有些人會隨著欲望的膨脹而迷失,逐漸喪失道德。

洪威,無疑屬於後者。

起初,他還覺得自己是個俠客,專門去找些強盜山賊下手,在打擊惡人的同時,順帶把惡人身上的銀子搶來自己花。

這錢花得……倒也算踏實。

然,有句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當洪威用搶來的錢過了一段大手大腳的日子後,你再讓他過苦日子,可就難了;但這世上哪兒有那么多賊人可以供他搶掠啊?所以那段時間,洪威只要手頭緊了,脾氣就大……一個人脾氣一大,便容易跟別人起爭執,而能跟他叫板起爭執的,多半也是江湖或者綠林中人,不是什么善茬兒……因此,洪威就把那些得罪他的人也當「惡人」給辦了。

再後來,他干脆就說服自己,有錢的就是惡人,不是有句話叫「為富不仁」嗎?那我搶他們,就是「劫富濟貧」咯。

「財」的事兒上,他就這么說服自己了,那「色」這事兒,自也不遠了。

在我們熟知的那些故事中,「主角」們的紅顏知己多,通常都是有個先決條件的——無他,就是一個「帥」字。

什么叫「一見楊過誤終身」啊?楊過長成古天樂那樣,那個「誤」就是耽誤的意思,但如果楊過長成郭德綱那樣兒,那個「誤」就是個誤會。

洪威呢,本身長得也不咋地,談吐氣質又比較粗俗,自打膨脹以來,他說話還多了不少戾氣,可說是越發惹人厭惡。

像這樣的人,就算有女人願意接近他,通常也是懷著目的的:多半為財,或者想求他辦事兒,不可能有人沖著他這人來。

洪威這人智力雖是不高,但他也不傻……退一步說,就算他真的傻,被騙過幾次自然也能學聰明點的。所以,他對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這德行想找什么紅顏是沒戲了,要女人去青樓使些銀子便是了。

但青樓去多了呢,他又膩了,覺著風塵女子沒意思,想找那良家女子……

這個時候的洪威,手上的人命也不少了,好人壞人他都殺過,道德、名聲之類的,對他來說也不是很重要了,於是,他就開始干起了那采花的勾當。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人們開始將他稱為「紅梅雀」。

所謂紅梅,其實就是「洪威」這個名字的誤念,且因為他開始活躍時是在冬天,而那「雀」字,自是在暗示他的輕功。

他本人呢,對這綽號還挺得意,他覺著好聽啊,所以他後來干脆就去定制了一堆綉著紅色梅花和麻雀的帕子,每次作案之後就在現場留一塊。

到了這個時期,洪威也算是徹底墮落了。

什么世間的律法、道德,他都已視若無物,他的眼里便只剩下了酒色財氣,別人怎樣都與他無關,他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當然,他會變成這樣,也稱不上是意外,甚至可以說很典型——一個人,一旦得到了超過自己心性和器量所能包容的能力,多半都會被慢慢腐蝕……

就這樣,不到半年,洪威便在各省作案超過二十起,大部分受害人不是被他殺害就是後來自殺了,「紅梅雀」造成的影響可說是極為惡劣,不但是官府發下了海捕文書,就連江湖和綠林兩道也都想拿他。

但那年頭拿人哪兒有那么容易?也沒個相片兒啥的,畫像這玩意兒的准確度又實在太低,參考意義有限,所以洪威仍是肆無忌憚地到處流竄作案。

終於……三月的某一天,他來到了這杭州地界。

其實他早就想來了,因為一直聽說這江南的美女水靈嘛;不過,當洪威進了城後,他立刻又起了別的心思。

而他的目標也不是旁人,正是那杭州……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