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犯罪天才(1 / 2)

十宗罪前傳 蜘蛛 1804 字 2020-05-28

多年前的一個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紅了。正是黃昏,遠處升起炊煙,彎彎曲曲的山路上走著幾個小孩。小孩都臟兮兮的,背著破書包,唱著歌謠。

一個小孩到路邊的柿子林里撒尿。一會兒,小孩出來,目光驚恐無比,他兩手抓著自己的頭發,嘴唇哆嗦著對同伴講:「草里……有個死人。」

那死者是個農婦,被脫光了衣服,砍下了頭顱和四肢,扔在了草叢里,奇怪的是陰部卻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這出於什么樣的犯罪心理?後來經過公安偵查,凶手是她公公,這樣做只是為了給她遮羞。

案情並不復雜:她是個寡婦,與鄰居通奸,生了一個嬰兒,公公覺得丟人,便痛下殺手。

可以想象那是個月光如水的夜晚,一個白發老頭背著一具光溜溜的女屍走在柿子林里,老頭用斧子將屍體肢解,臨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將兒媳婦的**蓋上。

柿子紅了。

寡婦被殺了。

那個孩子沒娘了。

加祥縣城有條老街,老街早已不在。當時靠近糧局的拐角處有兩間破敗的房子,房子沒有門,房頂搖曳著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戶被磚封死了。

有個外地人曾經指著房子問:

「那是廁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廁所,那是派出所。」

1978年12月23日,下雪了。

老街泥濘不堪,電線桿下的殘雪顯得牙磣,樹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風呼嘯,滴水成冰。一個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門前徘徊了一會兒,走了。後來從屋里出來個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襖,棉襖包裹著一個嬰兒。

民警嘆了口氣,解開懷,掏出**喂孩子。民警是個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認識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邊喂奶,站在天地間喂奶。

叫聲嫂子,淚如雨下。

從此,這個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長大,後來他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警察。

另外一個孩子,出生在監獄里。

他娘是個婊子,按照「文革」時期的說法,叫作破鞋。破鞋殺了人,召開宣判大會時,她高昂著頭站在台上,當聽到死刑,聽到槍斃,她向台下圍觀的群眾惡狠狠地吐了口酸水。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懷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萬物。

幾個月以後,當當當,孩子出生了。她得了產褥熱,臨死前掙扎著對一個女警說:「我要知道這孩子的爹是誰,我絕不饒他,非宰了他。」

監獄長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間,因一起錯案被關進了看守所。平反以後,即1978年以後,上面征求他對工作安排的意見。他選擇的竟是關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對監獄有著很深的感情。當過犯人,又當警察,所以能做出雙重思考。他在會上對其他獄警說:「這孩子和監獄有緣,沒有親人,你說把他扔哪兒,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況這個,讓他在這先住著吧。」

犯人給孩子起名高飛。這也許代表了他們的意願。女犯的胸部最美,因為**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飛的母親,男犯成了高飛的父親,監獄成了他的家。

監獄也是學校。時間是一塊破表。高飛會爬了,小手摸遍高牆內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著爬著就站起來了。有一天,監獄長自言自語,我可能弄錯了,這孩子生下來就是為了學習犯罪的嗎?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卻很親近,犯人教給他很多東西。他學會吃飯的時候同時學會了抽煙,學會說話的時候同時學會了罵人。童年還沒過去就習慣了沉思,青春期還未到來就懂得了**。他了解各種黑道切口,清楚各種文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鴉片,如何配制春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漸漸記在了心里,怎樣用刀片行竊,怎樣用石頭搶劫,怎樣用瓜子詐騙,等等。

就這樣,高飛在監獄里長大。

16歲那年,他對監獄長說:「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著鐵柵欄唱了一支歌。這歌是為釋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飛走向了一條荒無人跡的小路。他一無所有,連腳下踩著的一小塊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屬於他。他身無分文,卻很富有。他腦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飛,一千個邪念難道不是財富?可以買到捷徑,買到黑色的火焰,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見的。

出獄時給他的那點錢已經花光,他到處流浪。流浪的另一個名字叫作墮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像城市里的野獸,在鄉村流浪的人像鄉村里的野獸。他們是乞丐、人販子、江湖藝人、通緝犯、野雞和無家可歸的人。他們靠什么生存?沒有職業,或者說職業就是犯罪。

高飛從城市走到鄉村,走著走著看見了一把刀,一把殺豬刀,這條青草叢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個趕集的老頭看見了一個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間,手里拿著一把刀,紅紅的眼睛,牙齒冷得發抖,他赤著腳,穿著一件大人的襯衣。

孩子說:「給我一口吃的。」

他開始了第一次犯罪:搶劫。

搶劫犯看著這個老頭。

老頭看著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