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荒漠師徒(1 / 2)

「名字是一個人的代號,可當一個人的職業可以變成他自己代號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忘記他本來的名字!我的代號是冒險王,職業是小說家,探險家。我跟我徒弟在一次冒險旅程中迷失了方向,在一個大沙漠走了三天三夜,沒有喝過一滴水,雖然我們很累,但是沒有一秒鍾進入夢境,在我們最疲倦的第三天,我們看到了一個人,一個很奇怪的人!」

冒險王正倚在一塊青石上,按照自己的習慣在寫日記,在他旁邊,徒弟阿城蹲在篝火旁邊,一臉的垂涎欲滴,眼睛死死盯住在烤架上不住翻轉的黃羊。

羊油滴在火苗里,發出輕微的嗤嗤聲,屬於烤制肉食的特有香氣,彌漫了方圓幾丈的空間之內。

阿城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大眼濃眉,乃是一個看了一會兒,不住的咽唾沫,很是諂媚的向正在烤羊的高大男子問道:「李大哥,這羊快烤好了吧?」

李俠客笑道:「快好了!」

他看向旁邊的冒險王:「冒險王,你還有寫日記的習慣?」

冒險王將日記本輕輕合上,小心的裝進自己的衣服兜里,這才站起身來,拍了拍手,笑道:「我可是一個小說家!路上的發生的故事都是我的素材,今天竟然在大沙漠里遇到了你這么一個奇怪的人,說什么也得記下來!」

他只有這個年代普通人的身高,相貌也算不上有多英俊,但是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子勃勃英氣,在談笑之間更是流露出自己特有的瀟灑勁頭,自有一股超出尋常之人的獨特魅力。

李俠客從福記葯鋪里安歇之後,便進入了青銅大殿的銅鏡之前,等他進入鏡中世界之後,才發現自己竟然孤身一人進入了一片荒無人煙的大沙漠里。

這沙漠里的環境惡劣之極,李俠客身上傷勢還沒有好,若不是修習內功有點真氣頂著,他估計不是渴死就是餓死在沙漠之中了。

不過學了常舒遠的輕身功夫之後,全力奔行起來,卻是能抓住沙漠中奔跑的野狼以及羚羊等動物,況且他身上還有手槍,打獵倒是不怎么困難。

如此在沙漠中殺羊、殺狼飲血吃肉,一直跋涉了好多天,竟然還沒有走出荒漠,搞的李俠客心浮氣躁差不多都要絕望了,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威嚴與殘酷。

然後他就在沙漠中遇到了跟他一樣迷路的冒險王和他的徒弟阿城。

這兩人比李俠客可要慘多了,李俠客的慘,主要是一個人在沙漠里尋找路徑的孤獨感,但就生存而言,倒是能勉強生存下去。可是冒險王師徒就不一樣了,兩人在沙漠里已經三天沒吃沒喝了,甚至這三天內,連睡覺都成了一個奢望。

要不是恰巧遇到李俠客,這兩人估計還得吃上一段時間的苦頭。

在沙漠了掙扎生存了十幾天的李俠客,在見到這兩人之後,當真是興奮之極,這種興奮倒不是什么可能逃出生天的喜悅,其實多了這兩個人,也未必能走出沙漠,他高興的是,終於有人能給跟在這荒漠之中陪著自己了。

在這種殘酷的大環境之中,即便是兩個敵人,可能也會互相幫助的活下去,一直到走出沙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