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金角發怒(1 / 2)

戰巫傳奇 治田 1710 字 2020-08-10

只是在獸潮時,阿爸與山獸廝殺,竟然把那根透風錐給砸斷了,那三棱形錐子,砸在山獸身上,不知讓山獸帶到哪去了。

後面一小截金屬桿雖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長,沒有鋒利的攻擊,已經無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倆將桿子放在家里,算是對阿爸的懷念。

在山林里狩獵,靠骨質兵器或者石、木制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獵物的,自然沒有好的收獲,所以山林里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屬兵器。

在山林里討生活的流動商人,知道山民對於兵器的渴望,願意出大價錢購買,所以流動商人在山林里,出售貨物主要以各種兵器為主,日用品到變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歡的兵器,卻適合當時的兄弟倆。因為狼牙刀輕,在山林里沒市場,比較便宜。還因為購刀時,兄弟倆都小,沒什么力氣。

當時阿哥才十五歲,剛剛成年,有資格學習功法,參加寨子里狩獵活動。而蒙繞赤龍只有十一歲,還是玩耍的年紀。

狼牙刀優點是鋒利與輕便,因為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鋸齒而獲名。

在跟山獸相斗時,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輕易傷害山獸。特別是背部狼牙鋸齒,切割肉的時候,傷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輕便,哥弟倆使這刀時,專門在快上下功夫,彌補力量的不足。何況蒙繞火狐練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為主,特別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訣類的功法相媲美。

現在蒙繞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繞火狐的刀是寨子里最快的一個。

那個阿修羅人挨刀時,沒有出聲音。可之前驚呼聲,驚動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見這一幕,便飛快地圍上來,特別是幾個弓箭手,已經朝蒙繞火狐射來箭矢。

這時的端正王朝人不會說好聽的,他們接到命令是殺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後捆綁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帶搜刮走所有的財富,也就是說要將整個寨子,變成一個無人的廢墟。

蒙繞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須死。

在弓箭射來時,幾個端正王朝士卒已經靠近蒙繞火狐,也許只有幾步,就可以擊殺這個野蠻人。

當端正王朝士卒攻擊蒙繞火狐時,惹怒了站在路中間的雷獸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繞族人時,看到了金角,可沒在意,認為那是條山羊,所以讓金角混在他們中間。

當後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將箭矢飛向蒙繞火狐時,雷獸金角怒了。

蒙繞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這些年的吃喝,都是蒙繞火狐在照顧,它可不願看見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負。

只見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風一樣朝前竄去,卷起地上一片塵土。眨眼功夫,金角頭上一對二寸長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個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頭一抬,想將對手挑起來,可弓箭手是阿修羅人,身體實在太重,這一挑沒將人摔出去,那對尖角如刀鋒一樣劃開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鮮血飛濺而出。

阿修羅人痛叫一聲,軟到在地。

也許阿修羅人對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聲,就坐在地上,凶悍地舉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獸,對自己沒將對手摔出去有些氣惱,見對方還要攻擊,不由得凶性大,往前一沖,身後的尾巴抽了出去。

這一尾巴如根鐵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飛了出去,手臂給抽斷了骨頭,軟了下來。

金角沒有罷手,沖到近前,對著還在噴血的大腿就是一口,頭一摔,巴掌大的一塊肉被撕咬下來。

當它快吞咽下那塊肉後,竟然歡叫一聲,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歡阿修羅人的味道。

對於山林里有妖獸潛質的山獸來說,提高等級能力,跟人類不同,它們靠時間演變,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但這過程,除了呼吸空氣中的元氣,還靠進食來提高自己,而且吞食的生物越強大,提高度越快。

現在看來,阿修羅人做為金角的食物,具備這樣的條件。至少他們是人類,要比山獸更有智慧。

連續兩口咬下去,阿修羅人控制不住疼痛,在地上翻滾起來,躲避金角的攻擊,同時痛呼起來,喊其他人來幫忙。

看阿修羅人行動時,似乎有些笨拙,現在一心躲避金角,動作卻利索很多,可就這樣,屁股還是讓金角又咬下一塊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