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完結)(1 / 2)

他當時接到電話幾乎把手里的茶杯捏碎,開水溢出來,流了他滿手,瓷片也扎進他肉里,他像毫無知覺,連語氣都很冷靜,只叫人去找,把地翻過來都得把人找到。

她沒用身份證也沒拿卡取錢,估計坐的是汽車,人都跑了一周了,哪里還查得到。前幾個月都毫無頭緒,那種焦躁的情緒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減少,反而愈燒愈烈,松懈下來的每一秒都叫他如坐針氈。

被背叛的怒火將他席卷的同時,被拋棄的失落接踵而至,他明明告訴自己要把鍾嶺緊緊攥在手心里,他分明也做到了。雖然摸不清鍾嶺是否對他保存有男女情愛,或許只是父愛的投影,但不管這樣,她對他依賴已經無法根除。

她完全被養成一個十指不沾陽春露的嬌小姐,除了跳舞什么也不會,什么都要最好的,脾氣大,又凶得很,還有誰受得了她。

她跑什么呢?她把他當作一個奸污自己女兒惡心至極的老男人嗎?還是囚住她自由、玷污她童真的高堅壁壘?她有沒有一秒鍾把他對她的感情歸咎到愛呢?

快四個月的時候,才找到她,或者應該說他們,還有一個男人,是當初那個酒吧駐唱搖滾歌手。

他們是一起不見的,正是因為那個男人的卡有消費記錄,才查到這里,這是他們第一次用卡,估計是現金用完了。

他當時竟然毫無知覺,看著信封里的照片好久沒動,鍾嶺懷孕了,肚子突出來,極明顯。

長長地吐出一口濁氣,再站起來時,腳都是麻的,他從書房里走出來,佣工叫他來吃晚飯。家里空盪盪的,只有他了。

鍾嶺跑了,他到底覺得自己理虧,和楊沁如離婚的時候,賠了她一大筆錢,她搬去了南方一座城市,有時仍然神志恍惚,神經脆弱得很,鍾岐還是判給鍾家的,但是他決定要去陪媽媽,來找他說,他同意了。

他不想再去把鍾嶺捉回來,就讓她在那里,他既然愛她,不管作為父親還是摧壞她童真的罪人,都不應該再毀她一次。

到鍾嶺的城市的時候是午後,對流旺盛,有一場很大的陣雨,他沒叫人跟,自己跟在鍾嶺後面,看她半偏著頭脖子夾著傘,磕磕絆絆地從超市出來,提著菜,穿過人行道,走進一間又破又舊的小公寓里,樓道的牆面臟得幾乎都是黃褐色了,潮濕得很,空氣又熱又悶。他盯著鍾嶺的腳,生怕她一不留心就摔倒了。

鍾嶺在三樓停住,在門口放下菜,頭發和肩膀幾乎全濕了,再從口袋里把鑰匙掏出來,插進鑰匙孔里,開了門,她肚子太大了,彎下來都麻煩,提了塑料袋又進了門。

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原來她不是不能吃苦,她只是不能跟著他吃苦,他自作多情地以為鍾嶺不是一個有情飲水飽的姑娘,原來不過是沒遇到真正的有情人,她陪他吃苦,陪他蝸居,她懷著孩子下雨為他出去買菜,她進了門要給他做飯。

看破的一瞬間他驚慌失措,百感交集,指尖都在抖,臉上明明干得很,雨卻像穿透牆壁,落進他眼里,眼眶都熱起來。

有人把他種在心上的玫瑰拔走了,像缺了一塊,他盯著門又看了好久,直到上面又有人下來,才慢慢挪動腳,渾渾噩噩地走了。

他回到家里,卻直接去了軍區,兩個月沒回來,跟著部隊作息,他打算忘記這段可笑又只有他自己承認的畸戀,就算這實在困難。

他實在無事可做,兩個多月都沒怎么和外界接觸,和聞應聲約了見見,出來都十點多了,決定還是回家一趟,多拿些換季的衣服,這次可能要待到年關口再回來。

車燈照到家門口,他半昏地看見有一小團陰影,他使勁眨了幾下眼,確定那里蹲著一個人。

鍾嶺本來已經睡過去,這下被車燈照醒,站起來往他那里看,又因為車燈太亮,手遮著眼睛胡亂地偏頭。

她穿著一條寬松的長裙,腳下踏著一雙涼拖,車燈照著有種昏黃的白,干瘦干瘦的,除了肚子極有存在感的突出一大塊。

鍾嶺回家了,沒有原因,她什么也不說,他當然也不敢問,怕把她又嚇跑了,就這么不明不白地過著。

她肚子很大了,那里也不去,就窩在房里看畫冊,房門也少出。

家里的佣工被他辭了,鍾嶺年紀不大,有孩子傳出去不是什么好事,前段時間鍾家的事已經滿城風雨了,他自己長久處在輿論旋渦里,倒不在乎這些了,就怕鍾嶺多想了不自在。

他盡量把自己當作一個父親,有時間他就做飯,來不及了就叫餐給她送過去。他有一次回去晚了,進門的時候燈已經暗了,再開的時候看見餐桌上留了飯菜,還是溫的,顯然剛被熱過,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女兒做的飯,不咸不淡的,味道還可以,這是她在外面學會的。

原來為人父母是這種感覺,悵然若失。

楊沁如生孩子時他沒花過什么心思,也沒多大印象,但也記得她會定期去產檢,鍾嶺的肚子八個多月了,他敲響她房間的門,發現沒鎖,鍾嶺躺在床上背對著他,他躊躇了好久才開口,「明天要不要去產檢?」

鍾嶺好久沒回答,他甚至以為她睡了,「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