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一十三章記者會上暴雷了(2 / 2)

娛樂帝國系統 寶哥 2236 字 2020-08-11

影視大世界一向和高良紅導演這邊的關系都不錯,有幾次呢,高粱紅導演的作品呢,影視大世界甚至搞到了獨家采訪,所以說呢,影視大世界這一次的訪問呢,那是中規中矩。

圍繞著《一個都不能多》這部電影的一些熱點呢,進行了一番采訪,劇組的工作人員還有演員呢,那也是回答的中規中矩,算是賓主盡歡。

本來呢,大家認為這個時候呢,應該是大家和和氣氣的把這個新聞發布會也進行下去,但是沒有想到,藝術人生的記者站起來了。

這一次呢藝術人生派來的是一個年輕的記者。是一個剛剛的脫離實習期的年輕記者。

年輕人嘛,熱血沖動,想要成名,因此,莽撞一點也是可以原諒的,藝術人生也是可以推說自己記者年輕,甚至更嚴重點說這人是臨時工都是有可能的。

反正這種大場合派遣一個年輕記者來,有點不尊敬高粱紅導演的意思,但是也是有搞事情的意思啊。

這個時候那年輕的記者站起來說:「高導演你好《一個都不能多》,各位同仁哈,劇組的各位大家好,我是藝術人生的記者王磊。

我呢,在不久之前接到了一個線報,就是說貴劇組的主演葉明先生他的成名歌曲《少年》那是剽竊得來的。

因此呢,我就想知道葉明先生對此有什么好解釋的,高導演呢,對這個事情有什么看法沒有?」

這可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大雷呀。

大家看到藝術人生派遣一個年輕記者過來就會想到藝術人生也許是要搞事情,但是沒有想到,居然是搞那么大的事情啊。

這就無異於當面直接的打了《一個都不能多》去主的臉面,當著那么多媒體的面,你說人家的主演成名曲是剽竊得到的,那這就是變相的說明了,高粱紅導演是沒眼光呀。

雖然沒有直接的說,但是呢,這也就暗示了高粱紅導演挑選演員的時候呢,是沒有眼光。

挑選啊主題曲曲什么的就更沒眼光了,居然找到了一個能一個剽竊別人歌曲作品的歌手的作品。

那么如果葉明的成名曲《少年》是剽竊的,那么他的第2首《橋邊姑娘》呢?

還有這一首,注定要成為《一個都不能多》電影主題曲的《嘻唰唰》,是不是剽竊的呢?

這個就很難說呀,一首歌曲是剽竊的,那么其他的歌曲呢,就有可能會牽扯到剽竊這樣的一個嫌疑的,那么這樣的話洗刷刷這首歌就算是再好聽,它也不可能成為《一個都不能多》劇組的這樣的一個主題曲了。

因為高粱紅豆也絕對不允許自己的電影會用一個剽竊作品的人的歌曲。

就算是這一部作品被大家認為注定是要撲街注定,是不會被人高看的,反正圈子里面的人沒有幾個能夠看好這部電影,但是呢,這畢竟是自己的作品,高粱紅導演呢是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作品有剽竊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這個時候呢,葉明就知道果然有人動手了,但是沒有想到居然用剽竊這樣的一個做法。

此刻呢,沒有等高粱紅導演說什么,因為他不能夠等高亮紅導演說話,如果等到高亮紅導演說話的話,那這個事情就不好定性了。

他必須搶先回答這個問題,把事情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面。

因此呢,在這個時候呢,葉明直接的就說:「這個問題呢,我可以直接的回答你,《少年》這首歌呢,確實是我原創的。

而且呢,我已經注冊了版權。雖然我用的是筆名夢然,但是呢,這個並不妨礙這個感情是屬於我的呀。

夢然可以是我的筆名啊,作為一個創作者可以用很多筆名,這一點呢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說呢,在我已經注冊了版權的情況下,你說這首歌是我剽竊的。

那么你說國家文化中心會同意我的注冊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這簡直是開玩笑呀。

作為一個記者,你是懷疑我的專業水准,還是懷疑國家藝術中心的鑒賞能力啊。」

這大帽子,扣的也是有一套啊,國家藝術中心啊,心爸台媽,說的就是這兩個單位的地位。

心就是國家藝術中心,台當然就是國家電視台了。

那都是對媒體有生殺大權的,誰敢得罪啊。

就算是藝術人生也得聽中心爸爸的。

藝術人生的記者王磊馬上就跟進說:「我當然不會懷疑國家藝術中心的鑒賞能力,我知道你在國家藝術中心注冊了《少年》的版權,但是呢,《少年》的原作者已經向國家藝術中心提出疑問了。

這首歌的原作者已經提出了復議,就是說證明了這首歌是他寫的,不是你寫的,而且呢,那個原作者呢,已經提供了創作的原稿件,所以說呢,這首歌的歌曲。到底是誰寫的?現在還是待定之中。

反正呢這首歌已經引起了爭議,在你們有洗脫剽竊的嫌疑之前呢,這個時候讓我們怎么相信這首歌是你原創的呢?」