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雷獸金角(1 / 2)

戰巫傳奇 治田 1747 字 2020-08-10

麻林龍原以為來人應該是成年人,沒想到卻是少年,而且還是一個人。

在他的認知里,山林里識字的人很少,能識字的基本是有身份的人。

現在少年識字,意味著是個有身份的人。

在他看來,識字的人都有智慧,能夠相信他所說的消息,知道其中的重要性,能夠快地將消息傳遞出去。至少在辨別他身份時,也要容易些,而事實確實如此。

所以他松了口氣,才脫口說出這句話。

少年聽了,似乎不舒服,孩子氣地道:「我當然識字,我們寨子里人都識字,巫公什么都教我們。」

少年說完後,愣了一下,覺得現在說這些事,顯得有些幼稚,便沖著麻林龍訕訕地笑了一下,然後在一旁呆望著麻林龍,不知想些什么。

雷獸金角見主人在跟人說話,神情輕松起來。它看看主人,再看看麻林龍,離開他們,跑去叼起剛才扔在地上的呱呱鳥,有些討好地放在少年腳下。

看著忙碌的雷獸,麻林龍覺得自己無意間傷了少年,致使場面尷尬,要知道現在是他有求於人,只有搞好關系,才能開口說傳遞消息的事,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我,我沒說你不識字,我的意思是識字的人聰明。我這人嘴笨,沒說清楚。」

少年聽麻林龍明顯有些討好的語氣,臉紅了,覺得剛才的表現,確實幼稚。只不過他不知道如何接話,只是沖著麻林龍微微笑著,表現出山里孩子的憨厚與純朴。

「這雷獸是小兄弟的?可是個好東西,只是凶猛得狠,平時得當心。」麻林龍見少年神情,便轉換了話題。

聽到說自己寵物,少年神情自然了一些,親昵地拍了拍身邊的雷獸。

「沒事,它很聽話的。對不對?」最後一句話是對雷獸金角說的。

金角沖少年齜了一下牙,然後拿眼睛瞪著麻林龍,好像知道他在說自己一樣。

「雷獸在這一帶少見,你怎么抓到的?訓得還這么好,我看它很聽你的話。」

「它不是我抓的,是我救的,我是它救命恩人,它當然聽我的。」少年笑著說,神情有點得意。

麻林龍挑了挑眉,道:「你救它?」這是有點不相信的意思。

在有人跡的山林,猛獸是難得一見的,就算見了,別說抓幼獸,就是靠近都不可能。因為猛獸的對手,不是另一只猛獸,就是一群獵人,一、二個獵人要想對付凶猛的山獸,純粹是找死。

少年見麻林龍不信,再加上剛才說識字的事,顯得有些輕視,便提高了聲音。

「真的。那天狩獵時,我見一只虎豬跟一只雷獸相斗,兩個都受了傷,可雷獸死護著一座山洞不退。我悄悄地湊近一看,就看見剛生下來的金角。」

少年的神情突然黯淡。「當時覺得金角,不應該沒有阿媽,因為我也沒有阿媽。所以我幫金角阿媽射殺虎豬,最後金角阿媽殺了虎豬,可它也沒活下來。我不能看著金角餓死,便把它抱回寨子,金角就跟了我。」

金角聽了這段話,竟然安靜地在少年身邊爬下,頭在少年腿邊蹭了蹭,似乎知道在說它的故事。少年的手自然地在它頭上摸了摸,給人一種奇異的感覺,好像他倆是心意相通的兄弟。

「金角小時候,我是金角阿媽,現在它大了,就是我的兄弟,金角,你說是不是?」少年最後一句又是對金角說。

金角似乎聽懂了這句話,沖著少年輕輕地叫了幾聲,然後少年跟雷獸都笑起來。只不過雷獸金角卻是在齜牙,看上去像在笑。

麻林龍知道虎豬也是種有妖獸潛質的猛獸,外形像老虎,但毛長,長了張豬臉,有條長長尾巴,據說一尾巴抽下去,可以抽碎一塊巨石。

這種猛獸天賦是土屬性,跟別的山獸相斗,自然占優勢,驅動一下土元氣,就能把別的山獸轟出去。

而且虎豬天生力大凶猛,蠻不講理,跟別的山獸斗起來,是不死不休,一般山獸與獵人都不願招惹它。從這點來看,一只凶狠的虎豬跟一只剛剛生產的雷獸相斗,確實旗鼓相當。

眼前的少年,在說這事時,顯得很平淡,但麻林龍知道過程肯定不簡單,由此可見少年是個成熟的獵人,經歷過生死,所以才會把一些事看淡,不談他如何幫雷獸廝殺的。

他明白少年身邊這只雷獸,為什么可以放養,因為他倆一起長大。

都說雷獸有很高智慧,從這點可以看出,他倆之間有感情,金角將少年當成主人與同伴,也意味著它完全聽從少年指揮。

麻林龍聽少年的敘述,心里對少年感到滿意,這是要為他傳遞消息的人,那個消息將改變整個巫族國,而傳遞過程,應該有一定的艱辛與困難,使他不得不對少年做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