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絮」,無疑是指她自己,絮就是雪嘛;「不分二禺」,從字面上看,好像是在說「我這『一片』雪花沒法兒落到你們這『兩座』山谷里」。
但其實不是……
她在這里藏字了,這「禺」其實不是禺,而是「偶」,因為還有你們兩個「人」坐在那兒嘛。
初雪姑娘聰明伶俐,她一看那二人身上的衣衫、靴子,還有袖口和腰帶的細節,便知他們都是有妻室的人,而且他們的妻子把他們照顧得很好;這個「偶」字,就是在提醒他們,家中還有妻子;故意缺個偏旁,是在勸他倆做個「人」,有點兒良心。
所謂「一絮不分二禺」,不是說我不把自己「分給」你們倆,而是在說我初雪不想來「拆散」你們這兩對「佳偶」。
她……是這么想的。
但鄭目開和葛世,可就不是這么想了。
這倆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啊,你們以為能當上頭牌的姑娘都是什么文化水平?要是女人能考功名她們早做官了,就你倆這樣兒的還想見頭牌?這不招倒霉嗎?
就這樣,鄭葛二人把那句話理解成了字面意思了,而按照那個意思去解釋,對方似乎是在暗示「你們倆若是只來一個,那我這片雪就落那兒了」。
於是,他們就按照「二桃殺三士」那個路數自己杠上了。
兩人說起來也都是武林中人,名門正派,總不能大晚上的在青樓外邊兒直接就打,打完之後贏了的再回去?那傳出去也不好聽啊。
所以他們就相約,今日未時,許州城內東街擂台,一較高下。
至於理由嘛……他們自然沒有公開表示是為了個妓女,對外只說是切磋武功,決個高下;但考慮到刀劍無眼,萬一有個閃失不好收場,故而還是跟當地的地保打了招呼,簽了生死狀。
場面話,是這么說的。
可其實呢,兩個人都是動了殺心的。
生死狀都簽了,還能留手?
這玩意兒,就相當於是「合法殺人契約」,只要雙方自願簽下,事後就是生死由天,哪一方的親朋事後都不得來尋仇,誰要是尋仇或者變相的報復,那反而就是你有錯在先。
…………
午時過後,東街那塊兒,看熱鬧的人群便開始聚起來了。
路上偶遇的江湖仇殺,老百姓自是躲得遠遠兒的,因為他們怕被殃及池魚;但這有規則約束的擂台比試,他們可愛看了,甚至有好事兒的為了看得清楚都爬上附近商戶的屋頂了。
未時,轉眼就到。
葛世和鄭目開也終於粉墨登場。
兩人都是等到最後一刻才現身,這也算是江湖經驗的表現——他們都知道這種場合來早了反而容易焦躁。
生死狀早已簽好,兩人只是來到作見證的地保跟前稍施一禮,聽對方簡單交代了兩句,便各自用輕功躍上了那高逾六尺的擂台。
「請。」
「請。」
他們手持兵器,抱拳拱手,在台中央打了最後一聲招呼,隨即便分別走向了擂台兩端。
就在此時……
「來來來開盤了啊,買定離手!馬上開打了,最後一分鍾,要下注的趕緊了,什么?啥叫一分鍾?一分鍾就是你一下一下數,從一數到六十的時間。」
只聽得,在距離擂台大概有十幾米的一條巷子的拐角那兒,一個嗓門兒有些尖的男人聲音正在毫不避諱地高聲叫賣著。
與此同時,還有另一個聲音,就在離那「開盤者」不遠的地方,頭頭是道地跟一幫圍在此處的鄉親念道:「哎呀,老子是專業解說,你們信我呀。我跟你們說,今天這場,就是六四開,葛世小優……正所謂百日練刀,千日練槍,萬日練劍,他們這個級別的選手……哦不……高手,一般就是練槍的更猛一點,當然了,這鄭目開比葛世要年長幾歲,這個也得算進去,你們聽我的,下葛世,沒錯兒。」
這兩個聲音的主人,不是孫亦諧和黃東來,又是何人?
這倆貨,也是昨天剛到的許州,今早大街小巷都在傳這決斗的事,他倆便湊熱鬧來了。
孫亦諧不愧為經商鬼才,他幾乎是在聽到消息的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要在擂台附近搞「盤口」;你說他缺錢吧,其實也不缺,只是因為前些天在朱小婉的黑店舍了二百兩銀子,他覺得不太爽,所以想搞點外快賺回來——這是他性格使然,真不是錢的事兒。
而黃東來呢,對解說也是情有獨鍾,於是就來幫孫哥「敲邊」。
兩人先是站那兒跟說相聲似的聊著,等湊過來聽的人多了呢,就改黃東來一個人說書了,而孫亦諧則順勢到旁邊拿出了自己花一上午准備好的「注碼」開始開盤,這才有了眼前這一幕。
聽著那倆小子肆無忌憚的言行,擂台上的鄭目開和葛世也是表情尷尬、嘴角微抽,但如今箭在弦上,他們也不太可能喊暫停什么的。
兩人只能假裝沒聽見,各自擺開架勢,准備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